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及其处理方法第一节违约及索赔一、违约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违约: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法合同义务的行为。我们把违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根本性违约非根本性违约二、索赔和理赔索赔:受损人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理赔:违约方处理受损人的索赔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索赔条款的规定方法有两种:异议和索赔条款罚金条款•(一)异议与索赔条款•一般是针对卖方交货品质、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订立的。•内容主要包括:•1、索赔权•2、索赔的依据(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3、索赔的期限•4、索赔的方法和索赔金额•(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在买卖合同不能独立定理,需要在订立异议和索赔条款之后。•罚金条款主要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买方未按期接货或者开立信用证等行为。•罚金条款主要内容:•罚金数额、罚金的起算日起•罚金条款主要特点:预先规定罚金数额或罚金的百分率。•四、定金罚则•1、定金含义: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于向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保证合同的旅行,是作为债权的担保存在的。•2、定金条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注意:定金和违约定不能同时并用。第二节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当事人无法预料,无法预防,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因此,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二、不可抗力时间应具备的条件1、事件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3、时间的发生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可以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范围,处理原则,处理方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促成合同的履行。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将是请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回复。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提供当地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文件。四、不可抗力原因和法律后果(一)原因1.自然力量引起的2.政治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二)不可抗力事件法律后果1、解除合同2、延期履行合同五、不可抗力条款内容1、不可抗力事故原因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3、发生时过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4、证明文件及公证机构六、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1、概括式2、列举式3、综合式案例1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不料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案例2国内某公司于1990年11月2日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1991年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案例3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定一份进口合同,欲引进一精密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9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日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第二节仲裁•一、仲裁含义特点•(一)仲裁含义•仲裁是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且是终局性的。•解决争议的途径•1、友好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二)仲裁特点1、仲裁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双方达成仲裁协议2、双方当事人均有在仲裁机构挑选仲裁员的权利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可在另一国家生效和执行4、仲裁程序简便,费用低,速度快5、仲裁比司法诉讼友好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争议之签订立、争议之后订立(二)仲裁协议的作用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能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不关案件的管辖权—中心3、仲裁机构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三、仲裁条款的规定1、仲裁地点2、仲裁机构3、仲裁规则4、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否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是否有终局性等5、仲裁费用的负担----败诉一方案例1某年我国某公司出口某种农产品1500公吨给英国某公司,货价为348英镑每M/TCFRLONDON,总货款为522,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9月。订立合同后,我国发生自然灾害(水灾)。于是,我方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豁免合同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并称该商品市价上涨8%;由于我方未交货,使其损失15万英镑,并要求我方公司赔偿其损失,我方未同意。最后双方协商并同意仲裁解决。问结果会怎样?案例2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以FOB价签定的进口合同,装货港为伦敦。合同签定后不久,英方通知我方货已备妥,要求我方按时派船接货。然而,在我方安排的船舶前往英港途中,突然爆发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被封锁,禁止一切船舶通行,我方船舶只好改变航线绕道好望角航行,增加航行近万公里,到达装运港时已过装运期。这时,国际上的汇率发生变化,合同中的计价货币英镑贬值,英方便以我方未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提高货物价格,并要求我方赔偿由于延期接货而产生的仓储费。对此,我方表示不能接受,双方遂发生争议。如你是我方派出的代表,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案例3有一美国公司A向外国一贸易商B购买一批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应在9月底以前装船。但是卖方违反合同,推迟到10月7日才装船。结果圣诞节销售时机已过,火鸡难以销售。因此,买方A拒收货物,并主张撤消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撤消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