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法律专业《法律逻辑学》课程说明和实施意见省电大政史教研室吴伟赋一、课程内容说明:《法律逻辑学》是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法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学习这门课程,总的目的和要求是: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进行逻辑思维训练,以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从而增强语的表达的逻辑力量,并且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因此,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要求,可以用二名话来概括:一是“应知”,也就是对于法律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应该知道它的主要内容,并能举例加以说明;二是“应会”,也就是掌握法律逻辑的知识,要能够应用来分析和解决思维实际中的逻辑问题。为了达到这一教学目的要求,并根据广播电视大学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级人才的培养目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主持编写了适应电大大专层次的教学要求的《普通逻辑学》一书,此书的主编为著名逻辑学家姜成林教授,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普通逻辑学,中央电大马列教研室还主持编写了《普通逻辑学》学习指导一书,作为配套辅助教材。此书不仅提供了《普通逻辑学》的教学大纲,而且根据专业的教学需要,指定了法律专业的教学重点和要求,提供各种类型的练习题并作出解答示范。这些教学重点和题型均与期末考核的要求一致。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把握法律逻辑的基本内容,我们对它的基本内容作一个简要的概述。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从总体上说,构成普通逻辑科学体系的内容有三大方面:一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即思维的形式结构,这里的思维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而思维形式的结构主要是指判断和推理的结构。二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它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三是简单的逻辑方法,例如,定义方法、划分方法、探求因果联系方法等。再进一步说,普通逻辑的基本内容又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部分:1、普通逻辑总论:这一部分概括地说明了普通逻辑的对象、性质、意义和学习方法。这是普通逻辑的纲,是进一步系统地学习普通逻辑基本原理的出发点。在总论中,需要把握的最基本概念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其中包括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逻辑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等。2、普通逻辑概念论:这一部分系统地论述了概念的本质、基本特征、概念的种类、概念间的关系、概念的限制和概括,以及定义和划分问题。3、普通逻辑判断论;这一部分系统地阐述了判断的特征,A、E、I、O、四种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真假关系以及周延性问题,关系判断的结构以及关系的性质,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负判断等复合判断的各种不同的逻辑形式以及各自的逻辑值(即真假值),模态判断的四种不同形式以及真假关系等问题。4、普通逻辑推理论;这是普通逻辑的核心部分。主要内容有推理概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其中演绎推理是重点部分。5、普通逻辑论证论;论证是判断、推理知识的综合应用。这一部分系统地阐述了论证、反驳的本质和结构、论证反驳的种类和方法、论证的规则等问题。6、普通逻辑规律论;这一部分系统地阐述了逻辑规律的性质,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基本内容、逻辑要求和违反它们的各种逻辑错误表现以及它们的作用问题。综上所述,推理是普通逻辑的主体,概念判断是推理的基础,论证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的综合应用,而基本规律则是推理、论证的依椐,这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框架。二、课程实施意见1、为了保证本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各地凡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的班级,都必须配备专门的逻辑辅导教师,并严格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辅导,如面授、录像、习题辅导和答题方法指导。2、根据法律逻辑学课程的特点,特别要加强平时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环节。要求至少完成辅助教材上的各章练习题。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要及时批改,并利用规定的教学时间,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讲评。3、省电大将根据法律逻辑学的内容,集中布置四次作业,各地电大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用,并要求学生完成,以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4、省电大还将根据法律逻辑学特点,对法律逻辑学如何自学,如何应试、以及期末复习进行指导,请各地电大有关教师和学生注意。5、若有其它末尽事项,请各地电大及时与省电大责任教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