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一、目的:公司公章与合同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也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和维护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及公司利益,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刻制与启用1、根据需要或公司原有印章损毁等原因需要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刻制,审批表由综合部备案储存。2、由公司出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正规手续到指定合法场所进行刻制,印章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机关备案。3、未经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4、新的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要在《印章备案簿》上做好戳记,由公司领导签批并由综合部留样和备存,以便备查。5、新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应有综合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在《印章备案簿》的戳记日期。三、公章与合同章使用范围1、公章主要使用范围:①公司对内或外签发的文件。②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③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④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工资发放表或社保数据等。⑤公司章程、协议。⑥员工调动。⑦员工的任免发文、聘书等。⑧公司对内外的协议、合同、担保、承诺、证明等。2、合同章主要使用范围:①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②各类经济类合同等。四、公章与合同章的授权范围及管理职责1、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负责公章与合同章对内外重大决策的文件、合同、协议、公文等重要文件的签发与使用。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授权本部门范围内或本部门内及日常内外公务的授权签发与使用。3、综合部(印章管理部门)①负责印章的保管。②负责设立印章的使用登记台帐。③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④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与制度。五、公章与合同章的管理、使用、保管1、公章与合同章管理部门由综合部专人进行保管与负责。2、印章必须加密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3、特殊情况需要外带的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签批并登记《公章与合同章使用登记表》。4、公章与合同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使用部门住.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印。签批顺序为:经办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登记→审核→盖印(注:文件由提出部门负责人签批,经办人进行登记,印章保管人见文件上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符合管理要求然后盖印,当文件上不允许或无部门负责人签字地方时,则需要部门负责人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与批准,否则一律不予盖印。)5、使用部门负责人在签批印章的时候,应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与谨慎签批。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介绍信、贷款、办卡等,需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签批以后方可按照公司程序进行盖印。7、公章与合同章的登记表要登记使用时间、使用人、签批人、印章名称、枚数、盖印文件名称等记录内容。六、处罚1、未经公司审批私自刻制公司印章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2、未经公司相关负责人签批而私自盖章并产生不良后果的人员,当事人应承担一切后果外,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或解除劳动关系。3、部门主管领导因个人审核疏漏或随意签批印章而导致不良后果,分部门主管领导除了负全责以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4、对于违反公章与合同章的日常使用流程及范围的人员,公司有权对经办人或签批人员进行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损失以外,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解除与其劳动关系。5、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林峰公司综合部所有。附:《印章刻制申请表》《印章备案簿》《公章与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部门经办人刻制印章全称申请事由拟使用范围部门负责人意见综合部负责人意见常务副总意见印章规格要求或旧印章戳记企业印章备案表印章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名称登记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日期启用日期启用日期启用日期记录人记录人记录人印章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名称登记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日期启用日期启用日期启用日期记录人记录人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