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性病艾滋病知识及反歧视宣传培训马鞍山阳光妇产医院2014年7月15日12艾滋病与反歧视3一、什么是歧视4按照美国学者夏普的定义,“所谓歧视,不是以能力、贡献等为依据,而是以诸如身份、性别、种族或社会经济资源拥有状况为依据,对社会成员进行‘有区别的对待’,以实现‘不合理’的目的,其结果是对某些社会群体、某些社会成员形成一种剥夺,造成一种不公正的的社会现象”。歧视的定义5《美国传统词典》的定义是:“差别待遇。不考虑个人优点,而以等级或种类为根据加以区别,表现出偏爱或偏见。”6歧视:简单讲就是不平等地看待。7•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疾病歧视•民族歧视•生理歧视•就业歧视•经济歧视•其他8二、艾滋病的歧视9为什么感染HIV的人遭受歧视的对待?10艾滋病的发现:1981年6月5日美国出版的“发病率、死亡率周报”报导美国洛杉矶5例男性同性恋者患卡氏肺囊虫肺炎,同年7月30日又报导同性恋中发现26例卡波济氏肉瘤患者,这些病例的出现仅见于免疫缺陷的病人,而且很少发现。这些病例的出现预示着另一种新的疾病开始流行。故1982年这这种新的疾病命名为“艾滋病”11艾滋病的特点1、没有疫苗预防2、没有治愈的药物1、2歧视12艾滋病流行的流行由由高危人群开始,传播到一般人群13人们普遍认为HIV/AIDS与已经存在的遭歧视的行为联系紧密,如性乱行为、吸毒行为、同性性行为等;认为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对疾病的流行负责;传统观点认为感染HIV是因为行为不检点或所致,感染结局是对其行为的一种惩罚,是罪有应得;对疾病和死亡的恐惧总结:由于对艾滋病的恐惧而将HIV的传播与流行归罪于感染HIV的人,对疾病的畏惧转变为对患疾病的人的畏惧。14歧视以什么方式表现出来?政策和法律---如限制人身自由的政策;社会制度---如教育、就业、卫生保健;社区和家庭反应---如孤立排斥HIV感染者;个人反应—包括歧视和被歧视。15歧视表现实例雇主要求应聘者进行HIV检测HIV/AIDS阳性的妇女被自己的丈夫遗弃,没有得到应得的财产准许开展未经被检测者同意的HIV检测禁止HIV阳性的人结婚医院拒绝接受HIV阳性的人医院/诊所拒绝为HIV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治疗感染HIV或被怀疑感染HIV的人丧失晋升的机会,甚至失去工作感染HIV或被怀疑感染HIV的人无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感染HIV或被怀疑感染HIV的人不能参加或享受医疗保险感染HIV或被怀疑感染HIV的人被限制使用公共设施。。。。。。。16为什么说歧视与控制艾滋病有联系?•客观现实:双重流行•相互作用:对艾滋病控制产生了影响17双重流行•艾滋病的流行伴随着与艾滋病相关的耻辱与歧视的流行。“HIV/AIDS的流行分三个阶段:HIV流行,艾滋病的流行以及耻辱歧视和对感染HIV的人拒绝的流行。?”18歧视对HIV控制的影响使感染者和有危险行为的人不愿寻求检测,获取知识和信息;降低了感染者告之有可能被传播对象其感染状况的主动性,降低寻求治疗措施和采取安全行为的主动性;降低了感染者参与艾滋病预防活动的主动性---而他们的参与对预防控制艾滋病是至关重要的!为预防工作带来严重障碍:政策法律制定、政府参与、各部门配合,经费支持、甚至有效干预措施的实施—如安全套推广、针具交换、IEC等等限制了治疗护理的工作的发展。19歧视产生的影响•不愿意检测•继续传播•报复和仇视•其他20在这里,歧视不仅构成了对传染病感染者和患者基本权利的侵犯,而且由此可能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仇恨心态和报复心理。2003年4月21日,艾滋病患者李志星就因不堪忍受邻居及家人的冷淡和歧视,先后杀害了邻居8人,酿成了惨案。21如何减少歧视社会名流、政治人物应当在公开场所谴责针对HIV/AIDS的歧视对已发生的侵犯人权的歧视行为和做法政府部门应当展开调查,并公开处理鼓励社会支持团体开展工作,并尽力为感染者和病人获取赔偿确保预防保健服务的可及性,社会上每个人都可以得到22减少歧视干预工作的几个方面家庭/社区信任与支持工作场所提供就业机会,医疗保险卫生保健组织提供有关信息,检测,预防性与治疗性服务宗教团体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大众传媒信息/态度/信念法律/社会政策人权23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夫人来中国与艾滋病人进行座谈,并同他们握手。2003年11月10日,国际防治艾滋病基金会主席、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参加清华大学AIDS与SARS国际研讨会时,邀请我国第一位公开姓名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宋鹏飞上主席台,并主动同他握手和拥抱。全世界的观众都看见了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克林顿曾经在尼日利亚也和一位艾滋病患者朋友进行过拥抱。24预防、治疗和关爱,是战胜艾滋病的三大法宝。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卫生官员孔文说,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已经成为中国防治艾滋病的最大障碍,中国赢得这场战争的关键是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社会歧视。南非副总统祖马曾说,在艾滋病病毒杀死艾滋病患者之前,社会的歧视已经毁了他们。25我国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来源于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惧。这是我们的媒体最初一边倒的片面宣传的后遗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为了批判资本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媒体把性行为接触感染说成是艾滋病传播的首要原因;为了防止卖淫嫖娼和婚外性行为蔓延,媒体又对艾滋病的危害做了恐怖性的宣传。于是,人们谈“艾”色变,见“艾”远之,因此感染了艾滋病的人就受到了社会的严重歧视。2627我国第一个为71名因父母患艾滋病致孤儿童举办的夏令营,原计划8月10日在北京开营。但在北京寻找住宿接待单位时,虽明确告知儿童健康仍遭40多家单位拒绝。