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广播电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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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宜宾市广播电视局文件宜广发〔2009〕26号宜宾市广播电视局关于下发2008年广播电视工作总结的通知各县广电局、各直属单位:为及时总结2008年广播电视工作,指导好2009年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开展,现将全市2008年广播电视工作总结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好本单位2008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好2009年度工作。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2宜宾市广播电视局2008年工作总结2008年,我市广播电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广电局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化宣传管理、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扩大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的无线覆盖、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和安全播出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一、以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宣传管理工作呈现新局面(一)进一步加大宣传管理力度,确保舆论导向正确。一是严格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下发了《关于重申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的通知》和不同时期的《近期宣传工作提示》,坚持举办大型活动和现场直播请示报告制度。特别是在“5.12”抗震救灾期间,要求各广播电视机构严格遵守灾后宣传纪律,全市没有出现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了队伍培训,对新闻、编辑、播音岗位从业人员采取送上级台轮训和在职学习等方法进行培训。三是在全系统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工作,对其他地方台违规播出低级下流节目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强化了严禁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教育。四是各单位坚持视听评议工作,注重提高3节目质量,丰富和美化了荧屏。10月份省局视听评议组来我市检查,对宜宾电台、宜宾电视台的节目给予了高度评价。2008年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无一出现导向问题。(二)围绕大局,精心组织主题宣传。一是全市广电媒体推出了《学习贯彻十七大建设美好新宜宾》系列报道、《民生民本、共同关注》、《关注十七大》等栏目,重点反映全市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典型动态。二是广播电视媒体重点开展好了对2008年初抗击冰冻雨雪灾害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开辟了《全力抗击雪灾》栏目,在电视新闻和广播中大量报道全市灾情和各地抗灾自救的生动典型。三是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各广播电视媒体及时调整节目安排,在第一时间转播了抗震救灾新闻报道,将宣传报道的重点迅速转到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上来。市电台、市电视台、宜宾新闻网、广电报社和各县广播电视局分别派出了多路记者深入第一线进行采访报道。四是着重宣传报道了宜宾人民多举措、多形式支持奥运、喜迎奥运的典型动态。五是抓好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广播电视机构纷纷推出专栏做好系列报道。六是完成了公益社会事业版块的重点宣传,如妇儿工作、“三下乡”、艾滋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征兵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等的典型报道。(三)着力节目和栏目的创新创优,广播电视外宣成绩显著。4一是在2008年的四川省广播电视省级政府奖评选中,我市选送广播作品5件、电视作品7件,其中10件作品获奖。市电台的《宜宾市加大政府扶持力度2000多人主动退出低保》获长消息提名奖、《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党员干部进社区》获现场直播提名奖、《从盼不来的保护区说起》获专题优秀奖、宜宾县广电局的《众志成城抗洪灾》获连续(系列)报道优秀奖、市电视台的《惊涛中三小时大营救》获长消息优秀奖、《信访双卡制卡住失职者》获长消息提名奖、《十五岁少女噩梦十天》获专题提名奖、《真情改变明天——留守儿童朱小波的故事》获专题提名奖、《横江大火:天灾还是人祸》获评论优秀奖、《酒都播报》(2007年6月6日)获十佳栏目提名奖。二是市电视台精心打造的大型纪录片《国立剧专在江安》和《抗战时期的中央博物院》相继拍摄完成,并将陆续在央视和省级卫视相关频道播出。南溪等县广电局还在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宣传任务的同时,拍摄了一批电视短剧,使县级电视台的节目内容和质量有了一个新的提高。三是我市广播电视外宣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市电视台在中央台用稿32条,播出专题3部,在四川台用稿444条,播出栏目23部,《中国宜宾》在美国斯科拉卫视电视网播出34部,欧洲卫视台播出2部;市电台在中央电台用稿23条,新华社通稿13条,中新社用稿15条,人民日报用稿2条,川台用稿280条。(四)加大民生类节目,努力促进社会和谐。5一是市电台、电视台在开设的《文明宜宾在行动》、《明荣辱树新风》专栏中,对不道德和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监督报道,促进市民素质的提高;二是广电报(《新三江周刊》)开设的《关注》栏目中,对社会生产、生活、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不正常现象、不和谐音符予以曝光,如《高店农民工工伤纠纷》、《六年前的拍卖案,到底侵害了谁的财产》、《人行道上的“圈地”》、《学校门前卖“私彩”家长忧心》等进行了报道,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三是各广电媒体对一些在重点工作中行动迟缓、推而不动的现象及时曝光,使问题及时得以解决,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二、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为抓手,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一)建成了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微波覆盖网。为有效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任务,经反复调研论证,于2008年初修改了我市“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我市的“村村通”工程以无线数字微波网为主、有线联网为辅的覆盖模式进行。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4月份在长宁县召开了全市广播电视数字微波网研讨论证工作会,建设工作随即全面铺开。5月份制定了全市和各区县的整体建设方案;6月份完成了市上主前端、各区县分前端的详细方案和各发射基站的选址工作;7月份进行市上主前端和各区县分前端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8月份6开始各区县2-3个主发射基站建设;10月份进行市上主前端和各区县分前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11月份完成各区县发射基站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12月14日前,完成了各区县发射基站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工程进入试运行。2008年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为2051个自然村,截止到12月底,全市九县一区共计完成“村村通”有线联网915个自然村和数字微波网1765个自然村,占今年“村村通”任务2051个自然村的131%。全市共计投入建设资金1772万元,其中420万元用于数字微波骨干网的建设,1352万元用于有线联网和数字微波网终端用户。(二)新建42个村级广播站(室)。