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乙方”)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甲方有权根据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设计变更、总体要求调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乙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即包人工、包辅材(详见本合同第八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现场管理费、利润、包含工作服费用(工作服由公司统一提供,费用按实际购买价格扣除)、包材料的装卸和场内的二次运输、包高温费、劳保费、社保费等按国家劳务人员应当享有的福利待遇、包除垂直运输设施、吊篮、脚手架外的施工机具、设备及其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费用;泊罗站站台格栅吊顶施工,甲方提供门式脚手架材料,乙方自行搭设、拆除及场内二次运输,此项费用包括在单价内。住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不另收取费用。3、乙方清包工范围内的工作量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单价详见本合同第八条)。2该包干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做出任何调整。甲方在该包干综合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4、包材料损耗:铝型材的损耗率为安装0.1%、制作0.2%(按重量计),螺栓0.1%、吊杆及配件0.5%。如因劳务队伍的原因造成材料损耗超过规定损耗率的由劳务队伍照价赔偿,并处于损耗材料总价的罚款,节余部分与公司按五五分成。5、工程材料加工方式如下:格栅吊顶所用铝型材加工由乙方在现场负责;钢结构项目需加工的材料由乙方进行加工,其他需加工的材料由乙方在现场加工。6、主要工程项目工作内容:测量放线、埋件安装、吊杆及龙骨安装、防锈、防腐处理;格栅铝型材制作及安装、成品保护、清洁卫生、交工验收的配合、维修和保修等全部操作过程。三、工期要求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安排,以项目部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009年7月31日完成整个外立面石材施工。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2、非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工期不得顺延。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增加费用(含因顺延造成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上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五级以上地震、社会动乱(不包括阻工)、大于二十年一遇的洪水。3、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要求(甲方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调整),否则,每拖延一天工期,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仟元/天(小写2000元/天)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乙方结算价款的10﹪。4、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相应条款办理。四、工程质量1、本工程要求质量目标为。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国家规范及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2、对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工程标准,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价款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五、安全事项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工作。2、乙方必须在人员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人员逐一登记,填好安全教育记录、试卷,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做好每天班前安全交底并记入班组施工日志中,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做好教育记录。每周必须交一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到项目部。3、乙方必须确保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原件必须放在工地随时准备备查,做到人证一一对应。4、由于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5、因乙方及作业人员的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安全事故级别轻伤重伤死亡罚款金额500元/人次5000元/人次50000元/人次6、乙方须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0.3‰以内。7、处于乙方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事件的人员,甲方对当事人每人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对乙方处以5000~10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六、文明施工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2、乙方在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进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仍,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出。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甲方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承担。6、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完4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之前,做好一次全面清洁,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各级验收工作。七、双方职责(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全权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指导、监督、监督乙方的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保证工程质量。2、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或总包负责;3、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对设计变更进行签证。4、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5、有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CI策划等管理工作,对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处罚意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材料、构件及机具的临时堆放场地,提供围护材料,乙方自行搭设临时堆放场地和现场加工场地的围护,并协调总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7、甲方协调总包方的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的费用增加,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8、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在施工中与业主、监理、总包及其他交叉施工队伍的关系。9、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统一工作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公司的采购成本价收费。10、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劳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名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句,并按上手印。12、负责编制制定各分项管理目标,编制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指导乙方按所定目标和计划组织各项工作,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3、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交底,进行技术复核,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织已完工程的交工验收。14、甲方有权增减乙方的承包内容和工作量。515、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组织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16、督促乙方爱护工地设备,有权对乙方浪费材料、水电及破坏其他公共设施予以罚款。17、向乙方提供壹套图纸,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18、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就业证、暂住证、计生证、出入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9、负责提供距施工作业面不超过50米的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及相应配电主线路供乙方取电,其他分配电箱及插座箱等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和设备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乙方用电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甲方现场电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委派驻工地现场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现场负责人驻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应小于28天,如现场负责人在现场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应明确其带班人员负责,否则每天罚款300元,如有特殊情况,应向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2、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现场施工管理。3、乙方的施工、加工制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条例以及项目部提供的设计图纸、工艺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图施工。4、服从业主、总包方、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的统一协调,做好与监理、总包方及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5、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材料计划(不得有错误或不需要的材料出现,若有错误的现象发生,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如有浪费或偷窃,应照价赔偿。甲方项目经理部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参与监督乙方接收领用,乙方接收领用后的材料由乙方全权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成。工程完成时,若乙方领用数量超出按竣工图核定的数量(含合理的损耗率,各种材料的合理损耗率由项目部确定),超过部分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在结算时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该费用。6、因乙方材料保管失误及责任范围的安装所造成的材料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7、乙方必须每月22日及时向甲方按实上报本月已完工程量、材料领用量、材料消耗量和材料库存量,下月计划完成的详细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各种材料需用量。68、乙方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9、负责提供洞口尺寸等施工和计划所需的现场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0、乙方负责以甲方的名义为其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进场时由甲方代为购买,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11、乙方负责在工程开工或施工人员进场上岗前提供该承包项目的劳务人员名单、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右手大拇指指纹印及工资标准给甲方委派参与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发放人工工资办法见附件一《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12、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劳务人员停工或向甲方、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并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13、承包人、班组长(详见附件二劳务人员名单)需在现场办公,每天到项目部报到,做到随叫随到(1小时内)。以上人员未经项目经理同意擅自离开现场,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14、乙方必须遵从甲方所有发出的工程指令,不得以指令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借口不执行或拖延执行。1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项目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16、乙方在完成隐蔽工序后,必须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并通知甲方项目部进行验收,由甲方项目部通知监理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检验不合格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17、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所需要的一切临时线路和设备以及夜间工作的配套设施费。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拆除一切临时装置,将环境整理好,所有临时用电装置必须符合供电的规范要求。18、乙方现场使用女工时,应提前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在办理完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严禁带家属进场。19、签订劳务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20、对甲方的合理安排,乙方在限期内拒不执行,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未执行7的罚款500元/次,并且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