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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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本信息(蒙古、俄罗斯、中亚五国)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均是中国的邻国或近邻。上述七国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220.8亿美元,占全世界总量的2.84%;人口21428.3万,占世界总人口的2.97%;人均GDP10323美元。该区域是世界上能源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能源和原料输出。依靠矿产开采等大型项目的开发,蒙古和中亚五国的经济保持普遍增长势头,2014年增长率在4.3-10.3%之间,但俄罗斯受国际油价下跌和外部制裁影响,经济增长率仅为0.6%。我国与该区域国家产业互补性强,主要进口油气、矿产资源,并出口机电、交通设备及轻工产品。近年来,双边贸易量、我对东道国投资额及投资企业数量显著增长,合作深度广度不断加大。中国已成为俄罗斯、蒙古和土库曼斯坦最大贸易伙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和塔吉克斯坦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在上述国家设立投资企业已达2655家。该区域国家金融深化程度相对较低,银行业资产占GDP比重较小,均不到100%,不过总体而言,其银行业稳定性和盈利性较好,但俄罗斯在较为不利的外部环境下资本流出情2况比较严重。在银行业与监管合作方面,共有6家中资银行在该区域的俄罗斯、蒙古和哈萨克斯坦设有9家一级机构(6家子行、3家代表处);七国中,俄罗斯、蒙古和哈萨克斯坦在华亦设有12家一级机构(除1家分行外,其它均为代表处)。中国银监会已先后与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蒙古央行签署了MOU,并与俄央行签署了跨境危机管理合作协议。此外,我国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已分别签署了本外币互换协议。蒙古蒙古国地处亚洲中部的蒙古高原上,北与俄罗斯联邦接壤,东、西、南与中国交界,是世界第二大内陆国。国土面积约156.65万平方公里,大部分地区为山地或高原,平均海拔1,600米。人口约290万,主要语言为喀尔喀蒙古语,文字为斯拉夫蒙文、回鹘式蒙古文。全国以喀尔喀蒙古人为主,佛教(喇嘛教)为国家第一大宗教。首都乌兰巴托,是全世界年均气温最低的首都,仅为-2℃。一、经济概况蒙古国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藏80多种,矿点8000多个,主要有铜、煤、铁、金、铅、锡、锌等,另外锰、银、铬、钨、钼、铝、磷矿、萤石、石棉、石墨、石3油等也储量丰富。重点项目包括力拓公司开发的奥尤陶勒盖铜金矿项目、中国神华集团开发的塔本陶勒盖煤矿等。2014年,蒙古国GDP初值218442.5亿图格里克(折合美元120.2美元),扣除价格因素后(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实际增长7.8%。2010-2011年,蒙古国GDP增幅高达17.3%,主要受益于矿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自2012年以来,由于国家政治环境较为复杂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暴跌等内外因素,蒙古国经济一落千丈,蒙古货币图格里克近3年年均贬值20%,外汇储备截至2014年年末仅有16.50亿美元,FDI同比下降高达60%。全国CPI增长率达12.80%。中蒙贸易、投资方面,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蒙古国最大贸易伙伴和外资来源国。蒙古国90%的产品均出口至中国,大约30%的产品需从中国进口。2014年,中蒙双边贸易总额68.41亿美元,其中我国进口50.73亿美元,同比增长36.77%,出口17.68亿美元,同比下降3.07%。我国主要进口产品包括:焦煤、铜、钼等矿产品以及羊绒羊毛制品,出口产品包括:机械、家用电器、日用品、水果鲜蔬等。截至2014年末,在蒙注册中国企业已有7000余家。二、银行业监管框架蒙古国唯一银行业监管机构为蒙古国中央银行(BankofMongolia,简称“BOM”)。蒙古央行成立于1991年,其前身4为1924年由俄罗斯与蒙古两国共同出资建立的蒙古国贸易与工业银行。其在管理上独立于蒙古国政府,拥有相当的自主管理权,但在行政上仍需坚守议会的监督。蒙古央行最主要的目标是确保国家货币图格里克的稳定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维护资金、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的稳定。主要职能包括:发行货币并管理其流通,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担任政府的财政中介,监督银行以及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以及管理银行间的支付和结算活动,管理官方外汇储备。俄罗斯俄罗斯国土面积1712.5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储量非常丰富。5全国总人口约1.437亿(截至2013年末),共有193个民族,其中俄罗斯族占总人口的79.8%。该国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和总统制,现由85个联邦主体组成,包括3个联邦直辖市、4个民族自治区、22个共和国、46个州、9个边疆区、1个自治州。首都莫斯科位于东欧平原中部,面积108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51万人,是有860余年历史的国际大都市,也是全俄最大的城市和经济、文化、金融、交通中心。一、经济概况2014年,俄罗斯延续了近年来经济增长下滑的态势,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1.84万亿美元,增长率仅为0.6%,创08年金融危机后最低水平,全年资本外流1515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已超过2008年水平;外国直接投资仅186亿美元,同比下降70%;年末外债5995亿美元,较年初减少1294亿美元;卢布兑美元汇率大幅下跌,由年初1美元兑32.66卢布跌至年末56.26卢布,贬值72%;联邦财政赤字3280亿卢布(约58亿美元),约占GDP的0.5%。为抑制通胀水平、稳定金融体系,俄央行全年6次上调关键利率,从5.5%上调至17%,并累计向金融市场投放约790亿美元,俄年末国际储备跌至3855亿美元,为近五年来最低水平。商品进出口双降,全年出口4936亿美元,同比降5.7%,全年进口3080亿美元,同比降9.8%。俄产乌拉尔原油年末每桶654.5美元,较年初每桶108.5美元下跌约50%,对以能源为支柱的俄经济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中俄互为最大邻国,资源和产业结构互补性强,开展经贸合作领域众多、前景广阔。我国是俄罗斯第一大贸易国,俄罗斯是我国第九大贸易国。2014年,双边经贸额952.8亿美元,同比增长6.8%。2014年我国对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2亿美元,俄对华实际直接投资5000万美元。中俄双边贸易额的中期目标是在2015年达到1000亿美元,2020年达到2000亿美元。中国对俄的出口产品主要是机械、电子、鞋类、纺织服装、皮革、家具、汽车等产品,俄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原油、成品油、铁矿砂及其精矿、原木和煤炭、木材和化工产品等。