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责任务财政结算中心单位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单位职责:负责对镇辖区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通过电算化手段,在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接受村(居)委托,负责居委会(村委会)的代理记账业务。落实挂钩联系部门单位、村(居)小组计划生育责任工作。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设置: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财政所长兼),副主任1名。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和制度。2、负责管理中心全面工作。3、负责对镇辖下行政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的财务收支集中核算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管理中心人员开展思想、业务学习,对本单位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5、负责组织和参与本部门单位联系挂钩责任的落实;在职责管理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参与应急行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副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和制度。2、负责结算中心日常资金结算的审核、监督。3、协助主任管理结算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主任不在时,全面负责结算中心工作。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三、会计员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协助单位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按时做好单位年终决算工作。2、按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出单据,并按制度拨付。3、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好所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4、做好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及时向单位领导和财政部门汇报单位收支执行情况。5、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做好票据以及分管章证的保管工作。6、做好有关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四、出纳员岗位职责1、负责所属单位资金的拨付工作,按照有关审批程序,确保单位支出业务的顺利进行。2、对单位各项支出业务,必须确认其支付凭证的有效性,以及审批手续(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完善,方能支付,切实把好审核关。3、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做好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分管章证的保管工作。4、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未经有关领导审批,不能擅自支付任何款项。5、做好日清月结工作,确保账款相符,并及时对账、结账和报账。6、按时与单位报账员进行有关账目的核对工作。五、报账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会计法》,做好会计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在财政结算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单位经济收支业务的报账和监督。(负责经费支付的报销工作,监管各项收入的收取和解缴。)3、做好票据的领用、核销、保管和上交工作。4、负责登记业务收入、支出、暂收、暂付、固定资产等有关辅助账簿。5、协助领导编制单位年度收支计划。6、编制上级单位所需的经济业务报表。7、按时进行有关账目的核对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财政所单位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单位职责: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落实挂钩联系部门单位、村(居)小组计划生育责任工作;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设置: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岗位职责:一、所长岗位职责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镇发展规划。3、负责组织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镇人大、政府及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4、负责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5、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6、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7、负责财政所日常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合理安排内部分工,检查人员职责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以服务为宗旨,坚持文明办公,不断提高所内人员素质。8、负责组织和参与本部门单位联系挂钩责任的落实;在职责管理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参与应急行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9、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出纳员岗位职责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逐笔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登记日记账时每张凭证要按顺序进行编号,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2、对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限额。3、要按规定支付现金,不准坐支、套支。4、支付现金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5、每月月末与会计认真对账,做好现金交接单。6、保管好现金支票等重要凭证,发生丢失等情况立即报开户行进行挂失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原因及查找结果,且要对产生的后果负直接责任。7、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会计员岗位职责1、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内、外、镇自筹资金及财政周转金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内容真实,反映及时,数据准确。2、及时编制镇财政总预算和调整预算方案及财政决算工作,定期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各种报表。3、负责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工作。做到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预算,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4、指导和监督本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工作,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和财务报表,并负责做好农业相关票证的审核、缴销工作。5、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单位职责: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落实挂钩联系部门单位、村(居)小组计划生育责任工作;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设置: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在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拟订本镇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利、农业科教、技术推广、农情统计等农业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镇农业生产。3、指导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农业服务和技术工作的安排,落实各项农科服务工作。4、负责农业生产的经济运行、经营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5、协调农村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业务工作。6、负责组织和参与本部门单位联系挂钩责任的落实;在职责管理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参与应急行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7、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副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协助主任做好本中心的工作,指导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担任起本镇农业服务和技术工作的安排。2、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辖区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保护和管理本辖区林业资源;做好动物保护管理,防疫和检疫;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技术推广。3、负责全镇农民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整体技能。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三、农业员岗位职责1、负责为粮食、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提供信息服务。2、指导发展农业产业协会。3、推广农业科学技术,结合我镇实际,推广示范优质、高效、高产的农作物品种,调整乡农业生产的种植结构,组织培训农户实施科学种植管理。4、负责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转进行监督和检查。5、引导和鼓励农民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四、农机员岗位职责1、加强推广农业机械水平建设,把农业生产与机械化有机结合起来。2、规范管理好全镇农机队伍。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五、畜牧兽医员岗位职责1、负责动物检疫、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负责畜牧业生产统计。3、负责向养殖户提供生产、销售等信息服务,为农村养殖提供防疫免疫等技术服务。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六、林管员岗位职责1、负责林政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林业生产统计、森林消防工作。2、负责镇森林消防日常工作、护林员监管、考核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七、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农业技术、动物防疫、水利工程、林业资源等知识宣传工作。2、协助服务中心领导搞好全镇农业、水利、林业、动物防疫检疫业务指导的监督实施工作。3、在服务中心领导的安排下,开展本镇的农业机械化推广、水产养殖引导和农产品种植等的农业服务工作。4、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单位职责: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负责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落实挂钩联系部门单位、村(居)小组计划生育责任工作;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设置: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制定的有关规定。2、负责管理中心全面工作。3、在上级部门及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的指导下,负责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避孕药具的供应管理和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4、组织并指导村、社区、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5、具体指导在计生技术服务工作中各种操作,严防差错事故。6、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搞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7、负责组织和参与本部门单位联系挂钩责任的落实;在职责管理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参与应急行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的医疗、计生技术服务的护理工作。2、负责对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工作。3、负责避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4、按时汇总、上报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单位职责: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事人才管理、职业指导服务和相关普法宣传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承担民政、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落实挂钩联系部门单位、村(居)小组计划生育责任工作;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设置: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管理中心全面工作。3、负责做好全镇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民政、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4、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