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两批推进,第一批在基建房产处、后勤总公司、总务产业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八个部处试点推进,其他部处第二批推进(另行安排)。此项工作应与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有关安排紧密结合。一、工作启动阶段(4月底前完成)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北京市委市政府、市教工委市教委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在全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积极良好的工作氛围。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分工,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监察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部处负责人为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实施意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5月至6月)确定第一批推进的各部处要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要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努力做到无重大遗漏。按照岗位职责、分管事项、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以部处为单位,以工作流程的排查为重点,以查找制度缺陷为突破口,查找“四类风险”。查找过程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本部处涉及人财物事等管理事项的廉政风险,对不涉及上述内容的一般工作岗位人员重在教育。1、分层排查廉政风险点(1)查找岗位风险(5月)。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部处负责人的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报领导小组备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风险要经校党委审核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查找职能部处风险(5月)。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职能部处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部处廉政风险表》,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3)查找学校风险(5月)。在查找职能部门风险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与主管校领导廉政风险相结合,经学校党委审核后,汇总形成学校廉政风险表,报市纪委、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本校所有查找的风险点的等级,登记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2、评定风险等级各部处按照岗位对应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的梳理情况,按“高、中、低、无”四个档次初步判定岗位风险等级,填写《岗位风险等级初评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表格报领导小组审核,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需重新填报,直至达到标准。(6月)领导小组根据各部处上报的表格,综合评定部处风险岗位和风险级别,在此基础上,综合学校情况对各部处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于本部处初评中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岗位和工作环节,应及时制定防范措施,随查随改、重在完善,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6月)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6月至10月)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岗位人员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填写《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经处(部)长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校党委审核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6月)2、制定职能部处风险防控措施。由各职能部处围绕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3、制定学校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本校风险,由校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为了便于收集汇总,以上《岗位廉政风险表》、《部处廉政风险表》、《岗位风险等级初评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四个表格统一于6月22—26日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107室,电话:8237)。《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中有关具体措施,各部处在10底前制定完成。四、考核防范效果阶段(11月至12月)各部处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重新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对策,直至达标。领导小组对各部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开展。五、完善操作规程阶段(次年1月至3月)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