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内容提要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节合同的解除第七节合同的违约责任第八节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狭义:合同法规范的合同,只规范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广义:一切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同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反映行政(管理)关系的行政合同;•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包括:即使在名称上称为合同,因其不是对交易关系的反映,不属于合同法的范畴,不受合同法规范调整,而是通过制订单行法规的方式予以调整•劳动法劳动合同•行政法行政合同•收养法收养合同•婚姻法婚姻关系的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15类)•非列名(典型)合同•担保合同•合伙合同•联营、承包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广义合同狭义合同法律的适用•15类合同适用合同分则、总则•非列名合同适用总则•其它合同适用相对应特定法、总则二、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合法行为。依法行动;承受后果2、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4、合同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5、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三、合同法的概念•1981经济合同法;1993修订;•1985年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技术合同法;•1999年合同法包括总则和分则。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以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制定过程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自愿原则非自愿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欺诈、胁迫签订的合同公平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义务•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包括当事人各方为实现预期的目的,与对方进行接触、洽谈,进行意思表示,最终达成合意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四个大问题•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条款)•合同的形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格式合同一、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订立合同,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订合同,由其监护人代理2、法人•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法人、外国法人四、合同法的特征•它是调整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它是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的法律•合同法在规范上,更强调其任意性,而非强制性3、其他组织(非法人经济实体)它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专门活动的非法人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企业法人的分支经营机构等。此外,所有合同主体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资格、经营范围的要求二、合同的内容(条款)•合同条款的基本要求是齐全、明确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_法律禁止的行为或禁止转让的物不得作为合同的标的_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肯定3.数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对合同标的进行具体的确定,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范围和大小的标准之一。(案例:西瓜买卖合同)4.质量:以成分、含量、纯度、尺寸、精密度、性能等来表示的合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象的优劣状况,通常用质量标准来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如建筑设计标准、规划标准、节能标准5.价款或酬金:统称为价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价。•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国家定价、浮动价、市价)•涉外合同注意币种的选择和汇率情况•支付条款•合同必须要有履行期限的限制一切经济活动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企业的均衡生产和流动资金周转率密切相关。•不能签订伸缩性太大的合同•不能逾期履行,也不能提前履行6.履行期限: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起止时间_•它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费用负担和风险责任的划分•不要用简称,以避免同名同站•明确、具体、肯定7.履行地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地方•合同标的的交付是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如果分批履行,要分几批履行,每一批履行多少;•是供方送货,还是需方自取,运取费用如何负担;•等8.履行方式: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9.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在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后所应当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该约定违约金和违约致损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以及合同的免责条款等10.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以何种方式解决仲裁或诉讼仲裁的概念•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1)仲裁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2)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3)经由当事人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与调解和诉讼一样,仲裁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仲裁却是非经司法诉讼途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式。•这一方式广泛运用于民商事的争议解决过程中,也同时成为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仲裁诉讼•审结时间短•手续简便•费用低•专业性强•较灵活•审结时间长•手续复杂•费用高•专业性不强•不灵活,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限制附加条款此外,当事人可以在不违背禁止性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约定任何附加条款。而且这些条款同样重要。小结:合同的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附加条款•供参考•合同范本三、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表现形式。•合同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口头形式: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方式订立的合同优点: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率缺点:举证困难,不易查明真相适用:金额小、内容简单、即时清结的合同•书面形式: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简言之,以文字表现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优点:权利义务计载清楚,容易举证和分清责任缺点:手续、内容较复杂,适用:金额大、内容复杂的合同例如:建筑工程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证券交易合同(如股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贷款。公民之间的除外)、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的)、技术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采用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行为推定是指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进行意思表示—行为推定只适用于交易习惯许可时,而不能普遍适用。如:买卖双方在以往众多的交易中已确认了卖方收到买方的订单后即依订单交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其它形式: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形式。如:行为推定四、合同订立的程序卖方甲3日内答复乙(买方)丙(买方)以两倍价格要买问:甲可以卖给丙吗?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或者说要在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之间确立特定的合同关系要约的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要约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价格。”应该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这个意图如何表现和判断?•理论上,只要依据要约的条文能够合理分析出要约人在要约中含有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或者通过要约人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可以合理推断该要约包含了要约人愿意接受承诺后果的意思表示,即可认为符合该要件。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当事人发出要约,就意味着自己愿意接受要约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要约引诱)?•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如邮购广告、网上购物广告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生效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如:A.承诺中添加的新条款只是重复或强调了法律的规定,附加一些建议,表达一些愿望、希望等。B.嘟嘟嚷嚷的同意。要约的法律效力•即要约的约束力,是指要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它要求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的存续期间,不得变更或者撤回要约。如果要约指向特定物的,则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发出同样的要约•另一方面,要约给予受要约人承诺的权利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作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法律效力但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的,可以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一般来说,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订约过程结束。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标志。深圳湾体育中心方案:海之贝深圳湾体育中心方案:春茧•深圳湾体育中心方案:春茧取代海之贝“•2007年12月28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收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的《中标通知书》,除“表示热烈祝贺”外,还要求“着手组建设计团队,开展下阶段方案修改,深化设计工作”。2008年3月,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通知,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而选择“春茧”院方观点•深圳方面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