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发布文号】黑政办发〔2002〕40号【发布日期】2002-08-01【生效日期】2002-08-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限期修订建国以来发布的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行政部门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40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义务和我国对外承诺,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办发电〔2001〕56号)的要求,省清理法规规章文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含中直,下同)各行政部门建国以来发布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通过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2002〕14号文件首批公布了317件已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第二批废止和限期修订的文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二批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353件(具体目录见附件1)。此类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行失效。二、废止省直各行政部门文件4233件(具体目录由各部门分别公布)。省直各行政部门应当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在原发文范围内公布废止文件的目录,并抄送省清理法规规章文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三、限期修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21件(具体目录见附件2);限期修订省直各行政部门文件167件(具体目录由各部门连同废止文件目录一并公布)。此类文件的原起草部门(原起草部门撤并或者有关职能转移的,为目前承担其职能的部门)应抓紧起草修订后的文件稿,按行文程序于2002年9月底之前重新发布(其中拟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有关部门修订后的文件稿应于2002年8月底之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届时仍未重新发布的,原文件自行失效。经公布限期修订的文件在重新发布前,原文件中凡涉及违法规定减免税政策、违法设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与上位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一律停止执行。附件:1.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353件)2.限期修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21件)二○○二年八月一日附件1:第二批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353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批转省卫生局、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关于试行黑龙江省食盐加碘防治地甲病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请示报告黑革〔1979〕8号2、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问题的报告黑革〔1979〕13号3、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试行)黑革〔1979〕15号4、转发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黑革〔1979〕46号5、转发国务院批转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黑革〔1979〕49号6、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黑革〔1979〕59号7、批转省公安局关于哈尔滨机场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黑革〔1979〕66号8、转发国务院关于保护耕牛和调整屠宰政策的通知黑革〔1979〕67号9、批转省畜牧局关于黄牛改良情况的调查报告黑革〔1979〕70号10、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对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革〔1979〕76号11、转发国务院关于制止滥发奖金和津贴的紧急通知黑革〔1979〕78号12、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做好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黑革〔1979〕84号13、关于认真执行中苏第二十一次航行例会协议的通知黑革〔1979〕109号14、关于调整甜菜生产经济政策和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革〔1979〕127号15、转发国务院批转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的报告黑革〔1979〕149号16、关于贯彻国务院颁发《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补充通知黑革〔1979〕157号17、转发国家地震局颁发《关于保护地震台站观测环境的暂行规定》黑革〔1979〕159号18、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黑革〔1979〕168号19、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旅朝华侨回国定居问题的意见黑革〔1979〕176号20、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黑革〔1979〕177号21、关于统一农场系统农业税征收办法的通知黑革〔1979〕183号22、批转省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的报告黑革〔1979〕194号23、关于对利用信访进行无理取闹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的通知黑革〔1979〕197号24、批转省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报告黑革〔1979〕223号25、转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粮食部关于严格控制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意见的报告黑革〔1979〕224号26、关于提高大豆购价增加生产和扩大出口的报告黑革〔1979〕229号27、关于国营企、事业单位新招收人员初期待遇的规定黑革〔1979〕257号28、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文物特许出口管理试行办法的请示报告黑革〔1979〕270号29、转发国家经委关于煤炭工业几个经济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黑革〔1979〕271号30、关于城镇人民公社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黑革〔1979〕285号31、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家计委等单位关于解决边境地区有线广播干扰通讯问题的报告黑革〔1979〕314号32、批转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全省医药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黑革〔1979〕324号33、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投资试行贷款办法报告的通知黑革〔1979〕333号34、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黑革〔1979〕341号35、转发国务院关于颁发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的通知黑革〔1979〕344号36、转发国务院转发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关于重新修订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请示报告黑革〔1979〕359号37、批转省水利局关于不宜用待业人员替换灌区亦工亦农人员的请示报告黑革〔1979〕367号38、转发省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冷饮食品卫生管理的若干规定黑革办〔1979〕82号39、转发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黑政发〔1980〕31号40、批转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地、市、县医药管理机构意见的报告黑政发〔1980〕40号41、关于民办教师补贴问题的通知黑政发〔1980〕54号42、关于改革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的通知黑政发〔1980〕59号43、关于严禁任意减税免税的通知黑政发〔1980〕64号44、关于统一木材及其制品运输管理的通知黑政发〔1980〕87号45、转发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关于闲散在社会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安排使用意见的报告黑政发〔1980〕100号46、转发国务院批转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黑政发〔1980〕108号47、关于全面试行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三十五条”的通知黑政发〔1980〕111号48、关于发布黑龙江省水上交通违章、海损事故处罚条例(试行)的通知黑政发〔1980〕119号49、批转省交通局关于改革汽车运输管理体制的报告黑政发〔1980〕122号50、关于颁发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民用小型超短波无线电话机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发〔1980〕125号51、批转省卫生局、财政局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公费医疗暂行管理办法的报告黑政发〔1980〕140号52、批转关于地方组织的出国活动和聘请专家用汇的暂行规定黑政发〔1980〕161号53、批转黑龙江省城市维护费使用管理规定黑政发〔1980〕167号54、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黑政发〔1980〕178号55、批转省财政局关于支持重兼轻、军兼民、组织联营、合营企业有关财政问题的若干规定黑政发〔1980〕182号56、批转省交通局关于统一组织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工作情况的报告黑政发〔1980〕190号57、关于颁发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暂行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地方煤矿整顿方案的通知黑政发〔1980〕191号58、批转省财政局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黑政发〔1980〕203号59、批转省计委、财政局、交通局关于部分修订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的报告黑政发〔1980〕239号60、转发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加强药政管理禁止制售伪劣药品的报告黑政发〔1980〕260号61、关于审批出国人员的暂行规定黑政发〔1980〕268号62、批转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实行增收节支奖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黑政发〔1980〕273号63、批转省城建局关于抓紧落实私房政策的报告黑政发〔1980〕279号64、批转黑龙江省有线广播管理办法(试行)黑政发〔1981〕2号65、关于加强参茸等贵重中药材管理的通知黑政发〔1981〕21号66、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黑政发〔1981〕30号6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黑政发〔1981〕60号68、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暂行规定的通知黑政发〔1981〕62号69、关于试行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全面经济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发〔1981〕88号7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黑政发〔1981〕135号7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医药管理局关于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报告的通知黑政发1981〕168号7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汽车配备标准和节约成品油的规定黑政发1981〕171号7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新扩大的自留地、饲料地照征农业税的通知黑政发〔1981〕183号7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正减免税规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1981〕198号7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工业企业自销产品征收工商税和利润处理的规定的通知黑政发〔1981〕216号7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1981〕217号7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机关、团体等单位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征税的规定的通知黑政发〔1981〕221号7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关于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黑政发〔1981〕228号7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政发〔1981〕242号8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城市畜禽生产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1981〕246号8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企事业行单位摊派资金、物资和任意罚款的通知黑政发〔1981〕272号82、关于民办教师补助费问题的通知黑政办发〔1981〕17号83、转发卫生部等十二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黑政办〔1981〕19号84、关于中小学民办教师生活待遇的补充通知黑政办发〔1981〕49号85、关于中小农具价格补贴问题的通知黑政办发〔1981〕69号8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业企业经销木材产品征税问题的通知黑政发〔1982〕5号8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黑政发〔1982〕44号8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的通知黑政发〔1982〕107号8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制止企业职工从事不正当经济活动牟取额外收入问题的通知黑政发〔1982〕117号9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黑政发〔1982〕132号9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黑政发〔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