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25)-不自由,毋宁死关于发生在1773年12月的“波士顿倾茶事件”(BostonTeaParty)的消息,直到1774年1月才传到伦敦。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承载这个消息的邮轮居然是波士顿的革命领袖约翰·汉考克(JohnHancock)公司的。英王乔治三世(GeorgeIII)和英国议会(Parliament)终于对北美忍无可忍,他们觉得,现在是母亲严加管教她的孩子的时候了。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在一首政治打油诗里所说:“我们的老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1774年4月,为了惩罚波士顿,英国议会通过了《强制法案》(CoerciveActs)。《强制法案》是由5个不同的法案组成的,包括《波士顿港法案》(BostonPortAct),《马萨诸塞政府法案》(MassachusettsGovernmentAct),《司法管理法案》(AdministrationofJusticeAct),《驻军法案》(QuarteringAct),和《魁北克法案》(QuebecAct)。在北美人眼里,所有这些法案都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们的“三权”:第一,天赋人权(NaturalRights),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Life,Liberty,Property);第二,宪法赋予英国公民的权利(ConstitutionalRights);第三,殖民地宪章赋予殖民者的“自治”权利(CharterRights)。北美人把《强制法案》称为《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bleActs),这些明显“违宪”(Unconstitutional)的法案当然是“不可容忍”的!《波士顿港法案》下令关闭波士顿港,直到东印度公司获得损失茶叶的全部赔偿,并且直到英王满意为止。殖民地人认为,关闭港口是对所有波士顿人的惩罚,而不是只惩罚肇事者,波士顿人被剥夺了为自己申辩的机会,这显然有失公允。关闭港口带来的经济损失就更不用说了。《马萨诸塞政府法案》把马萨诸塞政府直接置于英王的控制之下,几乎殖民地所有的官员都将由英王任命,波士顿城镇会议和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权力被大大削弱。这等于单方面修改了殖民者与英王之间的合同,殖民地宪章成了一张废纸。自从1620年“五月花”号抵达北美,人们就是凭《“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Compact)的精神管理这片土地。“自治”传统已经深入骨髓,三岁孩童都知道“社会契约论”。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如今,统治者在未经被统治者同意的情况下篡改法律合同,那么,被统治者也就不必依照契约效忠英王了。《司法管理法案》是最让殖民者们无法忍受的。法案规定,如果皇家官员在殖民地犯了事儿,而总督认为他们在殖民地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那么,总督有权将被告人移往其他殖民地或英国本土受审。比如,一个英国官员在马萨诸塞杀了人,他就可能被送往英国受审。而那些原告和证人呢,就要千里迢迢地到英国去出庭。虽然由此发生的费用会得到补偿,但在那个交通不便、生活又不富裕的时代,有多少人愿意放下自己的营生,大老远地跑去打官司呢?其结果必然是,犯罪者逍遥法外,公平和正义得不到伸张。总督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殖民地的司法独立荡然无存。《司法管理法案》把殖民地的精英们推向了“革命”阵营,因为他们看到,“启蒙思想”所描绘的社会蓝图已经不可能在大英帝国的统治下得以实现。那位几乎已退出政治的约翰·亚当斯(JohnAdams),发现自己再也不能沉默了。他将挺身而出,为自由和正义而战。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把《司法管理法案》称为“谋杀法案”(MurderAct),他将用一个军人的满腔热血捍卫自己国家的尊严。其他的殖民地政治领袖们,也从对大英帝国的幻想中醒来,他们将领导这个弱小的民族,挑战“超级大国”的权威。