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剂量率监测作业指导书1适用范围适用于III类射线装置、IV、V类放射源、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和周围区域的辐射水平测量。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医用射线装置非医用射线装置医用X射线CT机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X射线衍射仪X射线摄影装置兽医用X射线机牙科X射线机工业X射线探伤机乳腺X射线机工业γ射线探伤机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放射源——IV类放射源:主要用于料位、密度测量、测厚等。V类放射源:校准源、ECD、静电消除器、敷贴器等。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级别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甲级>4×109乙级2×107~4×109丙级豁免活度值以上~2×1072方法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GBZ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65-201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264-2015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DB31/462-2009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GBZ117-2015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要求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14583-199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Z121-2017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16351-1996医用γ射线远距离治疗设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3仪器设备-辐射剂量率仪AT1123。第一部分III类射线装置一、医用射线诊断机房监测1适用范围适用于普通射线机、牙科射线机、乳腺摄影射线机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射线机等医用诊断射线设备所在机房的卫生防护检测和评价。不适用于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CT)机房检测和评价。2方法依据DB31/462-2009医用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65-201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65-201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264-2015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16351-1996医用γ射线远距离治疗设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3监测布点3.1控制室门和机房防护门门外0.3m离地面高度为1.3m处门的左、中、右侧3个点和上、下2个点。图1对控制室门和机房防护门的检测3.2操作位工作人员操作位距地面高度1m处,测左侧、正中、右侧三个点。图2对操作位的检测3.3观察窗观察窗外0.3m处上、下、左、中、右侧5个点。观察窗面积小于0.09m2时检测点酌情减少。图3对观察窗的检测3.4防护墙防护墙外0.3m离地面高度为1.3m处,主射线照射墙3个点,其它墙2个点。图4对防护墙的检测3.5机房上方对于人员可能到达的机房顶,在其上方1m正对X射线机处不少于2个点。图5对机房上方的检测3.6机房下方对于人员可能到达的机房下方,在离地面1.7m正对X射线机处不少于2个点。图6对机房下方的检测3.7其他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通风管道口、穿墙管线洞口、传片口1个点。4检测条件4.1对新安装的或经过重大维修医用X射线诊断机,在额定管电压、额定管电流或装置可以达到的最高曝光条件下检测。检测点必须包括3.1-3.7各点。4.2对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的常态检测。普通X射线透视机曝光条件采用70kV3mA;有自动照射量率控制的透视机,加40mm铝衰减层;摄片机和其它X射线机选用常用体位相应条件。检测点必须包括3.1-3.3,其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4.3体模的使用检测中采用水箱体模,其外尺寸为250mm×250mm×150mm,箱壁用有机玻璃制作。模体内加满室温条件下的水。4.4照射野大小的选择对于可调节照射野大小的X射线机,将照射野调节到最大。4.5焦点至影像接收器距离的选择对于可调节焦点至影像接收器距离的X射线机,将焦点至影像接收器距离调节到1m。4.6检测前准备检查检测仪器工作电源指示。查验仪器自校源的指示值。调整仪器“零点”,选择适合待测辐射的探测器窗,在远离待检测场所处,查验并测读仪器“本底读数值”。5、5.1AT1123、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仪检定证书有关内容相对固有误差:6.2%(使用137Cs辐射源)重复性:0.3%校准因子:Cf:X射线校正系数计算表kV或核素K(mSv/h)10.40.080.007600.930.960.991.01801.001.031.061.091001.051.081.121.141500.991.021.051.072001.031.061.101.12137Cs6620.940.971.001.0260Co12500.670.690.710.73管电压KX1KX2KX3KX460-800.720.740.770.7880-1000.800.830.850.87100-1501.171.211.241.27150-2000.870.900.930.94200-6623001.011.041.081.10662-12501.241.281.321.35校准因子Cf=仪器示值约定真值空气比释动能率aK校准因子Cf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rel=6.5%(k=2)注意事项:(1)上表中的非阴影部分是校准证书给出值;(2)阴影部分是根据662keV的137Cs数值和给出的Cf的计算值。(3)如果测量时仪器示值在0.2~0.05、0.05~0.02、0.02~0.005mGy/h时,选择最左侧一列的待测仪器电压值对应一行的Cf上限值。例如:待测仪器电压值为60KV,测量时仪器示值为0.10mGy/h,选择Cf=2.17。5.2周围剂量当量率计算210ffAAHa式中:H*——测点周围剂量当量率;Aa——测点处的稳定读出值或重复测读的平均值;A0——本底测读的平均值(在远离源容器处测读,通常连续测读5次);f1——能量响应因子,即校准证书上的RE;f2——测量仪器刻度因子,由计量检定证书给出,即校准证书上的Cf。