二、银行业监管框架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1990年7月成立,作为中央银行,进行银行监管与调节,对信贷机构和银行集团合法合规经营(是否遵守银行法、反洗钱法、反恐融资安排等)以及执行中央银行的标准化文件和义务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俄罗斯金融市场局于2004年3月成立,负责调整金融市场法律规范、管理和监督金融市场(不包括银行、审计业务),包括对保险业、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商品交易所、交易所经纪商的管理和监督,对俄罗斯法律有关打击滥用内幕信息和市场操纵的要求进行监督。俄罗斯金融监测局2002年2月7成立,负责打击洗钱活动和反恐融资,并协调该领域其他联邦行政机构的运作。按照法律,俄联邦中央银行负有银行体系监督和调节的职能。从1996年12月以后,中央银行具体负责监管活动的执行机构是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委员会主席由中央银行行长任命,一般由中央银行第一副行长兼任。俄银行体系的监管模式为单一的集中监管,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银行。2013年7月25日,俄总统普京签署关于成立统一金融监管机构的法案。俄金融市场局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养老金投资等领域)的主要监管职能划归至俄央行。俄已在央行基础上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政府对金融系统的监管,提高金融监管的稳定性和有效性,降低系统性风险。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是横跨欧亚两洲的国家,首都阿斯塔纳。国土面积272.49万平方公里,列世界第九位,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相当于整个西欧国家面积之和。全国分8为2个直辖市(阿斯塔纳市、阿拉木图市)和14个州。人口约1740万,共有130多个民族,主体民族为哈萨克族(64.7%),其他民族有俄罗斯族(23.7%)、乌克兰族、乌兹别克族、日耳曼族和鞑靼族等。哈萨克语为国语,哈萨克语和俄语为官方语言。50%以上居民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此外还有东正教、天主教、佛教等。一、经济概况哈萨克斯坦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石油储量约50亿吨(预测蕴藏量170亿吨),占世界总探明储量的3.2%,列全球第9位,仅次于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伊朗、阿联酋、委内瑞拉、俄罗斯和利比亚等国。天然气储量约2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的1.5%,预测蕴藏量146亿立方米。铀矿已探明储量150万吨,占全球总量的25%,居世界第二位。铜矿已探明储量为3450万吨,占世界总量的5.5%,居世界第四位。钨矿储量200万吨,占全球总量5%,居世界第一位。金融危机前10年是哈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GDP年均增长10%左右,经济总量扩充5倍,外贸额增长6倍,经济实力占中亚五国总量的三分之二。金融危机爆发后,哈经济增长速度骤减。2008年GDP增幅降至3.2%,2009年进一步下降至1.2%。2010年至2012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国际市场需求恢复以及能源和金属等国际价格稳定,哈经济开始强劲反弹,出口开始增长。石油工业是哈萨克斯坦的支9柱行业,石油收入占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2013年-2014年,世界经济复苏缓慢,乌克兰危机的外溢效应使哈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受到了波及和冲击,俄罗斯经济因与欧美国家的相互制裁而遭到重创。在全球石油需求疲软,国际油价一跌再跌的背景下,2014年哈萨克斯坦经济增长仅为4.3%,远低于此前政府制定的6%的目标。根据哈萨克斯坦外贸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2015年哈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中国是哈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列俄罗斯之后。中国是哈萨克斯坦的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中哈两国贸易额占整个中亚地区与中国贸易额的70%。据哈海关统计,2014年哈中进出口贸易总值171.82亿美元(占哈2014年进出口贸易总值的17.2%),同比下降24.43%。其中,哈向中国出口98.15亿美元(占哈出口13.4%),同比下降31.71%;哈从中国进口73.67亿美元(占哈进口27.5%),同比下降11.92%。我方主要出口机电产品、服装、鞋类等,主要进口铜及铜材、钢材、原油等。二、银行业监管框架1991年12月16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正式从原苏联独立,开始建立本国独立的金融体系。1993年4月13日颁布实施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法》,1995年8月31日颁布实施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银行与银行经营法》。根据上述两个基本法律的规定,哈萨克斯坦实行二级银行体制,10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NationalBankofKazakhstan)(以下简称“国家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为哈萨克斯坦银行体系的第一级,商业银行和其他性质的银行处于银行体系的第二级,因此,在哈萨克斯坦通常将除国家银行以外的各银行称作“二级银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作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根据国家的授权代表国家与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国际性银行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开展交往活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体制,国家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独自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监管范围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银行归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直接领导,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独立运作。国家银行行长和副行长由总统任免,国家银行的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和薪酬制度由总统批准,国家银行的章程、年度报表、发行货币的设计式样由总统批准。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物价稳定。为实现该基本目标,国家银行承担如下职能:——制定并实施国家货币政策;——保证支付体系的稳定运作;——实施外汇调控与外汇监管;——促进并保障金融系统的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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