《驻军法案》适用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不只限于马萨诸塞。它强迫殖民地为英国驻军安排住宿,殖民地人的感受可想而知。《魁北克法案》看上去与波士顿无关,但对十三个北美殖民地的伤害不亚于其他法案。凭心而论,对英国来说,《魁北克法案》应该是所有这些法案中最英明、最正确的一个,因为它有效地稳住了加拿大,使她没有和其他殖民地一起造反。这个法案的内容我们以后再讲。《强制法案》惩罚的是波士顿,但目的是“杀鸡给猴看”。英国议会想用强硬手段制止各殖民地愈演愈烈的反抗浪潮,结果却恰恰相反,它带来的不是对议会权威的敬畏,而是对大英帝国的仇恨。波士顿出人意料地得到所有殖民地的同情。当水路关闭,人们纷纷从陆地上给波士顿送来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尽管道路难行,但钱、大米、各种肉类和其它必需品还是从各殖民地源源不断地涌进波士顿,甚至连《魁北克法案》的最大受益者“魁北克省”(ProvinceofQuebec),也送来了大量的小麦。一直站在风口浪尖上的萨缪尔·亚当斯(SamuelAdams)当然不会闲着。现在,是“通讯委员会”(CommitteeofCorrespondence)大显神通的时候了。在亚当斯的倡议下,各殖民地的“通讯委员会”和政治领袖们同意1774年9月在费城会面,协商下一步的行动。这次会议就是“第一次大陆会议”(FirstContinentalCongress)。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选出4位代表前往费城,萨缪尔·亚当斯和堂弟约翰·亚当斯都在其中。就在去费城前的一个晚上,有人敲响了萨缪尔·亚当斯的家门,进来的是一个裁缝。他说,他是来给亚当斯量体裁衣的。原来,萨缪尔·亚当斯家境拮据,没钱买新衣服。他生性大大咧咧,不修边幅,倒也不在乎这个。可是,现在他要代表马萨诸塞去费城开会,这么邋遢,波士顿人脸上也没光。于是,他的朋友们凑钱(也有人说是约翰·汉考克出钱),给他订做了一套新衣。这位裁缝就是受朋友之托来的。衣着光鲜的萨缪尔·亚当斯高高兴兴地骑上马,和约翰·亚当斯一起奔向费城。兄弟俩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儿,心情可完全不一样。萨缪尔跟过年似的,那个兴奋劲儿就甭提了。多年的经营有了结果,各殖民地终于走到一起,“革命”就要柳暗花明了!这是件多么让人振奋的事啊!约翰·亚当斯却是满腹的沮丧和不安,他是个天生就容易悲观的思想者。这个所谓的“大陆会议”本身就是非法集会,他们的行为显然已构成“叛逆”(Rebellion),如果让英国逮住,那就是板上钉钉的“叛国罪”(Treason)。波士顿前途未卜,费城的“各路神仙”也不知道是什么货色,没准儿就是帮乌合之众,玩不出啥花样来。“革命”的时机成熟了吗?“革命”的前途在哪里?约翰·亚当斯越想越纠结,他在日记中写道:“我们根本就没准备好。我们在天分、教育、财富等所有的方面都很缺失,我感到完全无能为力。”第一次大陆会议的代表们在祷告约翰·亚当斯的忧虑一到费城就烟消云散了,因为他见到的是一群在“天分、教育、财富等所有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精英,他们的个人素质和政治修养让亚当斯深受鼓舞,他写道:“这个会议聚集了各殖民地最伟大的人。。。。。”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的56个代表来自北美十二个殖民地,佐治亚(Georgia)没有参加,她忠于英王,坚决与其他殖民地划清界线。代表们都是各殖民地的政治领袖,出身于各行各业,如律师,医生,教师,学者,商人,教士,大种植园主,小农场主,手工业者,等等。他们大多数来自中产阶级,少数几个是上流社会的大富翁。他们有的是温和派(Moderates),主张与英国搞好关系;有的是激进派(Radicals),要跟英国干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有的是中间派,寻求妥协的方案。尽管他们的背景和观点不同,但无一例外都拥有自由的精神和独立的思想,都在努力为自己“国家”的利益而抗争。让约翰·亚当斯印象最深的是弗吉尼亚代表团。自从1607年英国殖民者第一次在新大陆站稳脚跟,弗吉尼亚就是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生活最富裕的殖民地,弗吉尼亚人高贵、典雅的一举一动从来都是各殖民地争相效仿的榜样。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如果没有弗吉尼亚的参与,北美的这一通折腾就是一场儿戏。幸运的是,从1765年的《印花税法案》开始,对英王最忠诚的弗吉尼亚就一直站在反英斗争的最前线,其中的缘由,就要着落在这几位代表身上了。