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1.1目的1.1.1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管理,推进路网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编制本指南。1.1.2本指南根据我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的实际,以推进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和日常管理精细化为重点,以治理质量通病为主线,突出旧路改扩建项目的建没和管理要点,力求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统一,为我省路网建设管理服务。12依据1.2.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建设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指南和规范性文件。1.2.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2.3行业内通行的管理办法和施工工艺。1.3适用范围1.3.1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干线公路路网建设项目是指国家和省全额投资、补助投资或市、县政府全额投资、配套投资以及以其它投资方式(含BT、BOT等)对我省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公路工程项目,以及独立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路网项目)1.3.2经陕西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立项,列入陕西省路网建没投资计划的重要县乡公路改扩建项目适周本指南。1.3.3其它公路新(改)建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可参考使用本指南。1.3.4路网项目应逐步推行“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一级公路建设要全面贯彻“五化”要求,二级公路建设重点推行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第二章建设管理2.1-般规定2.1.1路网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的要求。2.1.2路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没程序。2.1.3路网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健全廉政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2.1.4路网项目质量管理实行“政府j晦督、行业监管、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六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2.1.5路网项目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公益性属性,实行坚持“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实行以市为主,省市共建,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建设模式原则实行差异化补助。路网项目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路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路网项目的规划立项,协调省、部有关路网项目的申请和补助资金的落实,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宏观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公路局负责全省路网项目的行业监管。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质量、安仝、进度、投资的过程监管和指导,以及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负责路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路网项目整体情况和重大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有关决定》有关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路网项目配套资金,督促落实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负责征地拆迁和环境协调等事宜。各市(区)交通运输局主管本辖区内路网项目的管理工作,代表市(区)人民政府履行责任主体职责。各市(区)质量监督站是辖区内路网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主体。各市级质量监督站是辖区内路网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主体。建设项目法人负责路网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设计管理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廉政、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准备等工作全面负责。2.2基本建设程序2.2.1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路网项目立项审批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2.2..2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义书;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裉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7、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8、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丁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国家和省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2.2.3路网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项目申请报告等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或有关规定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2.3立项审批231路网项目一般采取根据规划,研究、编制和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批程序。小型项目可依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公路局下达的计划替代立项审批程序。2.3.2路网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求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审查意见等工作。2.3.3路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审时要求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文件,文物调查,矿产资源调查以及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3.4路网项目昀立项程序一般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来负责完成,项目法人明确后应立即接收和核查立项相关程序和文件,尽快完善相关程序,熟悉立项阶段的各类要求。2.3.5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对工可研报进行初步审查,对建设必要性、交通量预测、技术标准、路线方案、建设规模及项目经济评价等提出具体意见,合理选择技术标准,准确把握建设规模。2.3.6项目法人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积极汇报,并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商,签署相关协议,避免设计和建设期间路线方案和建设标准的变更。2.4政府监督2.4.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没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2.4.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2.4.3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路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路网项目的规划立项,负责协词省、部有关路网项目的申请、补助资金的落实、重大问题决策以及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宏观指导、检查和考核。2.4.4市(区)交通运输局在省公路局的行业指导下,主管所管辖区域内的路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2.4.5市(区)交通运输局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事项的范围内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4.6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行为。2.4.7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路网项目,市(区)交通运输局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2.4.8路网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应对项目法人或其派驻工程现场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未达到资格标准的,要责成其补充完善,或责成其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代建单位负责建设管理。2.4.9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公路建设年度计划、审批的施工图设计、经审计的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征地拆迁完成情况、依法确定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以及落实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情况,依法办理路网项目的施工许可。2.4.10市(区)交通运输局在省公路局的行业指导下,按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公路施工保畅通行的方案;会同交警部门审批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绕行方案,并向社会公告;会同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组织处理重大通行阻塞应急事件;负责向社会发布有关路况信息;依法对违反公路养护施工保障通行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2.4.11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制定本辖区路网项目的考核奖惩办法,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制度、切实履行建设管理职责,确保路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考核评价指标应涵盖工程质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管理、投资控制、廉政建设等关键内容,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2.4.12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参与本辖区路网项目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信誉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公路局审查后,由省厅综合评比,并在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公布。2.4.13市(区)交通运输局每年应对辖区路网项目进行不少于4次监督检查。年初重点检查年度计划安排、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到位以及各项工作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年中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进度、质量安全状况,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三、四季度对照年度目标,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阶段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印发通报,并抄报省局。2.4.14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重视对路网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县区负责建设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对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学习和宣贯,适时开展施工中的技术难点和管理要点的培训。2.5行业监管2.5.1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公路局负责路网项目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的初步设计、施工网设计审批工作,负责路网项目的程序管理,以及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过程监管和指导,负责路网建设过程中重大间题的协调和决策,负责路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向省厅报告路网项目整体情况和重大问题。2.5.2省公路局在行业监管中通过明确路网建设的管理程序和要求,监管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指导项目管理机构总结和推广干线公路路网建设成熟管理经验和r丁程技术措施;针对路网建设工程的特点,以治理质量通病为目标,明确工程建设的重点工序和各工序的控制要点,强调重点工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技术规范的认真执行;掌握路网项目的重要工艺和难点,积极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2.5.3省公路局根据省厅委托,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经市(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初步审查后报送省公路局的相关文件,履行路网项目的相关审查审批程序。254省公路局在路网项目管理中,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六位一体”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性建设计划,健全规章制度;针对建设难点和质量通病,研究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要点,编制质量目标策划书;依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及质量检测,对路基验收、桥梁预制、隧道、路面、防护排水等关键环节,根据需要安排独立抽检。2.5.5省公路局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公路施工保畅通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辖区干线公路施工保障通行的规范和标准;指导市(区)交通运输局履行干线公路施工保畅职责。2.5.6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年度路网建设投资计划,省公路局督促和指导市(区)交通运输局安排年度工作计划,依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编制进度计划,实行“阶段目标分解法”,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依据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和自筹资金配套落实情况按比例拨付省补资金。2.5.7省公路局负责路网项日勘察设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指导重大路网项目的设计招标、建立健全设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设计外业验收、“三阶段”设计复核制度及其他设计管理制度的执行。2.5.8省公路局负责审查路网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公示,核备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负责受理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对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记人信誉考核。2.5.9省公路局在路网项目管理中,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六位一体”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性建设计划,健全规章制度;针对建设难点和质量通病,研究并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要点,编制质量目标策划书。2.5.10省公路局负责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