注意事项:按照GB18871-2002评价时,年有效剂量和年当量剂量用2000小时计算。6结果评价6.1屏蔽满足GB18871-2002中的剂量限值要求。职业工作人员与公众限值要求不同,根据环评确定监测区域相应限值。6.2对于放射工作人员剂量不大于0.1mSv/周,对于周围公众剂量不大于0.01mSv/周。6.3在距机房屏蔽墙外表面0.3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Sv/h。二、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监测1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查行李包的柜式X射线系统。不适用于检查行李包的便携式小型X射线机、大型集装箱安全检查的X射线系统。2方法依据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3监测条件应在门及盖板全封闭并固定到位,X射线管的电压、电流、射线束方向及散射状况的组合保证处于操作状态的系统外表面X射线辐射达到最大时,在直线距离不超过5cm,横截面不小于10cm2的接受面积上进行平均测量。4监测布点图1旅客通过侧平面示意图行李包出口行李包入口X射线发生时行李包位置1231,2,3——测量点参考位置图2行李包入口侧平面示意图5结果评价系统产生辐射时,距其外表面5cm任意一点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5mGy/h。三、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要求1.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500kV以下的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X射线装置或探伤机)进行探伤的工作2.方法标准GBZ117-2015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要求3.仪器设备AT1123------------X,Y辐射检测仪4.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准备1)在实施现场探伤工作之前,运营单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作。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2)运营单位应确保开展现场探伤工作的每台X射线装置至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3)应考虑现场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4)现场探伤工作在委托单位的工作场地实施的准备和规划,应与委托单位协商适当的探伤地点和探伤时间、现场的通告、警示标示和报警信号等,避免造成混淆。委托方应给予工人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工作的安全开展和所需安全措施的实施。5.定点采样一般应检测以下个点:1)通过巡检,发现的辐射水平异常高的位置;2)探伤室门外30cm离地高度为1m,每个墙面至少测3个点;3)人员可能到达的探伤室屋顶或探伤室上层外30cm处,至少包括主射束到达范围的5个检测点;4)人员经常活动的位置;5)每次探伤结束后,应检测探伤室的入口,以确保X射线探伤机已经停止工作。6.结果评价6.1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同时满足:a)人员在关注点的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对职业工作人员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不大于5μSv/周;b)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6.2探伤室顶的辐射屏蔽应满足:a)探伤室上方已建、拟建建筑物或探伤室旁邻近建筑物在自辐射源点到探伤室顶内表面边缘所张立体角区域内时,探伤室顶的辐射屏蔽要求同6.1;12通道口铅胶帘1,2——测量点参考位置b)对不需要人员到达的探伤室顶,探伤室顶外表面30cm处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通常可取为100μSv/h。四、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1.适用范围适用于γ源后装治疗实践2.方法标准GBZ121-2017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3.仪器设备AT1123X,Y辐射检测仪3.防护要求治疗室入口应采用迷路形式,安装防护门并设置门-机联锁,开门状态不能出源照射。4.检测结果治疗室墙壁及防护门的屏蔽厚度应符合符合最优化的原则,治疗室屏蔽体外30cm处因透射辐射所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超过2.5μSv·h-1。五、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γ射线探伤机的防护性能及探伤作业中的防护、监测要求。2方法依据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3γ射线周围辐射水平监测3.1用AT1123X,Y辐射检测仪巡测探伤室墙壁外30cm处的剂量率水平。巡测范围应根据探伤室设计特点、照射方向及建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决定。探伤室四面屏蔽墙外及楼上如有人员活动的可能,应巡测墙上不同位置及门外30cm门四周的辐射水平。3.2定点监测3.2.1探伤室门外30cm离地高度为1m,测们的左中右3个点和门缝四周;3.2.2探伤室墙外或邻室墙外30cm离地面高度为1m处,每个墙面至少测3个点;3.2.3人员可能到达的探伤室屋顶上方1m处,至少包括主射束到达范围的5个监测点;3.2.4人员经常活动的位置。4结果评定上述测量位置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2.5μGy.h-1。第二部分IV、V类放射源监测适用范围适用于基于粒子注量测量的含密封源的检测仪表,包括料位计、密度计、湿度计、核子秤等。方法依据GBZ125-2009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一、含密封源仪表1布点总体要求1.1密封源在贮存位置(源闸关闭)时,源容器外围辐射剂量测量点(1)用测量仪器在源容器表面巡测,找到最高辐射剂量位置。(2)以密封源为坐标原点,有用线束中心轴方向为Z轴,垂直于Z轴平面内任选相互垂直的X、Y轴。(1)项探测出的最高剂量点处于其中一轴。在X、Y、Z轴线的正负方向上,距源容器表面5cm和100cm的位置上进行测量。(3)源容器和探测器位于待测物两侧的透射式仪表,在有用线束轴上,源容器和探头的相邻表面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0cm时,不必在二者之间的区域内测量。当该距离大于10cm时,进行测量。1.2密封源在工作位置(源开启)时,源容器外围辐射剂量的测量(1)对透射式仪表(被检测体处于密封源和探测器之间的仪表),在无待测物的条件下测量。(2)对反散射式仪表(密封源和探测器处于被检测体同侧的仪表),在有待测物的条件下测量。测量点一包括:各图位置、预计剂量较高的位置、人员可近距离接触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