弗吉尼亚一共派了7位代表,他们个个身手不凡。培顿·伦道夫(PeytonRandolph)当选为第一次大陆会议主席。他是弗吉尼亚议会的发言人,最擅长主持会议,是当之无愧的领袖。伦道夫是温和派,大家看中的就是他那四平八稳的冷静。弗吉尼亚还有个大块头代表,叫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Harrison),他足有1.93米高,180公斤重。他说:“我就是徒步走也要走到大陆会议。”可见劲头有多大。这位“巨人”的儿子和曾孙后来都成了美国总统。口才无双、相貌俊美的激进派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HenryLee)是弗吉尼亚“通讯委员会”的领袖,他就是后来提议十三个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的人。培顿·伦道夫弗吉尼亚代表团还有一位谁也无法忽视的绅士,他就是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至于华盛顿是怎样从军人变成政治家,又怎样从威廉斯堡走到费城,我们且留到下文分解,因为,此时此刻,他不是主角。他在会上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玩儿深沉。他没提任何建议,也没说什么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坐在那儿静静地听别人争论,或点头,或微笑,或沉思。奇怪的是,他越是一声不支,大家越觉得他深不可测。人们总喜欢说“沉默是金”,华盛顿的沉默到底是金是银还是铁,以后自见分晓。在第一次大陆会议上,真正发出奇光异彩的,是另一位弗吉尼亚人。如果说,萨缪尔·亚当斯是“美国革命”的第一支火把,那么,这个弗吉尼亚人就是第二支火把,没有他,“美国革命”就不可能写下如此热情洋溢的篇章。这个人的名字叫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Henry)。帕特里克·亨利帕特里克·亨利生于1736年的弗吉尼亚汉诺威县(HanoverCounty),他的父亲约翰·亨利(JohnHenry)来自苏格兰,帕特里克是出生在新大陆的第二代移民。亨利家在弗吉尼亚属于中产阶级,不富也不穷,经营着不大不小的农场。但帕特里克·亨利从小就知道,将来他的一切全靠自己。在弗吉尼亚的田野和丛林中长大的帕特里克·亨利,从大自然的启示和生活的历练中,形成了对自由近乎疯狂的热爱和执着。他认为,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宝贵的礼物,对自由的侵犯是绝对不可容忍的。父亲约翰在苏格兰上过大学,他亲自教儿子英文和拉丁文,他们经常一起朗读《圣经》。在学习中,帕特里克喜欢上了优美的英语语言艺术,特别是那富有节奏感的发音和语调,让他沉醉不已。每逢礼拜日,母亲都带着小帕特里克去教堂听牧师讲道。在回家的路上,母亲总是让帕特里克背诵牧师的布道词。她本意是想让基督教教义渗入幼小的灵魂,可是久而久之,帕特里克在背诵中渐渐形成了自己的演讲风格,为他后来成为新大陆最出色的演说家打下了基础。父母的熏陶使帕特里克成为一个一生都热爱学习的人,虽然他没受过高等教育,但他的聪明才智和渊博学识一点也不亚于高等学府的毕业生。上了几年学后,帕特里克决定自己开个店,当上了小业主。可是,生意半死不活的,刚刚维持个生计。1754年,他与萨拉·谢尔顿(SarahShelton)结婚。萨拉也算是富家女,带过来300英亩土地(大约1800市亩)和6个黑奴。现在,帕特里克是个小种植园主了,可是稳定的日子过了没几年,他们的家就在一场火灾中被烧为平地。后来他又去做生意,结果亏得一塌糊涂。1760年,屡经挫折的帕特里克决定做个律师。这下,他算是选对了职业,因为他的口才无人能敌。经过刻苦学习,帕特里克·亨利考取了律师执照。当上律师的他咸鱼翻身,走上成功之路。他在辩论和演讲时,引经据典,辞藻华丽,那抑扬顿挫的声调和周密严谨的逻辑,让所有的人心服口服。人们称他为“生于森林的德摩斯梯尼”(Forest-bornDemosthenes),德摩斯梯尼是古希腊最著名的雄辩家。锋芒毕露的帕特里克·亨利很快就进入政界。1765年,他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这时,《印花税法案》刚刚通过,殖民地的反英浪潮此起彼伏。帕特里克匆匆忙忙赶到威廉斯堡,发现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的讨论已经进行了一大半。这位刚刚宣誓就职才9天的新议员,立刻向议会递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