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处镇水母小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根椐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现特制定化处镇水母小学教学活动公示制度:一、公示内容:课程安排(课程表)、作息时间、各年级书面回家作业时间、课外文体活动安排。二、公示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公示:课程安排、作息时间、各年级课外作业时间、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三、公示地点:1.学校总日课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课外文体活动安排公示在学校教师办公室。2.班级布告栏内公示:日课表、作息时间表。学校将严格执行上述公制度,切实落实“减负”措施,接受全体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化处镇水母小学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