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零一七年九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苏经贸学院别墅庭院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苏经贸学院别墅庭院景观2、工程地点:江苏经贸学院3、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连捷安溪IP温泉别墅、会所精装修工程室内精装修施工图(厦门天诺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011.0装施第三版)中精装修及配套安装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的施工。包括材料供应、加工制作、施工安装、现场配合协调、竣工资料整理汇总、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维修保养、保修、利润、税金、措施费、所有政府性收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工作责任等所需的全部内容(不含空调系统、智能化室外木构件、室外涂料、铝合金门窗等)。具体以经双方核对后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经双方核对后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清单编制范围内的施工图纸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优良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合同有其他约定的,也应符合。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及现行国家、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按施工图及以上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报价书、询价文件和承包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南京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购买使用)。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细目的补充和修改,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条款为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合同来往信函、承诺书及双方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招投标文件及答疑纪要(8)合同图纸及规范(9)廉政管理协议书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或发包人选择指定为准。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建设工程所在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BJ104-9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承包人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与装饰同时要求做法符合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系列等强制性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采用由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和要求。3、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3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陆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能遗失、泄露、转让,工程竣工后原则上全部收回。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代表监理单位: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报价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报价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工、复工指令;其余按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执行。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按通用条款第5.3条执行,同时以发包人任命中的规定的权限为准。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5、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装修设计师姓名:土建施工员姓名:安装施工员姓名:预算员姓名:质量员姓名:安全员姓名:材料员姓名: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经理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接替人员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并按项目经理20000元/人次,其他人员10000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6、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3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七天发包人组织现场总承包单位将满足施工要求的水、电接口交接给承包人,水、电费用及施工场地内的水、电线路安置和牵引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承包人收取水、电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缴费通知书5日内按时缴交。逾期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异议。(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并已满足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七天以书面形式交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后,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七天内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第8.1(8)条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7、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接驳点承包人已进行过投标踏勘,自场地内接驳点接至施工现场的工作/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引接线路布置等需征得发包人认可,施工所需的供水、供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相应的工期、费用包含在合同工期及总价内。(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计划完成的工程量。(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及费用。(6)检测费用: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构件、制品的检测费用及创优有关的检测费用等一切费用。(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上述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报价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报价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和材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报价时承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更换的,其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③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按10000元/人次标准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⑤与发包人指定的分包队伍(以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