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新桥职业培训中心奖励分配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新桥职业培训中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培训中心管理质量和教学质量,增强中心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心的长远发展。根据民非企业有关精神规定,结合学校《校长奖励基金细则》,建立“新桥职业培训中心奖励分配方案”。第一部分:社会培训一、奖励对象培训中心主要管理人员、教师、工作人员、辅助人员等二、奖励项目1、招生目标奖:培训中心试行招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完成招生指标的相关管理人员。招生目标以前两年完成人数的平均值作为的招生目标数,每超过招生目标1%奖励1000元。2、利润目标奖:培训中心试行利润目标管理责任制,利润目标以前两年完成利润的平均值作为的利润目标数,超过的利润目标总数的20%作为奖励额,奖励完成利润指标的相关管理人员。3、校企合作奖:培训中心主要是为企业提供服务,中心只有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才能长足发展。为此,中心实行“谁开发谁得益”的原则,奖励额度为该项校企合作开发40%的纯利润作为奖励。4、专业开发奖:为了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培训层次,促进新专业开发,形成中心的办学特色。中心对新开发的专业实行一次性奖励,一个专业奖励3000元。5、教学质量奖:在核算每一个工种成本和实际考核结果情况,对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工种,超过市平均合格率对工种负责人进行奖励。每一个工种每超过市平均1%,奖励200元。凡违反师德规范、旷课及工作责任事故者,根据情节结果的严重程度,由校务委员会决定,扣除直接责任人的教学质量奖。6、管理质量奖:在核算每一个工种成本和实际考核结果情况,对参与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实行奖励,奖励额为教师奖励费50%。7、成果共享奖:中心根据本年度完成的利润,依照学校校务委员会的决定,中心每年支付一定的利润让全体在编人员共享培训成果奖。第二部分电大一招生奖励:1、凡是推荐学生报名就读松江电大新桥职校教学点的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户籍不限),第一学期免学费200元,班主任每生奖励200元;每班推荐4人以上的,从第5人起奖励标准翻一翻;此奖励资金发放到各班主任。2、凡是推荐学生报名就读松江电大新桥职校教学点的(户籍不限),每生奖励200元;推荐4人以上的,从第5人起奖励标准翻一翻;此奖励资金发放到各推荐人员。二招生目标奖励:能组建一个班级奖励2000元;满25人奖励3000元;超过25人后每超一人再加奖500元;此奖励资金发放给(电大)招生相关人员。三招生开发奖在招生工作中为学校开发学习团队,并为学校产生经济效应,以纯利润的40%进行奖励。四教学质量奖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考试学科:本校的实考合格率每超过松江电大实考合格率1%,奖励100元。本校的实考合格率达到100%的学科另加奖200元。考查学科:本校的实考合格率达到100%的学科奖励100元。凡违反师德规范、旷课及工作责任事故者,根据情节结果的严重程度,由校务委员会决定,扣除直接责任人的教学质量奖。此奖励资金发放给(电大)任课教师。五管理质量奖:1参与培训中心相关管理人员实行奖励,奖励额为教师奖励费50%。2招生巩固奖:在招生工作中巩固已招学员,巩固率达到95%,奖励500元;巩固率达到100%,奖励800元;转学、休学除外。学生数以上学期末为基准。此奖励资金发放到各辅导员。第三部分奖励方法1、学期奖励:教学质量奖、管理质量奖2、年度奖励:招生目标奖、利润目标奖、成果共享奖3、专项奖励:校企合作奖、专业开发奖本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育局审核后从2009年起实施。松江新桥职业培训中心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