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专题三第三框负责立法立法权行政权负责实施法律司法权负责审查法律1、什么是权力分立?国会总统联邦法院(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2、美国选择三权分立制度的缘由(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2)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识图: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机构有何权力产生、对谁负责特别保障国会总统联邦法院掌握立法权,制定法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掌握行政权,实施法律,组织政府。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国会不得增减总统报酬,不得罢免总统(除非定罪)。掌握司法权,审查法律。最高法院有终审权和违宪审查权。联邦法院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3、三权如何“分立”?填表拨款权;决定行政机构设置;监督行政行为;弹劾总统。否决权;立法倡议权;发布行政命令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决定法院的设立、法官任命;决定法院预算和法官的薪俸;联合各州推翻最高法院裁决;弹劾法官。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联邦法院法官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三权分立制4、三种权力相互分立、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1、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对于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其积极作用。2、三权分立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①广大劳动人民无法对权力施加影响;②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扯皮,导致效率低下;③三权分立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3、三权分立的本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三)辩证分析三权分立制美国国家权力运行规则三权分立三权分立三权分立原则是由美国国情和阶级实质决定的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分立、制约和平衡三权的相互制衡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三权分立的利弊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三权分立的弊端:广大人民与权力无缘;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扯皮;三权分立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典型案例:美国女植物人终被判“死刑”1990年,因严重的脑部损伤,美国佛罗里达州39岁的妇女泰里·斯基亚沃成了植物人,她无法与外界交流,仅靠喂食管维持生命。关于她到底应该生还是死,她的父母和丈夫已经激烈斗争了14年。2003年,她的丈夫上诉至法院,佛州最高法院下了判决,表示可以拔掉她的喂食管,这相当于宣判了她的“死刑”。泰里的父母下定决心,为延续女儿的生命努力奔走。他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布什州长,也感染了许多佛州居民,在他们的敦促下,州议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了一项特别法案,授权布什可以推翻法院的判决,而布什也马上签署了这一法案。10月21日,就在法案通过仅一小时后,布什立即命令给泰里重新插入喂食管。在泰里父母、布什州长和热心民众的努力下,泰里的命保住了,然而整件事情显然还没有结束,布什州长的做法引发了一场有关美国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大辩论。不少法官、法律界的学者和州议员等都纷纷表示布什州长的做法“过分”。泰里丈夫迈克尔对州长的做法极为反对,他抱怨说,泰里以前就表示过,不愿意依靠人工的办法维持生命,可是现在,行政权力的干预完全阻碍了她实现死亡的愿望。迈克尔的律师乔治·费罗斯表示不满。他说,州长和议会的一纸法案中断了泰里走向死亡的过程,实在是太残忍,太野蛮了,如此还有什么司法独立可言。于是,他在当年年底对布什州长的命令法案进行了上诉,佛州最高法院同意受理这一案件。佛州最高法院在最后做出判决,布什州长签署的法案无效,因为这一议案违反了宪法,他们将维持2003年10月对泰里一案做出的判决,即迈克尔有权让医院拔下泰里的喂食管,结束泰里的生命,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1984年,一名叫约翰逊的示威者焚烧了一面国旗,还围着火堆唱:“美国,红白蓝的旗帜,我们唾弃你。”该案发生时,已有联邦国会1968年通过的《反亵渎国旗法》,50个州中48个州有类似法律。1989年6月21日,最高法院以五比四判定约翰逊的行为为“象征性言论”,是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这个判决裁定《反亵渎国旗法》违宪。这个结果一宣布,乔治·布什总统立即针锋相对地表态,“烧国旗是错的,大错特错。”美国国会也立即通过了1989年《国旗保护法》,经乔治·布什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随即,有人在国会大厦前烧毁国旗,以示挑战。最高法院再次以五比四判定,1989年《国旗保护法》也违宪。国会希望通过修宪来改变最高法院的判决,但至今仍未成功。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1990年~1992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连续三年,均经过激烈的辩论,坚持把最惠国待遇同“人权问题”联系起来形成议案。随后,布什总统否决国会的议案。到了1995年,美国总统宣布,延长1994年至1995年度对华最惠国待遇,并在以后年度审议时仍然将人权问题与最惠国待遇脱钩。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国会不批钱,政府要关门1995年11月,美国国会与白宫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政府的所有行政机构,除了实在关不得的少数机构之外,其余一律由于没有经费、没有工资而关门了。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十分狼狈地自己掏钱付电费,才使得首都华盛顿著名的“第一圣诞树”的彩灯没有熄灭。这一僵局整整持续了七天。政府会关门?对于中国人来讲,这像天方夜谭一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美国,政府所有的开支都必须经过国会的批准,国会不批准,政府无法获得一分钱的拨款。因此,如果政府的预算在国会通不过,那么,政府就无法获得财政拨款,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政府也只好关门。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绯闻案镜头一:美国国会有权弹劾总统的权力。1998年,参议院对克林顿弹劾案进行最终表决,克林顿被认定无罪。镜头二: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小布什大选获胜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之际,两党在竞选过程中出现纷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5∶4的表决结果作出裁决,同意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要求佛罗里达州暂停手工重新计票的紧急上诉,布什才得以顺利当选美国总统。在这次史无前例的表决过程中,正是由于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投下了关键的赞成一票,布什才得以顺利入主白宫。总统的行政权受到国会和美国最高法院的制约。国会有权弹劾总统,最高法院有最终审判权。2005年9月,联邦最高法院两名大法官同时空缺:大法官奥康纳辞职,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突然病故,这为布什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其精心打造的“保守帝国”呼之即出。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真正操纵最高法院,代表行使权力的则是九名大法官:他们披着黑色法官袍服、正襟危坐、不苟言笑,一经当选即连任终身,地位显赫。对于总统而言,提名大法官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毕竟,总统一任只有四年,即使连任也只有八年,而大法官则是终身制。布什提名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人选2005年9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右)在华盛顿白宫提名约翰·罗伯茨(左)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人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拥有最高司法权,由1名首席法官和8名法官组成,均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将终身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