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三步法急性毒性(口饲)–急性毒性等级方法1.方法1.1.引言急性毒性分级方法给危险性评估和危险性分类提供信息。基于研究的结果,这种方法使用三份固定的剂量使一个化合物被足够地分开以至能够分类。此外,在这一个测定方法中被描述的实验步骤允许选择使用三个附加的固定剂量。它们可以也被当作假设结论的选项,又可以用作更进一步的选项。在更进一步的改良值得去做或需要去做的情况下,我们将考虑附加药剂的使用。方法使用定义了初始剂量,但这并不意味着计算精确可达到LD50。相反,由于动物样品的死亡是整个实验的终点,当死亡可以预料时,超出一定范围的剂量也是允许的。实验的结果应该允许根据附件Ⅵ标准来分类。依据这种方法持续性,测定的时间可以比B.1中描述的要长。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是,它所需的动物数量比急性毒性(口饲)(B.1)和选择性固定剂量方法(B.1两步法)要少。也见一般引言B部分。1.2.定义见一般引言B部份。1.3.测定方法原理对一组实验动物通常使用一种改良了的剂量,使用渐进的实验步骤来测定实验物质的性质。每一步使用同性别的三只动物。没有必要进行实验前的光照研究。关系到动物死亡率的物质缺少或存在的剂量使用取决于上一步的剂量,例如:-没有必要进行更深一步的测定-下一步,药剂的剂量没有改变,但被用于另一种性别的动物-下一步,将使用下一个更高或更低的剂量水平1.4.测定方法的描述1.4.1.准备阶段随机选取健康年轻的动物,标上记号以示区别,为了让它们熟悉环境,还得在测定前五天把它们关进笼子里。这些动物可以根据性别和剂量水平进行划组归笼,但每个笼子里面动物不能太多以至干扰了对每个个体的清晰观察。测定物质以确定的剂量用胃管或插管强食地注入动物体内。如果需要,测定物质要被溶解或悬浮在合适的媒介物质中。建议只要可能的话,首先考虑用水,再考虑用油或其他媒介物。对于非水溶性测定物,在测定前必须知道或确定媒介物的毒性。动物在使用剂量前应该禁食;但水要保证供给。1.4.2.测定条件1.4.2.1.测定动物除非有禁忌症,一般老鼠是常用的啮齿动物。雌性必须是未生育的和没有怀孕的。在研究的开始阶段,每种性别的体重差别不得超过平均水平的20%。1.4.2.2.数量和性别每一步骤用同性别的三只动物.在开始,性别可以任选。1.4.2.3.剂量水平使用的初始剂量是从三个确定的水平里选择的,如25,200和2000mg/kg.而且初始剂量应该有利于导致部分样品的死亡。在附件Ⅰ里面描述的操作流程也可以依据初始剂量做相应的参考文献。对于性别和初始剂量的选择,应该利用所有可用的信息,包括组织活性相关的信息。当结果显示死亡并不是出现在最大使用剂量时,就应该进行限制的测定。如果不了解被测定物质的情况,出于动物生存着想,建议使用200mg/kg的初始剂量。有时,非常需要得到比确定剂量水平更高的精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考虑额外的剂量水平如5,50或500mg/kg等。由于腐蚀性或严重的刺激性反应能引起明显的痛苦的剂量无需实施。处理组之间的时间间隔在毒性迹象的初始,中期和最严重时分别测定。其他性别的动物或下个剂量的处理要延迟直到我们相信前一个剂量下的动物能存活下来。1.4.2.4.极限测定在一个药剂等级中,两组异性动物(每组3只)需要消耗至少2000mg/kg的试剂。若出现与化合物有关的死亡,则需考虑进一步消耗200mg/kg的试剂来测定。1.4.2.5.观察期观察期需延续至少14天,除非动物已死或者需要中止研究并人道宰杀。当然,其长度并非严格规定的,需就实验中毒发反应、开始毒发的比率以及康复期的长度等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毒发开始及结束、出现死亡的时刻十分重要,特别是当中毒反应的出现有延迟的迹象时。每一只动物样品的观察结果需独立地、系统地记录下来。1.4.3.实验步骤在测定动物样品的禁食期过后称重,再使其与测定物质接触,接触过后,3-4小时内动物不得进食进水。如果药剂是连续分批提供给动物样品的,则视接触期的长度以供给动物食物。一次提供给动物样品的液态药剂的最大量由动物样品的体格大小决定。供给啮齿类动物,用量通常不超过1ml/100g;如果是含水的溶液,则2ml/100g也可行。