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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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省道322线水毁修复工程合同段:S322-04合同协议书业主:三门峡市公路局承包商: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日期:二00八年十月十日合同协议书鉴于业主为修建省道S322水毁修复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S322-04合同段的服务书,现由三门峡市公路局(业主)和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承包商)于07年10月10日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1、第NO04合同段K18+671干沟口小桥、K19+686卫星中桥、K20+045大桑沟中桥、K25+971水峪河中桥,四座桥梁,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全线修复桥梁及防护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合同通用条款;(3)技术规范;(4)图纸;(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伍佰壹拾肆万零伍佰壹拾伍元整(5140515元)4、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条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5、作为对本合同工程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条款。6、在合同期内发生由严重自然灾害及社会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外,承包商原则上不允许向业主索赔。7、合同期内承包人应以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在开工后壹个月内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同时承包人应为其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为装备办理财产保险。8、本合同工程工期为11个月,从07年08月20日至08年07月25日。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业主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附件: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业主:三门峡市公路局承包人: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省道S322线水毁修复工程合同段:S322-04廉政合同协议书甲方:三门峡市公路局乙方: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日期:二00八年十月十日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省道S322水毁修复工程的项目法人三门峡市公路局(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S322水毁修复工程04标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务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S322水毁修复工程S322-04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乙方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三门峡市公路局乙方单位: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省道S322线水毁修复工程合同段:S322-04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甲方:三门峡市公路局乙方: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日期:二00八年十月十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省道S322水毁修复工程S322-04合同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三门峡市公路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措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破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三门峡市公路局乙方:三门峡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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