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90041法律逻辑学实训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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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2090041法律逻辑学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法律逻辑学/logicoflaw课程代码:X209004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法学课程总学时:32课程总学分:2.0实训学时:4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二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法律逻辑学实训课程的目的是通过应用性训练,使学生在应用中形成自觉使用有关词项、命题和推理的科学逻辑规则的意识,并在语言表达中体会和形成具有严密逻辑性的思维方式,为今后在应用中精熟逻辑思维规律,养成逻辑思维习惯奠定基础。为达此目的,要求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按教师的实训内容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独立思考,完成教师交给的实训任务。二、实训项目设置序号实训项目名称实训内容学时实训要求实训者类别备注1即兴演讲教师课前设计若干演讲题目,学生课上抽签决定题目,每人一题。学生在短时间内进行准备,完成一次即兴演讲。2必做本科生2辩论指导教师事先安排若干辩论小组和辩题,各小组抽签决定辩题和辩论对手,课上完成辩论。2必做本科生三、实训报告要求、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实训报告要求:要求将本人参加实训进行讲演或辩论的内容整理成书面文字,结合本人在讲演或辩论中的表现,特别是逻辑性和语言表达进行简要总结,并就个人优缺形成心得体会。实训考核方式:采用各次实训操作和实训报告质量综合考核合计记分的方式。实训考核内容:实训表现考核包括语言表达是否有逻辑错误、语言表达是否符合讲演或辩论基本规范两方面内容;实训报告质量考核包括是否有讲演或辩论内容的总结、就个人表现及优缺是否总结并形成心得体会两方面内容。成绩评定标准:本课程虽实训学时仅有4学时,但为完成实训任务,需要学生课下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且对实训表现及实训报告撰写质量的考核系在口头或书面语言表达场合综合考查学生对逻辑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故实训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中,其中实训1即兴讲演占10%,实训2辩论占20%,每次实训中实训表现与实训报告质量各占本次实训成绩的50%。四、实训教材及参考书1.《法律逻辑学》,张大松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22.《逻辑思维与司法实践》,雍琦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3.《法律逻辑学》,石开贵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大纲撰写人:宋怡林大纲审阅人:乐虹张洪波负责人:王宏波3X2090052民法学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民法学/Civillaw课程代码:X2090052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法学课程总学时:112课程总学分:7实训学时:10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二、三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为了配合民法课堂教学,特设《民法学》实训教学环节,目的是使学生对所学基础理论有直接感性的认识,初步了解与掌握司法实践中对民法理论的适用与操作,提高学生自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该实训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学生通过阅卷形式,能够初步掌握阅读案卷、分析卷宗的方法,将所学理论应用在具体个案中,并能够得出正确结论;并且通过旁听形式能够对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有所了解,掌握案件审理中程序与实体问题的解决方法。二、实训项目设置序号实训项目名称实训内容学时实训要求实训者类别备注1阅卷模拟法庭法庭阅读民事案卷6必做本科生2旁听到中级法院民庭进行旁听4必做本科生三、实训报告要求、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一)实训报告要求:1.阅卷:通过分组,组织学生对民事案件卷宗进行评阅。阅卷后由学生分组讨论,结合民法相关内容做出判决。并针对这一实训过程提交实训报告。实训报告要求:学生能够将阅卷过程与思路,细致完整地体现出来;并结合民事法律基础理论对具体个案得出相应结论,且结论正确。2.旁听:组织学生前往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旁听后结合民法相关内容,写出相关心得体会的实训报告。实训报告要求:记录全面、详实,分析有理有据,有自己的观点与心得。(二)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评定标准1.考核方式与内容:根据实训报告进行评定。2.实训成绩共有两档:合格、不合格。3.实训成绩不计入期末总成绩中,但实训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期末考试。四、实训教材及参考书1.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42.谭兵,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03.詹森林,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法院卷宗若干大纲撰写人:韩颖大纲审阅人:乐虹张洪波负责人:王宏波5X2090062刑法学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刑法学/Criminailaw课程代码:X2090062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法学课程总学时:112课程总学分:7实训学时:8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二、三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一)实训目的通过开展阅卷、审判观摩实训教学活动,增强学生对所学刑法理论及法律规定的感性认识,初步了解与掌握刑法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与操作,并对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有所了解,掌握案件审理中程序与实体问题的解决方法,以培养学生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应用刑法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必要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二)实训教学基本要求通过阅卷形式,初步掌握阅读案卷、分析卷宗及阅卷笔录的制作方法;训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将所学理论应用在具体案件中,并得出正确结论;初步对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格式、写法有一个感性认识;通过审判观摩形式,能够对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形成感性认识并有初步了解,了解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与实体问题的解决方法。二、实训项目设置序号实训项目名称实训内容学时实训要求实训者类别备注1阅卷阅读刑事审判卷宗,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4必做本科生2审判观摩到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刑事案件庭审观摩4必做本科生三、实训报告要求、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一)实训报告要求:1.