上水字[2008]23号关于印发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为响应省、市、县“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号召,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开展此项活动,经研究,特制定《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页无正文)上高县水利局二00八年五月十日主题词: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县安全监局上高县水利局办公室2008年5月12日印发共印20份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全面落实各水利生产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利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立足于法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水利行业安全生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行动范围水利工程防汛工作、水利建设施工、河道采砂。三、行动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召开水利系统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行动,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此项百日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行动范围、行动方式及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防汛、水利建设、河道采砂工作的领导带领各自股室开展本业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工程文件、要求,深入研究防汛工作、水利建设施工、河道采砂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三)整改建制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根据各自查找出的安全隐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整改的重点放在本行业的突出问题上,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原则,及时进进行整改。对查找出的薄弱环节,进行制度上的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整改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