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制度先行前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第一部专门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作为实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支撑,其颁布实施必将全面提高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应急能力。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工作,《条例》明确了三项制度、一个机制和四方面应急管理保障要求,即:应急预案制度、定期应急演练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应急响应机制,人员、物资、科技、信息化等方面应急管理保障要求;同时,规定了应急工作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目录壹三项制度贰一个机制叁保障要求肆法律责任三项制度第一部分三项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发生法律法规、机构职责、资源条件、重大风险或者其他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到有关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三项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6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三项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是确保及时、科学、高效、有效应急处置的一项重要工作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重大问题要及时修订。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规定有关部门抽查演练。第六条第八条三项制度应急演练是确保及时、科学、高效、有效应急处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规定有关部门抽查演练应急演练制度三项制度应急演练是确保及时、科学、高效、有效应急处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急演练制度三项制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应急值班制度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是新时代对应急管理工作者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规定有关部门抽查演练。第十四条三项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值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是新时代对应急管理工作者的要求三项制度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急处置技术组二十四小时应急值班应急值班制度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是新时代对应急管理工作者的要求一个机制第二部分一个机制事故发生应急预案请求支援第一时间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是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一环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遇险人员,组织人员撤离,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同时,如果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请求支援。第十七条一个机制应急预案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遇险人员组织人员撤离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是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一环保障要求第三部分应急管理保障要求为了保障应急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提出了对人员、物资、科技、信息化等方面的应急保障要求。四方面保障要求人员物资科技信息化应急管理保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高危行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产业聚集区域内的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第十条高危行业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产业聚集区域内的单位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保障要求明确了应急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第十一条提出了应急救援队伍情况报送和公开要求。第十二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教育职责。第十五条规定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办理应急预案备案、报送应急演练情况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信息化措施。第十六条明确了事故应急救援费用承担的原则。第十九条法律责任第四部分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都负有主体责任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违法追责的情形明确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第三十条明确了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第三十一条明确了责令限期改正和处以罚款的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附则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