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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首篇致辞尊敬的业主:山东大安建业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携手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您成为大安·泰山原著的业主表示衷心的欢迎,并对您的乔迁之喜表示祝贺。在您迁居福地之际,能为您服务,我们深以为荣。我们将不负众望,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您提供“安全、清洁、方便、优美、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我们大安·泰山原著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为增进与全体业主的交流与协作,使您了解您的权利、义务及各项管理要求和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及服务的内容标准,敬请您和您的家人仔细阅读我们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您有疑问和需求的时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山东大安建业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目录一、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三、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四、业主手册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大安·泰山原著的物业及设施的完好,共同维护美丽、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凡该小区业主及使用人需严格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或使用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均有约束力。业主应遵守物业法规、政策和本临时管理规约规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同居住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规定,合理使用物业。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合同时对本临时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大安·泰山原著;座落位置:泰安市樱桃园路东;物业类型:住宅;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建筑面积:51311㎡。第五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楼顶、屋顶;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采暖设施、供电干线、共用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绿化、化粪池、监控系统、公益性文体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第六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地下停车场及车库;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业主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应与其契约所载房产面积相对应,如所购房产以部分或非整体形式出售、转让、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按揭、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事先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须根据本物业的设计方案、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的特定用途使用所购房产及行使其特有权利,亦不得干扰其他业主享用其独占单元的权利。第八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好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九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第十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装饰装修相关手续,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纠正违反装饰装修所禁止的行为。第十一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应避开其他业主休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休息。第十二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分割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不得擅自拆改。第十四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业主及使用人使用电梯时,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为确保安全,儿童应在大人的陪同看管下乘坐电梯。对于业主或使用人拆除、破坏、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交通及车辆管理规定,禁止在非停车区域停放。本小区设计采用人车分流的设计风格,业主车辆均停放在自己购买的地下车场停车位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场地、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观外貌(包括改变玻璃窗框及玻璃颜色),私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随意停放车辆;4、随意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责任人全部承担;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影响以及在室内(商铺部分除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分割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8、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9、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10、聚众喧闹、噪声扰居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1、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12、赌博、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13、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利用住所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经商的行为。14、私自在公共区域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物品;15、在公共区域或利用公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16、擅自在所购房产及本物业的顶部、单元户外墙面和窗户外等地方装置窗帘、旗杆、招牌、海报、广告版、遮拦、电视天线或其它突出物;17、在遇到强风或暴风雨来临之前不得打开物业窗户以防止意外发生,若因该单元有关物业窗户或该单元窗户打开并因此而发生意外事件,该单元业主应承担全部有关责任;1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饲养大型宠物,不得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不得占用公共场所;2、不得影响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第十八条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发现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第十九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维修。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施工申请方应承担施工安全维护,并对应施工所造成的一切事故承担所有责任。第二十二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具体项目的保修期限以《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为准)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二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二十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1、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批评、规劝、公示、阻止、制止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3.除紧急情况外,物业服务企业在发出合理通告后,有权暂时停止任何设施的使用以便进行维修或保养;4.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制定、修订及废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细则、《业主手册》等,各业主须共同遵守;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聘用职员、专业人士及专业公司执行本物业部分管理工作;6.运用相关法律程序维护业主共同权益。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业主应留意公告栏内的通知、公告,以及时获取物业区域内的各项信息。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第二十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确定和调整及其收取办法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电梯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26元收取;(含电梯运行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8元;)非电梯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78元收取商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78元收取;每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交纳时间和地点:乙方须于所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到期10个工作日前,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缴纳下一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主要构成如下: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秩序维护费用、安全防范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法定税费;泰安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1.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该业主收取迟交或欠交款项的滞纳金,按每日3‰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计算(业主并应赔偿物业服务企业为此催付行为付出的额外各项费用)。2.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超过6个月且无任何合理解释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欠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追讨欠款而额外发生的业务、法律费用。3.业主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业主须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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