最后,只有北京一家宾馆答应将拿出最好的房间、选最优秀的服务员接待这些孩子们。在为这家宾馆仁义之举鼓掌叫好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还有更多的宾馆学校招待所以各种理由对他们说“不”。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些儿童因父母患艾滋病成为孤儿,原本便是健康人的他们却因为父母的缘故成为世人歧视的对象,这是讲究理性的人类社会的悲哀。歧视的扩大化28以往媒体更多的是报道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提倡社会对艾滋病人的关怀,并且大力宣传了艾滋病的传播只有三个途径:同艾滋病感染者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接受了被艾滋病污染的血液,被感染的母亲传染给所生的婴儿。在积极灌输与艾滋病人的正常交往是安全的这一观点的同时,我们忽略了对与艾滋病人密切相关人群的关注,导致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已经扩大到病人的子女。这些孤儿原本就已很不幸了,如果他们知道这次夏令营遇到的种种尴尬,体会到社会对他们的歧视,这对幼小的心灵是多大的伤害啊!我国第一个为因父母患艾滋病致孤儿童举办的夏令营,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关爱,对他们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视。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的尴尬,是组织者始料不及的。当然,这固然有对艾滋病理解得不够全面的原因,但我想更大的原因在于社会对艾滋病的宽容度不够,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已经是错误了,对艾滋病人健康子女的歧视更是错上加错。29反歧视的宣传•沉默就是死亡-----泰国、安南•正面、科学、合理30我们对艾滋病的认识过程3132我们的传统教育思想注重培养“技术型医生”,而不大注重培养“人文型医生”。提倡“现代医学模式”,就是医学将由传统的生理解剖、生理病理的诊治技术,拓展为对于疾病和患者“生理———心理———社会”等致病因素的全面关注。以性病、艾滋病为例,怀疑自己发生了性病或艾滋病感染的人为什么不能坦然的及时去检测?被检测出阳性结果以后能不能说服动员性伴也去检测?能不能一边配合医生的医疗,一边自觉地不把疾病传染给别人?显然,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控制疾病传播的有效措施之一。这就需要我们的医生不是就病治病,而需要以现代医学模式给患者以细致到位的心理支持和疏导。虽然医生不可能去消除某些社会因素,但至少可以给患者一个正视自己的疾病,进而纠正自己的心态的就医环境。33我国的消除艾滋病歧视行动34消除歧视的策略•政治承诺领导人率先垂范•法律法规明确反歧视条款•国家政策造就关爱之基础•宣传和动员创造善待感染者的舆论氛围35国家主席胡锦涛以及其他国家领导人在北京佑安医院同艾滋病患者亲切握手交谈362005年春节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河南上蔡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看望和慰问艾滋病患者及家属,并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孤儿和孤老共度春节。温家宝总理在署名文章中指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正确对待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给他们更多的关爱,不歧视他们”。37吴仪副总理亲赴河南,深入艾滋病流行严重乡村和艾滋病病人家庭,视察艾滋病防治工作。吴仪副总理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动员社会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防治意识,消除社会恐惧和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守法意识”。38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3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诉。”法律法规4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其负有主要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将被处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开除等。法律法规4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其负有主要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将被处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开除等。法律法规42法律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43法律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44法律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45法律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46政策--“四免一关怀”Policy–FourFreesandOneCare•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47•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人开展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政策--“四免一关怀”Policy–FourFreesandOneCare48政策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2004-2008年)》的通知)•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