按照市政府对农村广播电视工作的要求,2008年,我们继续开展了对翠屏区宋家乡、思波乡等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建40个村级广播室的工作,通过选点、勘查、建设、验收,已于10月中旬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共投入建设资金24万元。(三)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点全面通过验收。2007年,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安排,在我市的高县、筠连、珙县、兴文、长宁、江安和市七星山建设了7个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点,全部于2008年3月20日前开播,圆满完成了我市2007年度一阶段和二阶段的建设任务。近100万人口能免费收看到中央一套、中央七套电视,收听到7中央一套广播,为宜宾市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奠定了基础。11月份,由省广电局和省广电科研所组成的验收组对此7个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市7个点的建设工作均以优质工程通过验收。根据广电总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08年还将在我市建设5个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点,省局工作组已进行了实地考察,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四)及时进行抗灾抢险,确保广电公共网络畅通。2008年初,我市遭受了冰冻雨雪灾害,广电中心至汉王山机房的12芯光缆被压断,我市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全力抢修,采用微波发射和临时接通等多种办法,确保电视信号不中断。“5.12”地震后,各区县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损的广电设施进行抢修,确保了正常播出。(五)多方协调,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一是争取省广电局“村村通”建设经费620万元,“村村通”运维经费87万元;二是争取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经费194万元;三是在年初的冰冻雨雪灾害后争取省局救灾经费20万元,在“5.12”特大地震后,争取到省局救灾物资分别为:工程车5辆、摄像机6台、非线性编辑系统6套,总价值逾100万元。三、以依法行政为准绳,社会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一)市、县播出机构的管理工作。2008年9至10月份,根据省广电局要求,对九县一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了检查。我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8均能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传播广播电视节目。在受检的11个市、县播出机构中,没有发现擅自增加或减少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没有违规在有线网络中传输未经批准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没有利用网络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二)广告播放的管理工作。从2008年年初起,我局对市、县播出机构广告播放情况严格管理,多次对正在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进行清理,要求各市、县台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对存在问题的医药广告进行了认真整改。重点对宣传非法“性药品”广告和医疗、增高、丰胸广告以及电视购物节目进行了清理,坚决禁止播放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及内容不良、低俗的性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同时,还要求我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把广告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以社会效益和媒体的公信力为重,拒绝播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广告。2008年,根据省局通报和“12345热线”群众投诉,共计查处违规播出广告24次,下发整改通知7次,全市各级播出机构停播不良广告37条、拒签广告12条。(三)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治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利用广播、电视和广播电视报,宣传国家广电总局129号令,严禁未经批准,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设施。全年共查处9违规销售点7处,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2套,对违规设置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清理拆除19套,上报开展境外传输秩序检查情况报告4期。通过检查,有力打击了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规范了销售市场,维护了广播电视正常的传输秩序。(四)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我局按照广电总局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视听节目专项行动的要求,组织全市各县开展了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在对全市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络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辖区内网站的监督管理。今年,通过检查、监看,我市辖区内各网站没有发现违规上传有害视听节目的行为。全市共上报互联网传输视听节目整治情况7期。四、以实现“零插播”为目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再创佳绩(一)确保了北京奥运火炬传递和奥运会召开期间我市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一是在7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迎奥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会,对奥运会召开期间的广播电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和各单位签定了安全播出责任书,将奥运期间的安全播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实施了安全监测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在奥运会召开前投入使用,实现了对舆情和广告的监看监听;三是督促10全市各有线电视前端全部加装了抗干扰设备,对各单位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屏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更换;四是各播出机构均制定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完善了指挥调度、预防保障和应急处置体系;五是在今年6月,在市级广电系统内部开展了一次全市广播电视防中断、防插播演练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此后各县广电局也相继进行了演练。(二)查处了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查处、收缴、销毁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市工商局、市防邪办、市无线电管理处和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针对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专项行动。查处销毁了筠连县广电局和高县广电局的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封存了市广发公司的卫星干扰器。(三)处置了突发安全播出事故。2008年3月5日,市广电网络公司中央3、5、6、8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产生不定时短暂断续的马赛克横条和少数黑屏;4月3日至4月6日,浙江、山东台卫星电视信号图像产生断续的“马赛克”现象。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防邪办高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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