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说:这是我的玩具——财产法(物权法)你答应过我的——合同法他先打我的——侵权法、刑法爸爸说可以——宪法合同法合同法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中的重要规则内容介绍合同法课程介绍-教学内容1、总则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2、分则: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技术合同链接概述•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违约责任(★)合同法总则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与合同关系•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链接分类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在我国古代,“契”与“约”最初是分开用的“契,刻也。刻识其数也。”--《释名.释书契》“约,缠束也,从系,勺生。”--《说文》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又叫契约。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自然人?什么叫法人?其他组织?•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链接特征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概念1、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劳动\身份……)2、狭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最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出门旅游,与旅行社是民事?旅行社是经许可设立的组织——法人打119;消防是法人,是民事关系?买票看电影是民事?是合同?平等主体,看不看完全出于自愿。买票是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了权利义务老师VS.学生: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家庭关系是民事?是合同?1、是主体平等的行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一定民事法律后果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4、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当事人应当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与一般社交活动中的约定相区别。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特征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请大家说说:遭遇抢劫,报警——是不是民事行为?到商场买手机,你与商场是什么关系?张同学请李同学中午吃饭,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张同学向李同学借钱,是什么行为?张同学毕业了,到一家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与我们今天讲的合同是否一样?1、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相负有义务,权利义务之间具有对应性2、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当事人是否需要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付出代价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如买卖、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皆有偿,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生效的合同。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等合同。以案说法•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那类合同?赠与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不支持要式合同如融资租赁,不动产转让、建设工程合同等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4、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是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5、主合同、从合同——是否需要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前提。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以案说法•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请思考下列问题:•(1)如果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要求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在以后的三年里一如既往地对自己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那么,合同的类型是什么?•(2)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7、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于射幸合同。如: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张某的同学过生日,身在外地的张某为表示祝贺,通过电话定制蛋糕一只,要求蛋糕房在同学生日那天送去。•同学收到蛋糕,非常高兴。•吃过蛋糕后,当晚腹痛难忍,医院查实蛋糕使用有毒色素所致。•问:•是不是法律关系?那些人之间构成合同关系?•谁可以要求蛋糕房赔偿?谁是债权人?谁又是债务人?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内容: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合同债权仅是一种请求权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客体:是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二、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一)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二)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三)合同责任的相对性•张某蛋糕房同学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责任的相对性–合同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合同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例:甲乙签订购货合同,乙委托丙将货物运到甲处,路上由于丙的疏忽发生车祸,导致货物受损,关于货物的损失责任应该如何承担?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张飞借了刘备五万元钱,无力偿还,张飞的姐姐答应替弟弟在两个月之内还债。但半年过去了,也没有还。这时候,刘备应该找谁要债呢?•“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张飞借了刘备五万元钱,刘备又借其舅舅五万元。刘备和张飞商量,张飞在两个月之内直接把五万元还给其舅舅,如果不能偿还,加算利息二百元。但半年过去了,张飞也没有还。在这种情况下,谁可以要求张飞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拿二百元利息呢?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概念我国合同立法•1、自8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1981年到1987年,陆续制定颁布了3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2、现行合同法于1999年3月颁布,10月1日起实行。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规则统一。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合同。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适用•即调整的范围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果贩子张三要买苹果,找到李四,两人签了一份合同,约定购买5万公斤苹果。是否属于合同法调整?•张三买了苹果雇车拉回的时候,因为超速,被交警罚款,张三认为罚款程序不对,发生纠纷,这个问题属于合同法调整吗?•张东东与李丽结婚时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婚前李丽购买的股票归李丽个人所有,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股市大涨,两人离婚,为分割股票收益发生纠纷,属于合同法调整吗?1.平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2.自愿——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3.公平——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4.诚信——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合同约定5.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项基本原则体现合同法的宗旨,贯穿于合同法始终情势变更制度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制度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帝王规则”案例分析•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系赵某祖父所留。李某通过他人得知此事,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000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古董店,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请问:•1)本合同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历史沿革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1)诸法合体,未形成独立的合同法(习惯、习惯法、成文法)(2)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3)注重合同形式(4)合同责任带有人身性(以刑罚手段制裁违约行为)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基本原则)(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3、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变化(1)从契约自由转为契约限制(主体、内容、形式)(2)诚实信用成为最重要的原则(3)情势变更原则在许多国家得到确认本节要点一、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主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法律行为;意思一致;合法•6种分法;合同关系;相对性•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5条1.平等2.自愿3.公平4.诚信5.守法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三、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主要条款链接问题以案说法•甲企业经理与乙企业经理为多年好友,一日相遇,饭桌上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订立的形式解答要点:双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