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股权协议第1页共3页红利股权协议甲方:梧州市*****有限公司乙方: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为了激励乙方的工作积极性,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红利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立以下协议:一、红利股权:指梧州市*****公司名义上的股份,红利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红利股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职务等,授予乙方%红利股权;三、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7个日作日内,交付万元的风险金,甲方按月息1%每月计付利息给乙方五、乙方取得的红利股权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股权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六、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实际利润,乘以乙方%红利股权,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即为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七、分红的支付方式:。(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2)乙方取得的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红利股权协议第2页共3页其它形式支付;(3)乙方可得分红的50%暂存甲方账户,并按月息1%每月计付;乙方未能提取的分红按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A、本协议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甲方7个日作日内退付乙方交付的风险金;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本协议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三年内按均支付给乙方;B、本协议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50%,及乙方交付的风险金,,由甲方在协议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另50%未提取的分红归属甲方;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及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及乙方交付的风险金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八、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工艺技术等,和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不得对外泄密,除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外,否则本协议随即失效,乙方交付的风险金及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九、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红利股权的同时,仍可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名,及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风险金后生效;十一、本协议于到期之日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十二、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十三、如果发生因本协议或者相关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红利股权协议第3页共3页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四、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修改,做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