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签订规范与注意事项法律办王娜2015年10月20日1一、合同基本知识二、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目录三、合同签订中的误区2四、公司合同版本介绍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一、合同基本知识3书面口头绝对不可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常见合同的分类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且合同书形式加盖红章(合同章或公章)最没有争议。一、合同基本知识先小人后君子,丑话说在前面。4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他内容。合同的一般条款一、合同基本知识5(一)合同的签订时间常见问题1、“事后合同”(误区:合同是维护我方权利的最终也是最有效的保障,而不是付款工具)2、私自篡改合同签订日期及交期!!二、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6(1)合同标的产品名称需要写具体除了产品名称,必须加上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二)合同条款需填写具体、明确7(2)数量数量不能缺失,否则合同效力待定。不要使用“包、箱、袋、捆、打”等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必须要用,那就明确其具体数量根据特点,还必须注明标的的毛重、净重、正负误差、自然减量、超欠幅度等8例: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案例:数量约定不明怎么办9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问题焦点:合同数量约定不明确10质量是最复杂,最易产生争议的条款,需要明确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内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文字表述+样品封样。发生质量异议,应及时与对方书面确认,注意留存证据。常见问题:有质量要求,但指代不明确已有意识地开始使用“按确认样”的质量要求,但忌讳出现“按我司确认样”的字眼。对于“我司”是指供方还是需方,指代不明,为免争议,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一方。3、质量1112如是销售合同,那就客观地将客人拉进来采用“按双方确认样”。如是采购合同,那就采用严格的“出口国家的标准”。对于服装,相对于国标,出口国家的标准往往是比较严的。采购合同尽量将我们的最终客户拉进来,在合同里写明满足哪个客户的要求。13作为质量标准的“样”,必须经过双方确认,并封存才能作为一个合格的样,才能作为判断货物合格与否的依据,如果仅有此条而没有经过封存的样的话,那这条只是一个空谈,没有任何作用;其次,所谓双方确认和封存,目的是把我们所依据的样品保存下来,并有双方确认的痕迹,这个痕迹可以是双方在样品上签字、可以是封起来双方签字,总之,一定要“确认”。才能叫“确认样”。14我方采购面料的情况下,质量要求:文字表述+样品。发生质量异议,应及时与对方书面确认,注意留存证据。对于有特殊质量要求的辅料,尽量在框架协议上注明,无法协商注明的,在平时的具体订单上也要说明,并与合同一起保存好。面料采购合同的常规约定送货后一定时间内能够发现的货物表面污点、色差等开裁前提出;其他质量问题供方负责期限为成衣出货后X个月行规:收货方收货后除非在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一旦开裁视为对面料外在质量的认可,供货方对一些表面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面料出现质量问题的,要第一时间联系面料供方,协商解决方案,且及时将面料的质量状况用书面形式落实下来。如面料供方提出,“开裁了再说”,一定要写好书面协议,首先,对面料状况进行说明;其次,说明为了不影响生产进度,经面料供方要求先开裁;第三,对于此部分有质量问题的面料怎么处理,折价的话,如何折价。必须详细具体写明,防止争议。15交期要明确具体,不要附条件。否则就是无穷尽的扯皮。我方急着要货,对方不紧不慢。例如:表述1:若2012年11月24日前确认色卡和品质样,11月30号前需交货50%左右,12月5号前需要全部交完。表述2: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货常见问题:缺少交期、或交期约定不明确4、交期16案例品质确认后25天交货存在问题:1、交期附条件2、品质确认原来是对方义务,必须在交期前完成,并保证大货及时性;但是这里却变成了对方拖延交期的理由,对方品质一直不能通过确认就可以一直不交货17交货地点一定要明确写明,因为涉及风险承担问题,同时写明运费承担方式对方仓库我方仓库我方为买方从对方仓库至我地的风险将由我方承担从对方仓库至我地的风险将由对方承担第三方仓库从对方仓库至第三方仓库的风险将由对方承担5、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常见问题:“送货到指定仓库”,何为指定仓库?18★案例:敢问货去何方?甲厂将一批半成品交给乙厂加工,合同中关于加工数量、质量、价格、违约责任均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写明是甲方指定的仓库,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乙厂负责。加工完成后,甲厂要求乙厂将布料分别运到陕西、吉林、成都等地仓库。乙厂大呼上当,如果将这些布匹分别运到西北、东北、西南,并承担运费的话,所收取的加工费还不够支付运费。乙厂不肯运,甲厂就告到了法院,并说它与陕西、吉林、成都都已签订了合同,由于乙厂违约导致交货逾期,使自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赔偿。19问题焦点:交货地点约定不明确“甲指定的仓库”表面上看毫无问题,而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库也是一个很合理的要求。但“甲指定的仓库”到底是哪些仓库,哪里的仓库,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具体地址是什么吗?如果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清楚,或许乙厂就不会陷入这个文字陷阱中。20所以当我方我买方时,尽量约定在我方仓库,或我方指定的其他仓库,避免自提。当我方我卖方时,坚决不能出现“送货到对方指定仓库”的表述,实在不行,可加入地域限制:如“送货到对方XX地的指定仓库”我们在与老单位之间订立合同通常不会约定的太详细,认为多此一举,会显得对对方不信任。其实恰恰相反,我们只有事前把细节约定明确了,才能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这才是对双方权益最大的尊重。对我们的启发216、价款或报酬要明确价格计算方法、货币种类(美元,人民币,台币。。。)、支付时间和方式。