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劳务分包合同(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发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签订时间:签定地点:1发包人委托分包人承担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该项目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该项目设计深度和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设计标准的要求。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技术合同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和地方有关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设计依据2.1劳务分包合同。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分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和地区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有关规定。第三条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3.1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1:500地形图(建设范围及红线图)、有关市政设施资料(给水水压;供电负荷;道路标高等)、工程地质勘查报告书(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等。3.2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的时间:2合同签订一周内。第四条项目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约定配合甲方现场收资工作,人数应满足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进行方案设计工作,并根据需要到现场进行方案汇报工作;根据工程需要,安排专业设计人员进行图纸绘制工作;所有的效果图由乙方负责完成,并对效果图的质量及时限负责。第五条分包人向发包人交付成果的份数及时间5.1分包人向发包人交付成果的份数:提供图纸、文本、说明书、图册及相关成果十份,电子光盘三套。5.2分包人向发包人交付成果的时间:年月日前完成。第六条费用6.1双方商定,本合同勘察设计劳务分包费用合计¥万元(大写:)。6.2付款进度:6.2.1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6.2.2工程进行一半支付万元;6.2.3乙方完成分包工作及提交成果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第七条双方责任3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分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时间顺延。7.1.2发包人变更分包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分包人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分包人所耗工作量向分包人支付返工费。7.1.3发包人要求分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分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7.1.4发包人应为分包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协调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7.2分包人责任7.2.1分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成果(出现7.1.1、7.1.2规定有关交付成果顺延情况除外)。并对成果质量负责。47.2.2分包人对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分包人拒绝修改、补充的或分包人所做的修改、补充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赔偿损失。7.2.3由于分包人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少该项目应收分包费的千分之二,并承担由于成果延误交付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可以催告设计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设计文件,期满仍不能交付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7.2.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分包人负责解决。7.2.5分包人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及其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分包人自行负责,由此导致分包人无法及时、完全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八条保密责任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成果版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5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与分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分包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10.2分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结束为止。1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10.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壹份,分包人壹份。6发包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分包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定合同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乙方开户行:银行账号:行号: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