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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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团险部:黄怡静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课程目的了解社会保险的组成掌握社会保险的特点和不足理解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掌握深圳社保基础知识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什么是社会保险?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保障内容广义深圳社会保险体系工伤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体系商业医疗保险狭义社保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组成个人寿险团体寿险养老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商业保险架构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实施方式不同举办主体不同保费来源不同保险金额不同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商业保险是自愿保险。社会保险由政府具体实施办理;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举办。社会保险缴费由企业和个人负担;商业保险费由投保人缴纳或被保险人负担部分或全部。社会保险保险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只保证基本费用;商业保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的需要及其支付能力决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如何互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概念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筹集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进行医疗就治、职业康复以及因工死亡者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参保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交费交费:职工月平均工资0.5%~2%,实行差别费率。第一类:0.5%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业,计算机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业,新闻出版业,文化艺术业,教育业,城市公共交通业等第二类:1%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环境管理业,食品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运输业等第三类:2%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采矿业等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工伤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死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费:6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6=17556元二、一次性抚恤金: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2926*60=175560元)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一至四级伤残(一)一次性伤残补偿金:1级:24个月本人工资(2520*24=60480元)2级:22个月本人工资(2520*22=55440元)3级:20个月本人工资(2520*20=50400元)4级:18个月本人工资(2520*18=45360元)(二)伤残津贴(今后每月):1级:本人工资的90%2级:本人工资的85%3级:本人工资的80%4级:本人工资的75%(三)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者):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护理费以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国家规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五至六级伤残(一)一次性伤残补偿金:5级:16个月本人工资(2520*16=40320元)6级:14个月本人工资(2520*14=35280元)(二)每月伤残津贴(无法安排工作的):5级:本人工资的70%6级: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级:12个月本人工资(2520*12=30240元)8级:10个月本人工资(2520*10=25200元)9级:8个月本人工资(2520*8=20160元)10级:6个月本人工资(2520*6=15120元)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年份月平均工资(元)年平均工资(元)1990年35943041991年41850161992年49459311993年67981451994年881105721995年1023122761996年1209145071997年1378165311998年1532183811999年1726207142000年1920230392001年2162259412002年2352282182005年2706324722006年292635107深圳历年平均工资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GB/T16180—1996)是工伤、职业病患者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进行医学技术鉴定的准则和依据。标准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四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分解为五个门类,划分为十个等级470个条目。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伤残等级补助比较工伤伤残等级1234567891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倍数)242220181614121086每月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比例)90%85%80%75%70%60%----商业保险伤残等级1234567赔偿金额(保额比例)100%75%50%30%20%15%10%注:工伤补助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商业保险赔偿基数为保险金额。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除外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规定的“因私”,不得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造成负伤、死亡的;(二)受用人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指派从事私人活动造成负伤、死亡的;(三)因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娱乐活动造成负伤、死亡的;(四)个体工商户、专业户的聘用人员超出参加工伤保险时备案的工作范围发生事故造成负伤、死亡的;(五)其他因私人原因负伤、死亡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一)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船舶;(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条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是指经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行为。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商业意外保险对工伤保险的补充对工伤保险中企业自负费用的补充对工伤保险保障水平的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仅限于“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这些单位只能通过投保商业保障型保险以提高职工保障,减轻企业财务风险。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一方面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还要负担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医疗费、津贴等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投保商业保险来补充。对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补充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残疾或死亡时,虽然能得到社机构的补偿,但保障水平很低,而且不分级别。企业要在社会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提高职工的保障水平,可通过投保商业保障型保险解决。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如何互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深圳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大病统筹基金调剂金个人帐户统筹帐户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一、医疗保险基金变化团险新人培训系列教材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一.“三个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二.住院治疗设立不同的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市内二级医院200元市内三级医院300元非本市医院400元三.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即“封顶线”)与连续参保时间的关系:1、参保不满半年,不超过市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0.5倍;2、参保满半年不满1年,不超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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