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成立知识什么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指由同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宗旨和原则是什么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行业协会遵循自主办会的原则,实行会务自理,经费自筹。行业协会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行业协会从申请筹备到成立登记经历哪些阶段行业协会从申请筹备到成立登记需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1)申请筹备阶段:当事人到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申请筹备,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给予《申请筹备行业协会告知单》和相关表格,由当事人如实填写。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申请筹备全部有效材料后,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向当事人开出受理单,并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的批准文件或向当事人提出不同意的审理意见。当事人执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的批准文件及有关材料到市社团局进行筹备登记。•2)筹备成立阶段:当事人经市社团局批准筹备后进入至多为期6个月筹备期,召开成立大会,通过行业协会《章程》,投票选举产生行业协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聘任秘书长。•3)提交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审查《章程》、法定代表人阶段:当事人将行业协会《章程》正式文本和法定代表人的有关材料递交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给予《行业协会章程审查告知单》和相关表格,由当事人如实填写。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全部有效材料后,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向当事人开出受理单,并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的批准文件,或向当事人提出不同意的审理意见。•4)上海市社团局审核发证阶段: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执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到市社团局申请成立登记。如经审查同意,则可以登记为合法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申请筹备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行业协会筹备单位在经市社会服务局批准筹备行业协会后,向市社团管理局申领或从政务网站下载《筹备社会团体申请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办理验资手续;向市社团管理局申请筹备登记。市社团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发给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发起筹备行业协会应当具备那些条件?行业协会发起筹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30个以上的同行业单位参加;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任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应承诺:未在其他社会团体担任法定代表人,未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是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由谁发起组建行业协会?发起人的资格是什么?行业协会应当由该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发起组建。发起组织行业协会的单位简称为“发起人”。发起人应该是在本市取得营业执照、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发起人应当了解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熟悉行业情况,有足够的行业号召力和影响力。发起人至少在10名以上;发展单位会员至少在30个以上。拟成立的行业协会应有行业代表性,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会员应当达到或者承诺在2年内达到本市同业组织数量的20%以上或者同业销售额的50%以上。行业协会的发起筹备需不需要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得到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市社会服务局是行业协会的协会业务主管部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行业协会所涉及的行业领域确认承担相应主管职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单位。可以由发起人自己向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请市社会服务局代为确认。行业协会筹备组由哪些成员组成?筹备组的职责是什么?行业协会筹备组成员由各发起人单位指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要兼顾业内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筹备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各发起人单位共同完成该行业协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是一个临时性、事务性的工作机构,在没有取得市社团局批准筹备前,不得以“行业协会(筹)”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行业协会筹备组组长如何产生?行业协会筹备组组长要在发起人单位中,推选能代表行业龙头的企业代表担任行业协会筹备组组长。一般情况下,发起人会议表决产生的行业协会拟任会长单位,就是行业协会筹备组组长单位。在筹备行业协会时,其资金来源有什么规定?可以接受来自发起人单位的出资作为筹备组活动资金,用于筹备组的有关工作,包括筹备成立大会、筹备设立秘书处等。行业协会名称如何确定?行业协会的名称必须规范,不得随意设定。根据有关规定,本市行业协会的名称可以“上海市”或“上海”冠名,所属行业为名称主体。一般为:“上海市××××行业协会”或“上海市××××同业公会”。如何选择行业协会办公场所?行业协会选择办公场所应当量力而行。为了保证行业协会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行业协会的办公场所不能与政府有关工作机构合署办公,不能与会长单位合署办公。筹备中的行业协会以市场化的方式租借办公用房,其费用应计入行业协会的启动资金。行业协会章程的起草和通过程序是什么?为依法规范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章程的起草可参照上海市社会服务局提供的章程样本,并结合本行业协会的工作特点,由筹备组起草初稿,供发起人单位讨论确定;在成立大会上举手表决通过(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提交市社会服务局批准,最终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行业协会章程起草组成员是不是一定要筹备组成员?章程起草组成员不一定全部是筹备组成员,也可以邀请业内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该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士一起参与编写、起草章程,这样的章程会更有行业特色,更具有可操作性。行业协会章程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行业协会章程是行业协会的“基本大法”,是规范行业协会宗旨、职能、组织、管理、运作等所有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行业协会筹备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行业协会章程的主要内容可分为:总则,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会员,组织机构,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废止后的财产处理等几个方面。除《章程(草案)》外,筹备组还要为成立大会起草哪些文件?除《章程(草案)》外,筹备组还要起草行业协会成立大会时的各种文件,并为成立大会准备详细、周全的材料,以确保成立大会圆满成功。这些材料包括:大会议程(草案);行业协会筹备工作报告;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正副会长单位推荐产生情况报告;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正副会长候选单位名单(草案);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正副会长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会费收取办法(草案);拟任秘书长名单(草案)、会长报告、大会决议(草案)等文件。行业协会成立初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提供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决议、理事会决议、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成立申请材料汇总》表等。行业协会成立登记包括哪些办理程序?申请:行业协会自市社团管理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向市社团管理局申领或从政务网站下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等有关表格,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全部有效、齐全后,方可受理;审查:市社团管理局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核准:市社团管理局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行业协会;发证:市社团管理局对核准登记的行业协会,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刻章:行业协会办理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手续,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户报市社团管理局备案;公告:对核准登记的行业协会,由市社团管理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上海改革调整行业协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是什么?采取了哪些措施?上海改革调整行业协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是:以企业发展的需要为基点,把握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工作的规律和要求,努力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政会分开,自主办会,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坚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和政府依法管理相结合,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相配合的新型管理体制;抓住时机,主动改革,积极试点,并区分不同情况,逐步推进。主要措施是:行业协会由企业自发组建。行业协会要与原发起单位分离,要面向全社会的同行业企业,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特别注意吸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政府有关部门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行业协会的领导经选举产生,一般由企业经营者担任;建立行业协会秘书处的良好运行机制,工作人员逐步走专业化道路;行业协会要自主落实职能。上海对优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结构有什么要求要根据市场发展的情况和需求,不断优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结构。鼓励和支持在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和国际贸易相关领域中,发展和培育一批行业协会,形成有利于本身生产力发展和产业升级、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群体。行业协会要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允许不同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同一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可以自愿参加不同的行业协会。同一行业或者产品,在本市范围内只设立一个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不得重名。上海行业协会的发展状况如何?在管理体制方面作了哪些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上海行业协会重新萌发。到2001年底,在市社团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市级行业协会共132家。当时的行业协会尽管也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成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瓶颈之一。上海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行业协会的发展,提出发展行业协会是积极应对入世挑战、规范市场秩序、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之一,为使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上海先后3次召开全市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地方法规,市政府也出台了《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市委、市政府把创新管理体制放在改革的重要位置。2002年1月,设立了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作为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承担行业协会事务管理职能。2003年8月,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成立,以市委派出机构的身份从整体上对全市新经济、新社会领域党的工作实行全覆盖。2004年7月,市委批复在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的基础上成立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与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合署办公,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综合协调和服务。通过合署办公,实行“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的新型管理体制,体现了“三个衔接”:即市委管理与政府管理相衔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党建与社区党建相衔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发展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上海的行业协会在新体制的保障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是新建步伐加快,布局体系趋于合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