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话术模版律所话术一:(还款少于三期)催收员:您好,请问是XXX先生/小姐?催收员:这里是XXX律所,我姓X,是XX律所的挂牌律师。在X年X月我的当事人厚本金融与您正式签订过一份贷款合约,是不是?催收员:那么,从发放贷款XX万至您手上,截止至今,您只还了X个月的贷款金额,履行贷款合约未满六期以上,按照我国《刑法》,我当事人厚本金融有权单方面终止贷款合约,并且以贷款诈骗罪的形式起诉您本人。请问,您现在是否已打算不偿还厚本金融的钱款并打算继续违约下去?催收员:目前我当事人厚本金融暂时保留权限不联系您,案件已交由我们XXX律所接手,在正式接手之前,现在跟您进行最后的协商调解。如果XX先生/小姐,愿意协商还款,在明天下午X点之前处理最低调解金额(最早逾期一期总额),我当事人厚本金融是同意并愿意撤案。但,如果逾时不能处理的话,将有以下三点进行起诉,一是按照“合同法”、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1条、最后是按照“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的形式起诉你;催收员:那么撤案后,后续的还款事宜,将由厚本金融的工作人员与您跟进沟通。催收员:我姓X,是XX律所的挂牌律师,也是负责你这个案件、我当事人厚本金融公司的委托法律顾问。到时候您钱款存入后,请给我来电,我通知我的当事人安排扣款并撤案。律所话术二:(还款满六期以上)催收员:您好,请问是XX先生/小姐么?催收员:您好,我这里是XX律所,我姓X,是XX律所的挂牌律师,我是代表我当事人厚本金融公司,就您跟我当事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进行一个沟通调解。催收员:您在厚本金融公司的贷款仍逾期X天以上,我当事人现在要提前终止与您之间的合同,要求您这里在X日内(不得少于3日内)全额结清。催收员:首先与您确认,您最后一次还款是X月X号,还了XX钱款,但目前依然拖欠了三个月,已形成违约。按照我国的合同法,您这边存在违约的主动责任,目前致电给你,是想确认正式诉讼前,有个双方调解协商的过程,您是否可以在明天下午X点之前处理最低调解金额(最早逾期一期总额),我当事人厚本金融是同意并愿意撤案?(根据客户的回答做具体反应)1)客户同意应对话术:好的,电话是有录音功能,厚本金融公司暂不会出面,已委托我这里与您进行听庭外和解。如果您按照双方沟通好的情况申请撤案后,后续的还款事宜,将由厚本金融的工作人员与您跟进沟通。您也可以申请跟厚本金融达成协议,后续依然可以按照合同分期付款。2)客户不同意应对话术:目前我当事人厚本金融公司手上是明确掌握有您违约/涉嫌贷款欺诈的证据的,如果经过司法催告程序,您这边将赔偿我当事人全部违约金额。催收员:这个违约金额不是单期违约后产生的逾期费用,而是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一旦某方单方面违约,所要承担所有的违约金额。催收员:我们的整个法务催告流程就是这样的。目前我当事人暂不会做终止法务催告流程。后续我会持续跟你联系,包括后续的一个司法程序的书信送达。律师话术三:催收员:请问是XX先生吗?催收员:我是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挂牌律师,我姓X,我所是接到厚本金融的一个委托,关于您在厚本金融公司拖欠贷款的一个情况。他们要求我们针对您这个拖欠严重的情况进行法务催告的一个工作。那么现在想请问下X先生,就目前XX公司贷款的情况,您预计什么时候能结清掉?催收员:在正式诉讼前,有个双方调解协商的过程,在2016年1月1日您在厚本公司正式获得一个到手金额5万元,您目前只处理了1期款项,1期之后再也没有正式履行合同义务,截止现在已经严重违约超过2期以上未还。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还款不足X期,重大金额X万元以上的一律视为贷款诈骗罪嫌疑【属于刑事责任】;如果还满X期以上涉及金额少于X万元的不足以涉及贷款诈骗,可能涉及蓄意拖欠【属于民事责任】。催收员:请问X先生您是通过一个协商处理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再去处理呢?催收员:就目前贷款材料有2点对您本人很不利,我当事人这边是没有任何违约情况的存在。你们所约定每项还款金额XX元,约定每月X号履行承诺。但是您现在严重违约X期贷款,没有处理,对方极力要求您处理个最低还款金额XX元,您当时为什么不协商呢?催收员:现在此案由我所全权处理,明天上午X点前我所会正式将您的签收档案材料转移到山东省承州市初级人民法院司法立案机构进行委托备案。我们将以书面及电子档的形式发送您一个贷款的欺诈嫌疑,以您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当事人有权要求您支付全额贷款及一部份的经济损失金额,共计欠款XX元。催收员:如果您本人可以协商处理可在明天上午X点前您这边XX元(逾期总额)可以处理掉吗?您本人可以处理到您卡内或者存入对方公司账户即可。如果您本人不能协商处理,那么到时由法院判决下来再做处理也可以,我们撤案条件由厚本公司扣款结果为主。公司:债权人客户:债务人债权人证据齐全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划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偿还欠款关联法规《贷款通则》第69条《商业银行法》第35-37条、第80条《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下列情况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