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由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省性社团填写“全省”;区域性社团填写行政区域名称】【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团体”或“本会”,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第三条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第四条本会负责人包括【备注: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主席等)、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等)、秘书长。本章程使用理事长、副理事长,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填写省级行政区划名称即可】本会的网址:。【可选项】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可填写: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一);—3—(二);(三);……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名以上会员介绍;【可选项】(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2.;3.;……(四)由【可填写: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4—(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可选择】(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四)除名;……第十三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可选择】(一)年(最多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二)年(最多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5—第十六条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一节会员(代表)大会【备注:社团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社团,还要制定会员代表产生的办法】(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可选项】(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适用于设立监事会的社团】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适用于设立监事的社团】(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十)决定终止事宜;—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备注:会员(代表)大会也可以选举负责人,确定名誉职务的人选,制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由社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备注: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由理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有法律法规、本章程示范文本的特殊授权除外】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最长不超过5年)。【适用于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社团】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适用于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社团】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不少于15日】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第十九条经理事会或者本会%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7—第二十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二)选举理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适用于差额选举】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适用于等额选举】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第二节理事会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此处应填数字,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1/3】。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二)……;—8—()……。第二十二条理事的选举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个月【至少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最高1/5】。第二十三条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第二十四条理事的权利:(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9—(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四)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第二十五条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第二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适用于秘书长选举产生的社团】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适用于秘书长聘任产生的社团】(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10—(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十一)制定【可选项: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重要的管理制度;(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适用于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社团】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适用于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社团】第二十八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每届最多3次】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11—第二十九条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的情形】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不设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情形】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情形】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不设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情形】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该负责人同时为常务理事。【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情形】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适用于秘书长聘任制】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第三十条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等额选举比例不低于2/3,差额选举比例由社团根据差额的具体情况确定】。第三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一)负责—12—人的调整;(二);(三);……【备注:除(一)必选外,其他事项可由社团根据实际需要在第二十六条中进行选择】。第三十二条经理事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第三节常务理事会【备注:理事人数超过70人的,必须设立常务理事会;低于50人,不设立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三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人【可以是区间,也可以是固定数字,在11-51之间】。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最多4次】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第三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月【最多为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五条经理事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13—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第四节负责人第三十六条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1名【实行轮值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副理事长名(社团可根据情况选择固定人数或者人数区间),秘书长1名。【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团)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适用于不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团)】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