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指引主讲人:周正光一、合同订立前的风险1、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内容:①恶意订立合同的风险。指一方当事人冒用假名义进行合同磋商谈判,从而掌握另一方当事人的一些信息,对另一方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影响。②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指当事人进行合作时,一方当事人也不存在恶意,只是在工作中无意中将另一方当事人有用的商业秘密泄露,使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受损。③保密协议的风险。指当事人为了保密需要,在订立合同前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一方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④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损害对方利益的风险。指一方当事人假借与对方签订合同,进行恶意磋商,损害对方利益,结果赔偿对方损失。⑤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风险(通知、保密、告知等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合同不能订立或无效、被撤销,由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案例:甲公司为使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便找到外贸代理乙公司协商外贸代理事宜,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双方初步达成代理意向,这期间乙公司为了使甲公司产品尽快出口,同国外的多家公司进行了联系,为其产品作了市场调研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可正当此时,甲公司却说他们已经同别家代理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一听此事,乙公司大为恼火,因为他们为此已经花费了近10万元的前期费用。现在甲公司突然违反意向,给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为此要求甲公司予以赔偿。甲公司却说:’我们又没有签合同,凭什么赔你?”那么,乙公司的损失是否应该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要赔。因为甲乙之间已经形成了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甲公司的行为符合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损害对方利益的特点,为此甲公司是要付出代价的。2、防范措施:①订立合同时应诚实信用。②订立合同时应尽必要的善良注意。③通过谈判,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目的,防止落入对方的陷阱,并尽量争取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二、合同订立时的风险1、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包括以下五点内容:①法人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的风险。指法人分支机构的签订能力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有独立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地签订合同,否则没有取得法人授权所签订的合同无效。②法人内部职能部门签订合同的风险。指法人内部职能部门一般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时,法人内部职能部门可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③法人的经营范围的风险。指在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超出经营范围内订立的合同一般为有效合同,但合同的内容涉及到限制经营、特许经营项目,则法人的经营范围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的话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风险。指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或是否被注销、撤销,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⑤授权委托书的风险。指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书的权限、范围及限制用语的情况,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防范措施:认真审查合同签订主体资格以及授权委托手续是否完整有效。做到三要,一要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要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有必要时,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查询对方的注册资料或者身份资料。另外,对于需要相关资质方能从事的业务,如建筑、水利水电等施工企业的工程业务,更应该严格对有关资质进行审查,避免出现合同的相对方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2、合同条款内容(以买卖合同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三点:a.合同的抬头名称与合同落款的名称不一致,甚至与落款盖章的名称不一致。b.不注意写单位及个人的地址,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法院都无法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c.没写法人代表,不能反映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案例:2006年2月,甲公司(出卖方)与广东凯达股份有限公司(买方)签订一份设备购销合同,合同落款处加盖的是“广东凯达集团有限公司印章。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广东凯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货,等到甲公司向广东凯达股份有限公司要货款的时候,广东凯达股份有限公司却叫甲公司向广东凯达集团有限公司要钱,理由是购销合同是以广东凯达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等甲公司找到广东凯达集团有限公司要钱时,又被告知找广东凯达股份有限公司要钱,两个公司推来推去,不过甲公司最终还是要到了钱,因为上述两家公司实际上为同一个私企老板。②标的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型号、规格。b.标的物具有合法性,不能是国家禁止物如枪支弹药、毒品、黄金等。c.标的权属要清晰,出卖人保证对该标的物没有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不存在被查封或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况。d.不得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案例:深圳一家公司为了给自己做广告,找了一个当地的印刷厂印刷自己公司的宣传资料,宣传资料上使用的图片是别人具有知识产权的图片,未经允许使用,结果一张图片赔了几万元。③数量及单价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数量及价格表述不清楚案例:广东某单位和港商签订了一份出售废矿渣的合同。矿渣是广东这家工厂的生产废料,在院中堆积如山,苦于无法处理,港商来购自是欣喜无比,所以未经细酌即在合同上面签字,合同上写明港方每天来拉一车,共拉十天,最后交付货款。