格式规范。阅卷实训报告应包括实训目的、实训步骤、准备工作、案情简介、阅卷思路、阅卷过程、心得体会等内容;审判观摩实训报告应包括实训目的、实训步骤、准备工作、案情简介、观摩思路、观摩过程、庭审结论、心得体会等内容。2.内容详细。阅卷实训报告应将阅卷过程与思路,得出结论的路径完整地体现出来。案情介绍部分应简洁但全面的6介绍案情的过程与要点;阅卷思路与过程部分应系统详细地阐述自己在阅卷过程中的基本思路、方法、步骤,如阅卷顺序、阅卷重点、重要证据的认定、庭审记录的细节、本案的要点等;阅卷结论部分应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对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得出自己的结论并阐述理由,分析本案的要点并加以总结;心得体会部分应阐述本次实训的收获、认识及针对实训的意见、建议。审判观摩实训报告应记录全面、详实、分析有理有据,有自己的观点与心得。(二)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评定标准实训考核方式:针对实训报告进行书面考核评定。实训考核内容:实训报告质量。成绩评定标准:总成绩共有两档:合格;不合格。实训成绩不计入课程总成绩中,但实训报告合格者方可参加课程期末考试。四、实训教材及参考书1.《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大/高教出版社,20052.《刑法学》,陈明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刑法总则案例分析》,黄京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4.《刑法疑案研究》,陈兴良,法律出版社,20025.《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北大/高教出版社,2002大纲撰写人:张洪波大纲审阅人:乐虹负责人:王宏波7X2090071民事诉讼法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allaw课程代码:X209007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法学课程总学时:64课程总学分:4实训学时:6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二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通过民事诉讼法的实训教学,包括观摩案件审理和阅读从法院收集的实际案卷,使学生掌握诉讼实践中的相关技能。要求学生结合所学民事诉讼法的知识,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实训课程的教学安排,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二、实训项目设置序号实训项目名称实训内容学时实训要求实训者类别备注1观摩审判到法院旁听或者观看《中国法庭》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录像2必做本科生2阅卷在院里的模拟法庭阅读民事案卷4必做本科生三、实训报告要求、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一)实训报告要求:1.观摩审判实训报告要求:观摩审判后结合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写出观摩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进行审判的审判过程和本人心得体会的实训报告。2.阅卷实训报告要求:阅卷后由学生分组讨论,并以组为单位组成合议庭,结合所了解的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所学习的民事判决书的格式,写出判决书,并形成实训报告。(二)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1.书面考核:(1)观摩审判实训报告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2)阅卷实训报告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2.总成绩共有两档:合格、不合格。3.两份实训报告均“合格”者为总成绩“合格”。4.实训总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期末考试。四、实训教材及参考书《民法》,魏振瀛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民事诉讼法学》,谭兵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大纲撰写人:邵玲大纲审阅人:乐虹张洪波负责人:王宏波8X209009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InternationalTradeTheoryandPractice课程代码:X209009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金融学课程总学时:48课程总学分:3实训学时:8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三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实训教学主要是通过对学生进行精心设计、组织、控制和指导下的进出口单证填制训练,让学生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能够全面、系统、规范的掌握主要进出口单证的格式和内容,掌握制作进出口单证的程序、方法和技巧,培养独立制作进出口单证的技能。同时,锻炼和提高电脑操作和阅读理解英文单证、函电的英语能力。实训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动手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动态思维能力,使学生在以后的实践中能够熟练地从事国际贸易活动,准确迅速地填制各种进出口单据。二、实训项目设置序号实训项目名称实训内容学时实训要求实训者类别备注1国贸实务单证填制销售合同模拟制作2必做本科生2国贸实务单证填制销售确认书和形式发票模拟制作2必做本科生3国贸实务单证填制货物运输投保单和货物运输保险单模拟制作2必做本科生4国贸实务单证填制海运提单模拟制作2必做本科生三、实训报告要求、实训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学生填写销售合同、销售确认书和形式发票、货物运输投保单和货物运输保险单、海运提单等内容的实训报告,要求格式清楚、条款明确,内容完整。本实训成绩根据学生每次的实际操作情况和实训报告的填写情况来进行评定,实训成绩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15%,主要考核实训操作的正确性、熟练程度以及实训报告填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四、实训教材及参考书《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编,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1《国际贸易实务》仲鑫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国际贸易实务》冷柏军编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大纲撰写人:于慧君大纲审阅人:董国娟张洪波负责人:王宏波9X2090141国际结算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中文/英文):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settlement课程代码:X209014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课设置类别:非独立设课适用专业:国贸专业课程总学时:48课程总学分:3.0实训学时:10实训学分:0开实训学期:五一、实训教学的目的与基本要求国际结算课程电子化教学符合实务类课程教学的发展趋势,也是增加实务类课程操作性的内在需求。利用电子化的教学手段,可以为学生提供完整的业务流程,并创造情景教学模式,增加实务类教学的临场效果,有利于到工作单位后,能尽快上手,适应工作要求,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通过实验课教学,使学生熟悉、了解并掌握进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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