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本办法。2、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二条人才引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核、德技双馨、保证质量的原则。第三条引进人才的对象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人才;2、以“211”院校为主体的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3、具有专业特长、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骨干人才。第四条引进人才的形式1、所需人才可采取录用、调动、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加以引进和聘用。2、高级人才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或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第五条人才引进的基本途径1、市场猎取;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校园招聘;4、业务合作: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急需人才的时候,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5、特聘: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可特聘来公司工作;6、提前聘用:对符合公司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条件的部分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愿意到公司工作的,公司可提前与其签订有关协议,鼓励其在读期间积极参413与公司的建设与科研活动,并可提前1年享受有关的工资待遇和科研优惠待遇;7、兼职聘用(互聘):坚持“”关系不变、来去自由、流动服务、按绩付酬”的原则,聘用兼职高级技术人才,如聘用重点院校的骨干教师公司兼职从事科研工作。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1、高级人才:(1)被引进者如实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2)公司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面试和外调、考察;(3)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引进目标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4)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引进人才使用、待遇、管理等方面具体的要求和意见,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5)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含聘约期协议),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市场猎取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人才,按上款之规定执行。3、校园招聘人才:(1)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毕业生需求数量、专业、院校、性别及工作岗位意向;(2)公司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市场集中组织及各相关院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对学生进行面试和考察,查阅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学习成绩、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3)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录用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总经理审定;(4)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人才管理与待遇1、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岗位聘用制,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413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2、引进的高级人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谈判确定。3、专业人才实行项目制管理或岗位制管理,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4、引进人才如签约期未到而提出或要求终止协议(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和解聘等),应按《协议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附则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