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效力第二节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第三节可追认的合同第四节表见代理第五节无效合同第六节可变更可撤消的合同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重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实践合同的生效。登记对合同生效的作用。一、合同效力含义二、合同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133条: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第44条第2款,合同自批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生效。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登记对合同生效的作用第一种:登记对抗要件主义;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种: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典型案例24]甲将一套房屋卖给乙,双方依法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该合同是否因此而不生效。解析:“过户”登记是所有权移转的要件,而不是买卖合同是否生效的要件,所以,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二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附生效条件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案例25:2001年11月1日,甲乙签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应收帐款立即给甲汇款;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失效。2001年11月14日,乙给甲汇款,履行合同。问:该合同的生效日期是:11月1日或11月14日?该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还是附失效..生效日应为11月14日,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为合同履行了,如果到了月底乙仍未收回应收款,则为附失效条件的合同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案例26:王某与赵某约定,如果赵某考上研究生,王某负担赵某上学3年的生活费。赵某在考试之前,得到了考试试题,因而业务课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王某得知真相,遂拒绝支付赵某生活费。理由是:赵某不正当地促使赠与合同生效条件的成就。第45条2款: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使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儿子大学毕业分配北京后的十天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C.延缓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答案」A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理由」(1)A项正确,因为双方在合同中附有一个发生与不发生不确定的事实,来决定合同效力的丧失。(2)B项错误,停止条件又称为生效条件,这与当事人的本意不符,当事人的本意在消灭合同的效力。(3)C项错误,延缓期限又称为生效期限,理由与第(2)项相同。(4)题干所说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不是附期限的合同。期限必然届至,而李某的儿子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事实。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二、附期限的合同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生效。称始期。附终止时失效。称终期。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主要区别:期限为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而所附条件,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是不确定的事实。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典型案例27]某粮油公司(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乙方)因年终给职工分发福利用品,找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保证送货。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要点:(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效。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三节可追认的合同[案例28]15岁的王某(女)属龙。一日王某到某美容店(有文身的经营范围和资格)文身,美容店工作人员周某应王某的请求,在其右前臂上刺画了一条龙(面积约20平方厘米)。第二天,王某又到该美容院,要求在其左前臂刺画一个“忍”字。正在刺字时,王某的父亲赶来制止。请问:(1)是否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2)王某应当如何主张权利?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1)合同没有被追认,因此不能产生违约责任。美容店只能构成侵权责任。(2)王某除可以要求文身的医疗费,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其法律依据是——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都对本人不利;(2)如果本人事后授权也就意味着事后对合同的承认,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保护相对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四节表见代理、表见代表一、因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含义指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权的表面要件,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法定责任。基本要件:一、相对人须是善意的,并且没有过失。二、相对人认为代理人是有权代理应有充分的理由。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案例29]甲银行借给乙公司50万元,丙(公安局)的黄副科长在借款合同的保证人一栏里盖了公安局法制科的公章。后乙公司到期不能归还,甲银行即起诉乙方和丙方,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一种观点认为,丙方与甲方的保证合同无效,丙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丙方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因为,黄副科长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也就是说不具备代理权的表面要件。表见代理因相对人属善意的相对人,故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但,甲银行不是善意的相对人。不构成表见代理,如何让丙方承担责任?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案例30]某医院办公室掌管公章的王某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向某礼品公司购买了40万元的纪念品,在庆祝建院四十周年的活动中使用。王某以医院的名义与礼品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上加盖了医院的公章。礼品公司知道医院正在进行庆祝建院四十周年的活动,便积极准备货源,准时发货。医院领导知道此事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问:王某有无代理权?合同是否有效?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解析:王某实际上无代理权,但此案无其他违法情节,法院认定合同有效。王某在合同中加盖了公章,礼品公司有理由认为王某有代理权,应以表见代理确定合同有效。[案例4]甲从乙公司偷得其合同专用章,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100吨钢材的合同,丙公司善意且无过失地不知甲无代理权,后乙公司主张甲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并对其行为不予追认。丙公司认为是“表见代理”,主张合同有效。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解析:表见代理的成立前提:即本人因其行为创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征(权利外观),对丙,甲虽具有代理权外观,但并非由乙之行为造成,因此不能成立表见代理。否则,如果“被代理人”并未有创造代理权外观的行为而被他人无权代理,却要其承担被代理的后果,对于并不愿意承担该后果的“被代理人”太不公平。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案例31]某公司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只有签订标的额600万元以下合同的权利。但该公司总经理与他人签订了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合同,合同使用了公司的印章。公司的内部决定,不为他人所知,因此,相对人是善意相对人,合同应当有效。二、表见代表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二)表见代表的法律后果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五节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的概念二、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合同法》第52条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案例3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依双方约定,甲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同意。3个月后,乙仍未支付货款,甲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第六节可撤销的合同第54条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因欺诈四因胁迫五是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下列情形撤销权消灭: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2.附条件、附期限3.可追认的合同4.表见代理5.无效合同6.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案例33]甲在政府有“好友”,前不久得知:某市政府已计划在明年将地铁修到某郊县,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