广东方面没想到港方第一天来的是小翻斗车,第二天是小卡车,第三天是大卡车,至此广东方面才发现吃了亏,赶去交涉,港方强调并未违背合同,广东方面只有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了。④质量标准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质量标准不明确,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b.如采用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尽量根据买方提供的质量要求来订立合同。案例:中国南方某机械厂曾经与G国签订了一份机床销售合同,合同当中关于机床的噪音问题,G国商人提出以不刺耳为标准,中方人员未及多思就在合同上签了字。产品生产出来发往G国后,中方左等右等都不见对方付款,于是派代表去G国谈判,G国商人提出拒付货款的原因在于产品噪音太大,超过了“不刺耳”的标准。众所周知,噪音应以分贝来计算。所谓不刺耳是个不科学的概念,所以中方只能单方面负责经济损失了。⑤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尽量采取分期付款,考虑公司资金状况。b.先付钱,后开发票。c.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合同中约定定金的话,收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时,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d.付款时间表述不清楚。如:签订合同后付款或交货后付款。案例:“先开发票后付款”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若要规避这些风险,应当把握如下两点:1、一般情况,尽量在得款后再开发票;2、如若买方坚持要求先开发票后付款,可要求买方在接受发票的同时,以书面形式签下一份“先开发票,款未付或款日后再付”的单据,格式如下:公司(卖方):今为便于我司入账,收到贵司送来发票张(发票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以上金额我司尚未支付贵司,现承诺将于年月日全额支付,立此单据为证,以便贵司记账。公司(买方)年月日⑥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交货时间表述不清楚。例如:签订合同后交货。案例:某染化厂(买方)与一家化工厂(卖方)签订了一份染料的购销合同,在合同中,关于交货日期这一款写的是:签订合同后交货。由于染化厂急等化工厂送货来生产,谁知染化厂左等右等,化工厂一直没有交货,直到半年后才送来染料,后来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染化厂说化工厂违约了,化工厂说我们并没有违约呀,最后对簿公堂。b.交货的时候,尽量叫签收单位盖公章或货物签收章,不要随意只要求个人签名就行,很容易发生纠纷。c.交货地点表述不清楚。交货地点的表述不清楚,或供需方对交接货地点理解不一致,往往影响交货时间,造成延期交货。案例:山西某化工厂和湖南株洲某塑料制品厂经谈判签订了购销聚氯乙稀合同,合同规定:“化工厂若不按时交货要付违约金。”株洲这家塑料厂在谈判中已申明厂址在株洲县,所以当对方在合同中写上了货发到株洲时,以为对方指的是株洲县而不是株洲市,故未予纠正。山西化工厂发出产品时在发货单上写上了株洲。货物运到株洲市无人取,急等货用的株洲县某塑料厂却盼货不到。塑料厂派人到化工厂追究责任,化工厂只好承担违约的责任并交了违约金。d.交货方式表述不清楚。例如:是自提还是送货上门,还是代运。⑦检验标准和方法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合同中的验收标准要与约定的质量标准相一致,否则前后容易出现矛盾,发生纠纷。b.检验的时间要约定清楚,否则影响付款时间的延误。c.验收标准不仅需要符合合同中的要求,更要符合自己的生产需要。案例:某乐器生产厂向某公司购买数控机床一台,合同中约定验收标准为某公司的出厂标准,经验收符合出厂的标准,安装调试后,该机床无法生产合格的乐器产品。⑧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一般情况下,标的物交付之前发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b.出卖正在运送中的货物,则风险自买卖合同订立时转给买方了。c.如在合同中约定由卖方代运的,则风险自卖方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给买方。(此时不管买方有没有收到货物)⑨违约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违约金额要具体或计算违约金额的方法具体。b.违约金额要对等且金额不要过高。c.产品售后服务的违约责任。⑩解决争议的方法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a.诉讼与仲裁不能同时选择,只能选一种。b.尽量采用诉讼方法,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三、合同履行时的风险(4点)1、合同修改的风险。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和修改合同内容,应该有效控制和规范修改程序,否则将产生新的法律风险。2、撤销或解除合同的风险。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误解、显示公平、乘人之危、欺诈或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及时在法定的期间(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此而带来的风险。3、法定抗辩权利的风险。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及时行使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诉讼时效的风险。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权利,导致丧失胜诉权。四、回扣的风险及对策1、回扣的风险。指在双方的经济往来中,在买卖合同、协议中没有规定,在帐外暗中给予或收取的回扣,实为一种暗扣,如不注意的话,从而会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案例:甲是台湾独资无锡某电子公司工程部的治具课课长,负责治具的设计和外包模具开发业务,2006年7月,苏州一模具公司为发展业务,找到甲明确给予货款的10%的回扣。由于甲知道该公司的产品质量不怎样,开始没同意,后来被对方约到饭店或其家中多次商谈,在这种情况下,甲为了考验对方有无诚意,找了个理由向对方提出借2万元钱,对方爽快地给付后,不久便得到了第一笔42万元的订单。这笔订单业务完成后,对方马上兑现了10%的回扣。事后没多久,甲被举报反映在职务工作中有收受业务单位回扣的嫌疑,在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后,结果甲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2、对策:①对个人来讲,碰到给回扣或馈赠时,先是婉言谢绝,实在不能回绝时,按规定如数上交。②对单位来讲,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单位的财务制度、法律制度、采购等制度。五、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指引要想避免可能产生的合同法律风险,就必须把合同风险防范纳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要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使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运作的轨道,建议公司做好以下防范措施(9点):1、合同签订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的资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2、规范使用合同文本,认真签订合同条款。3、坚决执行先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的原则。4、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