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本)项目名称: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项目名称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邢乐成联系人胡兴杰通讯地址南充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37300建设地点南充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潆华大道、现有厂区内立项审批部门南充市经信委批准文号川投资备[51130015030402]0003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4金属制品业占地面积利用现厂预留用地,现厂占地410亩;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80亩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2074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75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建材、地产为主,以物业、服装为辅,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以四川南充和山东济南两个建材生产基地为平台,产品覆盖西南、华东、华北地区,以此为中心辐射全国乃至海外市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华塑公司”或“公司”)作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以大型型材及门窗生产为主,其生产的“华塑”品牌产品获得“国家免检”称号。南充华塑公司位于四川南充顺庆区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现厂占地约410亩,具备年产各类塑钢型材1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PVC塑料异型材、覆膜PVC型材、PVC塑钢门窗等。近年来,随着大范围的基建投资快速推进,铝合金型材的产量和消费量迅猛增加,我国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铝合金型材出产基地和消耗市场。铝合金型材按用途分为工业铝型材和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主要应用于交通运输业(包括汽车制造业、轨道交通业)等方面,而建筑铝型材主要应用于建筑门窗和幕墙等方面。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4轻量化的需求,汽车行业对高强度工业铝型材的需求将逐年上升。目前,南充市正在规划建设汽配产业园,拟打造集汽车核心部件制造、整车生产和零配件生产为一体的产业园区。汽配产业的发展必将带动当地汽车用工业铝型材消费的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南充华塑公司现有产品之一PVC塑钢门窗是利用自产的PVC塑料型材,外购成品建筑铝型材和玻璃进行组装,由于建筑铝型材需外购,故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综合以上因素,南充华塑公司决定在潆华工业集中区现厂预留用地上实施年产10万吨铝型材生产线工程项目(即本项目),以成品铝棒为原料生产各种工业铝型材和建筑铝型材。实施该项目,不仅实现了公司现有塑钢门窗所需建筑铝型材的自给自足,而且可为正在规划建设的南充市汽配产业园提供工业铝型材原料、进一步拓宽公司的市场领域,从而创造更丰厚的经济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令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南充华塑公司于2015年1月初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此项环评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开展该项环评工作,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监测以及环境影响预测等,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待审查后作为项目开展环境管理及环保设计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还有“低辐射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另行环评。二、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的符合性1、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属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产行业,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基本情况5根据《铝行业规范条件》,国家分别对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从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七个方面对上述行业进行了规范和约束,本项目为铝型材加工,不属于《铝行业规范条件》约束的行业。同时,南充市经信委行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51130015030402]0003号,见附件1)。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与行业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1)与与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第四章第二节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出:“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产品发展方向,发展高性能铝合金及其深加工产品和工艺……鼓励加工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向铝部件制造方向发展,为下游制造业提供加工部件及服务……;第五章第二节高精产品工程提出:“目标:掌握高端铝材核心关键技术,加速高端铝材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重大工程需求。主要内容: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要求,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积极推进新技术产业化及规模化制造。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用铝合金中厚板、高性能铝合金半固态坯料及零件,涡轮发动机压叶轮材料,6系汽车铝合金板,2系铝合金,7系列铝合金,铝锂合金,深冷设备用铝合金板材,高速列车和货运列车用大型铝材,可焊铝合金薄板,超高纯铝,高压阳极铝箔及深加工等项目。依托铝加工企业,发展铝精深加工部件,鼓励生产加工一体化;在消费集中地,有序发展特色鲜明铝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为下游装备及制造业提供部件;积极发展新型建筑节能铝合金门窗等产品”。南充市正在规划建设汽配产业园,拟打造集汽车核心部件制造、整车生产和零配件生产为一体的产业园区。本项目的建设,可为汽配产业园提供原料保障,作为汽配产业园的关联和配套项目,可以带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6上下游行业发展,提高区域内配套协作水平,增强产业聚集,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从而对南充市乃至四川省经济建设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2)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①规划重点污染物:以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为重点防控污染物,兼顾镍、铜、钒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②规划重点区域:依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划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防控区20个(其中国控7个,省控13个),涉及20县(市、区)。③规划重点行业:依据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确定重金属污染物重点防控行业,分别为: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矿采选、铅锌矿采选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等)。④规划目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重点污染物浓度基本达标,重点企业实现重金属排放稳定达标,国控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5%,省控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5%,非重点防控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环境质量维持稳定,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⑤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新建相关项目。严格执行重点区域、行业重金属污染物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7别排放限制,对现有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按照产污强度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实施准入、淘汰和退出制度。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为镍(着色剂、封孔剂),不属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五种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镍属该规划中划定的3种兼顾类重金属污染物之一,该规划以及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均未对兼顾类重金属污染物提出具体量化的防治和限制要求。本项目含镍废水产生量为504m3/d,最终排放含镍废水量仅204m3/d,回收率达到了60%,得到了最大回用。最终排放的含镍废水量与一条15万t/a整车生产线排放的含镍废水量是相当的,最终排放的镍污染物仅为18kg/a。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为镍,不属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五种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同时本项目涉及的含重金属污染物镍废水得到了最大回用。②项目属铝合金新材料加工行业,根据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重点行业,项目处于非重点防控区。③项目属于规划的非重点行业,项目建设位置属于非重点防控区,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不属于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按照该规划要求,重金属污染要得到有效控制,企业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达相应标准排放,实现最大程度减量。④项目所在区域同样也不属于四川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8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因此不属于该规划中禁止建设类。⑤项目建设单位南充华塑建材不在该规划中所列重点企业范围内。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点行业,项目建设位置位于非重点防控区;项目建设单位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未被列入规划中重点监控企业。本项目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不属于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项目不属该规划中禁止建设类。同时,该规划中未对总铬、铅、镉、汞及类金属砷以外的重金属污染物提出具体量化的防治和限制要求。企业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能够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3、项目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1)与城市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南充市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现有厂区内,不新征用地。公司现厂占地属于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出文明确,南充化塑现有用地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本项目利用南充华塑现有预留用地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详见附件2。(2)与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本项目占地属于公司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公司现厂占地属于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二期规划的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园区规划。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一、二期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周家坝片区,东临北干道、南接东西干道,西北靠潆华路(其中南充市绕城高速公路从区内穿越)。其中,绕城高速以南为一期,规划为软件电子工业;绕城高速以北为二期,规划为机械汽配、医药分装、食品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9业和新型建材。根据《关于对〈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一、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市环函[2008]147号),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表分类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园区分区绕城高速以南为一期,规划为软件电子工业;绕城高速以北为二期,规划为机械汽配、医药分装、食品工业和新型建材本项目利用现厂预留地,现厂位于潆华工业集中区(华凤片区)的二期,产业类型属于新型建材。与园区规划相符园区用地布局规划详见附图3本项目利用现厂预留地,现厂占地属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与园区规划相符。园区功能定位及产业准入要求无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