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常见问题:约定过于简单、约定模棱两可,给对方找到拖欠货款的理由22例如:表述一:(我方为付款方时)出货后X月付款可以附条件:在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出货后X月凭票付款表述二:(我方为供货方,对方为出口方)“出口方收到购货商外汇货款后,付清供货方货款”收到购货商外汇货款的日期并不确定,将导致我方主张权利非常困难,对方极易用还未收款来抗辩表述三:(我方为供货方)货到付款?不明确2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第三天就把货送到乙公司,并向乙公司索要货款,但乙公司却找各种借口迟迟不肯支付。半个月后,甲公司见无法收回货款,要求退货,乙公司却不肯退。甲公司说:合同约定的是“货到付款”,货都到半个月了,为什么还不付款?乙公司回复说:我没说不付款,我一直答应付款,但“货到付款”并没有说明货到后什么时间付款。★案例:“货到付款”之难24问题焦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货到付款”实际只是约定了付款期间的起点而遗漏了终点,这样就造成了上述案例的无奈的局面。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但由于要给予对方必要准备时间,我们是很难马上收回货款。257、管辖法院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就管辖问题进行约定。“地方保护主义”尽量按照公司版本,对方有异议的,商量约定为“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比较公平。不要未经努力,直接同意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6★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1、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常见问题:随意涂改,使用修正液涂改27★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2、合同文中不留空格。合同文本最忌讳的是留空白每个条款都要填上,不需要填的用斜线划掉,如“/”,不允许留白28★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3、合同重要条款发生变化的,要签订补充协议常见问题:口头约定为主尤其是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扣款的,不要想当然的觉得对方出现质量问题,我方理所当然可以拒绝付款,不要拖着。及时、书面2930★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4、尽量使用我方的合同版本,一方面掌握主动权,另一方面将风险压缩在可控的范围内。我方为采购方、定作方的情况下,对于在对方的版本合同内出现的“货款未清前,货物的所有权为供方所有,所有权不转移,”等字样的条款,请直接要求对方删除。31★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5、资信调查加强资信调查是确定交易单位的重要方法。在调查中要重点了解对方的企业性质、交易单位的道德、生产贸易经验等,特别是交易单位的资金及负债情况,经济作风及履约信用等。以此来核实与分析对方的资质与合同履行能力。如果要开展合作,一定要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公章。32★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6、警惕皮包公司(1)知道合作单位是皮包公司,一定要要求对方先行支付预付款且后期带款提货。(2)与皮包公司进行大宗买卖的时候,应该注意对方资信状况,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此种公司,不是经常合作的客户,在出去大宗货物的时候,应十分注意资金的回笼,否则出货后,无论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当对方无法支付货款的时候,即使我们打官司赢了,但对方没有履行能力的话,便会出现“执行难”,最后赢了官司输了钱。33★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7、用章首先需要审查的是对方盖章是否与合同主体名称相符。合同的前面一般要写上合同双方的名字或名称,合同的末尾要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因而,在对外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对方前后两个名字或名称是否一致,盖的公章是否与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合同的效力有可能产生问题,将来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其次,原则上我们只认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某某公司销售专用章”、“某某公司业务专用章”、“某某公司办公室章”等一般只针对其公司内部,对外效力有限,且此类印章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1、定金VS订金一样吗?三、合同签订中的误区34“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具备担保性质,等同于日常所说的“预付款”35★案例:一字万金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铝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在合同签字生效时支付定金30万元人民币,甲公司也如数支付了定金。事后铝材价格看涨,乙厂毁约。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效后起诉,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要求法院责令乙厂双倍返还定金。该合同经审查后确认为有效合同,乙厂违约,但最后法院只判定乙厂退还30万元及承担利息损失。原来,合同中将法律固定术语“定金”写作“订金”。一字之差痛失30万元。362、业务员、外协人员等在合同上签字有法律效力吗?37三、合同签订中的误区甲计划从乙公司购进30余万元化肥。乙公司业务员李某得知后主动联系到甲公司,经协商后双方在合同上均签字确认。甲付款后却迟迟不见乙公司发货,于是打电话询问。结果乙公司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过他的货款,而李某提供账户是伪造的!甲以签订了合同为由,要求乙公司对合同内容负责,而乙公司觉得很冤枉,认为甲仅为公司业务员,无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不承认合同效力。★别人以我的名义请客干嘛要我买单?38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乙公司应按照合同交付货物。李某未经乙公司授权与甲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一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