应通过调节药剂浓度来将所需药剂量的变化降至最低,以保证所有药剂浓度等级的量恒定。若不能一次性提供给动物以药剂,则可以分批供给,但供给期不得超过24个小时。测定步骤的细节参看附录1。1.4.3.1.总体观察与药剂接触的当天至少需要对测定动物进行两次详细地临床观察,在动物有反应的当天需要进行更多次的临床观测,之后每天起码一次。垂死的以及呈现出持续经历剧痛的动物需被人道无痛宰杀。人道宰杀的动物也被视为测定致死。当动物死亡或被人道宰杀时,应尽量准确地把时间记录下来。如果有动物持续显示出中毒迹象,则需特别观察。观察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变化情况:皮肤及毛发、眼睛、黏液膜、呼吸系统、循环系统、自主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肢体运动神经活动以及行为方式。特别需要对以下几方面关注:呼吸行为、惊恐、抽筋、唾液分泌、下痢腹泻、无知觉无感觉、睡眠和昏迷。每一只动物样品的所有观察结果需独立地、系统地记录下来。1.4.3.2.体重在与测定物质接触前,所有动物均需称重,测定开始后,每周也至少称重一次。需计算和记录其体重变化情况。测定结束后,所有仍生还的动物需先称重再人道宰杀。1.4.3.3.解剖所有被测定的动物(包括在测定过程中死亡或被中止测定的)均需被解剖。每只动物样品的肢体病理学变化均应记录下来。还应考虑对器官进行显微镜检查所得到的肢体病变的信息(当动物存活了24小时或更长时间)。2.实验数据应提供动物样品的独立实验数据。另外,每个测定小组都应以表格形式对实验数据进行总结。表格应表明以下几个方面:测定所使用的测定动物样品的数目、呈现中毒迹象的动物样品的数目、测定过程中死亡或人为处死的动物样品的数目、每只动物样品的死亡时间、中毒迹象出现以及消失的时间以及对此现象的描述以及解剖发现。有关对实验结果进行评价讨论的指导参看附录2。3.实验结果报告实验结果报告测定结果应包含以下几方面信息:测定动物:-测定动物种类、来源;-测定动物样品的已知的微生物状况;-测定动物样品的数量、年龄及性别;-动物来源、饲养环境、饮食情况等;-每一只动物在以下几个时刻的体重:测定开始时、开始后每周以及测定结束时。测定条件:-如不用水,选用其他媒介物的理由;-向测定动物提供测定物质的细节,包括药剂的量以及接触时间;-供给的水与食物质量的详细情况,包括其来源和种类;-选择何种初始剂量的合理理由。实验结果:-某一性别、药剂浓度等级的响应实验数据制成表格形式(即测定动物所显示的中毒迹象,包括:死亡率、类型、程度及持续时间);-每只动物从开始呈现中毒迹象到恢复(如果有恢复)所经历的时间过程;-每只动物样品的解剖结果以及任何组织病理学上的发现。结果讨论结论4.参考文献此方法与OECDTG423相类似。附录1检测步骤1.按1.4.2.3.所示,起始剂量应在被测定动物之中造成一定的死亡率。以下是一些用以选择起始剂量的凭据:-物理化学性质数据;-组织-行为关系;-其他毒性测定实验的实验数据;-对测定物质的前期使用情况。2.在此附录中,每一种起始剂量都有其独立的测试步骤,测试程序随后给出。根据人道宰杀的动物样品或测试中死亡动物的数目依图表箭头来选择测定步骤。3.当起始剂量为25或200mg/kg时,另一性别的动物死亡数目为一只时,通常来说,不要进行进一步的测定。然而,如果从另外五只动物身上无法观察到中毒现象,分析时应考虑到死亡数与施以药剂无关;这样,则需提高药剂的浓度等级继续实验。4.当药剂量为2000mg/kg时两个性别各有一只动物死亡,做LC50测定的结果应该会超过这个值。然而,由于这个结果是不定的,所以需要仔细观察参考文献两性各剩余的两只动物样品的反应,这四只动物样品的明显的中毒迹象的出现可以很好地导致符合LC50值(2000mg/kg或更少)的种类的出现,并且为同浓度等级的药剂的进一步的测定提供依据。5.这个过程允许检测以三种附加的固定剂量(选项2).这种选项要能够在特定的时候转为另一种可选择的操作,或者能够用于在实际测定结束以后的更进一步测定(选项1)。选项1中,测定步骤用粗箭头表示,而在选项2中,测定步骤用细箭头来表示。附录2有关选项1测定结果的说明在此附录表中,“不要进一步测定”一格下的灰格表示分类的临界值。依照选项1规定的实验步骤,顺着合适的箭头往下直到涉及的“灰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