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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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astralSurveying第3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测量学地籍测量学3.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概述3.3地类调查3.4耕地坡度分级调查与田坎系数测算3.5影像判读•本章主要内容地籍测量学授课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及其我国土地利用分类系统的历史沿革,了解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制定的原则。掌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包括地类调绘、线状地物调绘的有关方法和要求,了解耕地坡度分级标准及坡度测算的方法,了解影像判读的基本方法。重点: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地籍测量学3.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1.1土地分类系统土地作为一种自然物质,有着十分繁多的自然属性指标,如地貌、坡度、高程、有机物含量、密度、酸碱度等;土地作为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种要素,同样有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经济属性指标,如土地的权属、区位、利用、规模等;土地也蕴含着众多自然和社会经济相交融的指标,如利用方式、土地产能、土地承载、土地的适宜性等。地籍测量学土地分类是指按一定的分类标志(指标),将土地划分出若干类型。按照统一规定的原则和分类标志,将分类土地有规律分层次地排列组合在一起,就叫做土地分类体系(或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地籍测量学3.土地综合分类体系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地籍测量学方法依据具体标志目的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土地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以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土地评价分类体系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以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服务土地综合分类体系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以土地的覆盖特征、利用方式、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地籍测量学国外土地分类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的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地类的依据。3.1.2国内外土地分类地籍测量学国内的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在解放以后。国内土地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采用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等。地籍测量学美国土地利用分类主体上以农业部农业经济研究局统计用的主要土地利用分类为主,在农业用地类型划分上得到认可,但缺乏全面统一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分类比较详细,而建设用地的内部分类比较简单。土地利用类型体系包括5个一级分类,分别为耕地、牧草地、林地、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24个二级分类美国主要土地利用分类一级二级一级二级一级二级1.耕地作物利用耕地4.特殊用地城市区冰地收获耕地交通用地湿地夏季休闲耕地农村公园开阔沼泽地牧场化耕地野生物避难地裸岩地空闲地国防、洪涝控制和工业区沙漠2.牧草地州属机构和其他用地海滩3.林地牧场化林地农庄、农路和小径其他非牧场化林地5.其他用地苔原冰河地籍测量学德国部长会议空间规划工作小组于1985年公布了德国土地分类表。该土地分类系统主要用于德国的空间规划。德国土地分类系统非常重视土地的生态属性,特别强调绿地、水域、休闲与休养用地,并把这些用地单独列为一类。土地利用分类采用三级分类,共9个一级类。地籍测量学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根据需要,土地部门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土地分类全国土地分类我国的土地利用分类地籍测量学(1)1984年9月,全国农业委员会组织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2)1989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并于1993年6月修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3)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4)2002年1月由国土资源部颁布施行用以保证新旧土地分类体系衔接的《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5)2007年8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正式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并于当日实施;地籍测量学1984年,我国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类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土地8类,二级类分46类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就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从1984年颁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籍测量学4.牧草地41、天然草地42、改良草地43、人工草地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1、城镇52、农村居民点53、独立工矿用地54、盐田55、特殊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984):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8.未利用土地81、荒草地82、盐碱地83、沼泽地84、沙地85、裸土地86、裸岩、石砾地87、田坎88、其它1.耕地11、灌溉水田12、望天田13、水浇地14、旱地15、菜地2.园地21、果园22、桑园23、茶园24、橡胶园25、其他园地3.林地31、有林地32、灌木林地33、疏林地34、未成林造林地35、迹地36、苗圃6.交通用地61、铁路62、公路63、农村道路64、民用机场65、港口、码头7.水域71、河流水面72、湖泊水面73、水库水面74、坑塘水面75、苇地76、滩涂77、沟渠78、水工建筑物79、冰川及永久积雪地籍测量学1989年9月,我国颁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城镇土地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将城镇土地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及其他用地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城镇土地分类用于城镇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从1989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城镇土地分类地籍测量学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40.公共建筑用地41、文、体、娱42、机关、宣传43、科研、设计44、教育45、医卫50.住宅用地60.交通用地61、铁路62、民用机场63、港口、码头64、其他交通70.特殊用地71、军事设施72、涉外73、宗教74、监狱80.水域用地90.农用地91、水田92、菜地93、旱地94、园地00其他用地城镇土地分类(1989):10.商业金融业用地11、商业服务业12、旅游业13、金融保险业20.工业仓储用地21、工业22、仓储30.市政用地31、市政公用设施32、绿化地籍测量学为了满足土地用途管理的需要,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扩大调查成果的应用,在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和“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两个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全国土地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自2002年以来,有效地应用于土地变更调查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全国土地分类地籍测量学“全国土地分类”包括《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分类,适用于城镇和村庄大比例尺地籍调查针对全国城镇与村庄地籍调查尚未全面完成的现实情况,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适用于土地变更调查和更新调查全国土地分类地籍测量学《全国土地分类(试行)》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类,也就是《土地管理法》的三大类。二级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15类。三级为分71类。全国土地分类地籍测量学《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的整体框架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相同,采用三级分类。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部分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完全相同,建设用地部分进行了适当归并。将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6个二级类和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三级类街巷,合并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6个三级类。全国土地分类地籍测量学2007年,我国颁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21010—2007),标志着我部在统一土地分类标准中,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此标准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地籍测量学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原则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一种分类。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继承性2.土地利用分类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2007年7月颁布了国家标准《土地利用分类(GB/T21010—2007)》,此标准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一级类依据土地利用用途、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划分。二级类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具体细化。3.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地籍测量学一级类二级类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0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032灌木林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033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按照土地的用途和利用方式,划分出林地。又按照其覆盖特征划分出二级类地籍测量学一级类二级类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05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05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052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05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054其它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按照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划分商服用地。又按照其用途和经营目的划分出二级类地籍测量学3.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概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为查清现状用地的数量及其分布而进行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概查和详查两种。概查是为满足国家编制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制定农业区划和农业生产规划的急需而进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是为国家计划部门、统计部门提供各类土地的详细准确的数据,为土地管理部门提供基础资料而进行的调查。土地利用详查是以县为单位进行。2008年我国颁布了《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籍测量学3.2.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1.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家底(最基本和最首要的目的)2.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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