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2)坚持全面考核、质量优先;四、引进对象=(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人才;(2)具有专业特长、满足XXXX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骨干人才。五、引进形式(1)所需人才可采取录用、调动、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加以引进和聘用。(2)高级人才可按照“柔性引进机制,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或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六、引进途径(1)市场猎取;(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业务合作: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急需人才的时候,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4)特聘: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可特聘来公司工作;(5)提前聘用:对符合公司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条件的部分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愿意到公司工作的,可提前与其签订有关协议,鼓励其在读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的建设与科研活动,并可提前1年享受有关的工资待遇和科研优惠待遇;(6)兼职聘用(互聘):坚持“关系不变、来去自由、流动服务、按绩付酬”的原则,聘用兼职高级技术人才,如聘用重点院校的骨干教师来公司兼职从事科研工作。七、引进程序(1)被引进者如实向公司人力行政科提供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2)公司人力行政科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引进目标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3)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含聘约期协议),由人力行政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4)由公司人力行政科提出录用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总经理审定;(5)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行政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八、引进人才管理(1)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岗位聘用制,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2)专业人才实行项目制管理或岗位制管理,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