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主讲人:林湧律师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例外;行政管理关系如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农村双层经营承包合同的例外)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3合同法的历史沿革1950年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合同法规《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5年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4合同法的历史沿革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纳了发达国家普遍适用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一次全面规定了合同的订立程序;特别是规定了电子交易的缔约方式;纳入了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合同的解释等新的合同规则。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5案例1999年7月,长江上游连降大雨,致使江水泛滥成灾。张某所在的村庄也被大水淹没,由于张某逃避不及被大水围困于房顶上,眼看被大水浸泡的房屋即将垮塌。正在这一危急时刻,同村李某划着小船经过,张某大声呼救并央求李某将其运到安全的地方,李某表示可以将张某运到安全的地方,但要求张某必须支付2000元劳务费,张某表示同意,李某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6案例遂将张某运到安全地方后,双方签订了一张支付2000元劳务费的协议。后因李某向张某索要2000元不成发生纠纷,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院。问:1、该劳务合同是否成立?2、张某是否应当向李某支付劳务费?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7合同的缔约形式小张系某贸易公司经理,2003年8月分别与下列公司签订了如下几份合同,问各份合同签订的形式是否合法与A公司口头约定供矿泉水10箱;向B公司发了一份传真,订牛奶20箱;C公司发一份电子邮件,要求订可乐10箱D公司来信要求继续合作,8月份向其供应清凉茶50箱。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8合同的缔约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基于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承认各种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将选择合同形式的权利交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决定。对于重大的交易,从交易安全和证据学的角度考虑,建议当事人采有书面形式,以避免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9合同的缔约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关于电子数据交换:是一种由电子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化贸易工具,又称为电子合同。它是利用统一的标准编制资料,使用电子方法,将商业资料由一台电脑应用程序,传送到其他的电脑应用程序中去,它可以产生纸张书面单据,也可以被储存在磁介质或其他介质上。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0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定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其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对要约加以承诺,要约人与受要约人之间订立合同的过程即告结束,合同也就成立。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2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要约不得撤销。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3案例厦门天宏贸易公司于2003年7月1日向A公司寄出经营产品的价目表,列明商品名称和价格,但发信后的第七天,出现商品价格大涨,该公司立即打电话通知A公司,由于出现较大的价格波动,该报价单失效,但A公司说:前天已寄出订货单,合同已经成立,要求天宏公司按价目表上所列价格履行合同。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4案例问题问:天宏公司发出价目表是否为要约?天宏公司的电话通知是否属于要约的撤销?A公司寄出订货单的行为是否为承诺?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5案例B公司向厦门天宏贸易公司寄出一份商业广告,该广告上列举了B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价格、订货数量与折扣的比例、履行合同的地点、方式、违约履行的责任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该广告发出后的第十天,价格出现较大变动,B公司立即给天宏公司发出一份传真,称:由于出现较大价格波动,原商业广告所列商品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原广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6案例告作废。天宏公司收到传真时,已于前一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B公司发出订货单,因此合同已经成立,天宏公司要求B公司按原价格履行合同。B公司辩称,商业广告不是要约,天宏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订货,事先并无约定,也不是合法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7案例问题问:B公司寄送商业广告的行为是否为要约?以传真的方式进行要约的撤销是否合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实施合同的承诺是否合法?该案例的合同是否成立?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8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19价目表与商业广告价目表的寄送指将印有商品价格的文件寄送给某些人的行为。价目表上一般只记载商品的名称和价格,其目的是希望收到价目表的人接受该价格并且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并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从价目表的寄送行为中并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一经对方承诺即接受承诺约束的意思表示,因此,价目表的寄送行为只是一种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0案例甲公司从报纸上看到乙公司登载的一则广告,介绍该公司生产的新型电热炉具,价格为每台250元,多购可以优惠。该产品正好是甲公司近期所需要的,当即发电报给乙公司,电文如下:“欲购你公司电热炉具100台,如价格能降10%,刚购买2000台,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乙公司收到电报后,回电称:“同意降价10%,但现在本公司存货只有1000台,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1案例可以立即发运,另1000台1个月后发运”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回电后,没有作出答复。乙公司即派送货员李某将1000台电热炉具运往A市甲公司,甲公司验收合格后即以每台225元的价格支付了货款,李某告知:乙公司已加紧生产,另外1000台电热炉具可以在10日内运到,请甲公司做好接货准备。甲公司当即回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2案例答本公司已从其他渠道购入了1000台同类电热炉具,不再需要另1000台电热炉具。李某立即向公司报告此情况,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没有对乙公司的回电作出否定的答复,表明甲公司已默认乙公司先履行1000台电热炉具,一个月后再履行1000台电热炉具的方案,该合同已依法生效,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3案例由于乙公司已经为履行另外1000台电热炉具作了准备,完工在即,于是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第二批1000台产品完工后,仍由李某送到A市甲公司,但甲公司拒绝接受,李某无奈,将该批炉具暂存于某仓储公司仓库,当夜天降百年罕遇的大雨,仓储公司仓库的屋顶被雨浸泡漏水,电热炉具浸水后严重损坏,已无法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4案例使用,乙公司一纸诉状将甲公司和仓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仓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两公司对1000台电热炉具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仓储公司辩称:损失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予赔偿;甲公司称其没有违约,不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判决?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5案例问:甲、乙两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仓储公司认为不可抗力免责是否成立?第二批产品的损失由谁承担?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6承诺与反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在作出承诺时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而作出的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的承诺除外。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7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作为”不能视为承诺。但“缄默”与“默示”不是同一概念,默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明确地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口头形式表示同意要约,但通过其实施一定的行为或者其他方式作出承诺,也就是说,通过受要约人的行为或者表现可以判断其具有承诺的意思。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8案例余某到某银行存款,在填好存款凭条后,将人民币4,755元和存折递给记账员甲,甲经初点后认定余某交付的存款为4,755元,当即写了存折、存款凭条、并在存款凭条上加盖了名章。但是当甲向复核员乙移交现金时,将其中部分现金交给了坐在甲与乙之间的实习生丙,以便丙以这部分现金练习点钞技法,其余现款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29案例甲移交给了乙。大约过了10分钟,复核员乙提出全部款项仅为4,355元,比存款凭条上的数额少了400元,并将该笔业务退回甲,甲又将4,355元现金退给余某,余某没想到存款业务没办成,还少了400元,心中窝火,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书写诉状时,却又不知以什么理由状告该银行,违约?侵权?诈骗?欺诈?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30案例余某于是向自己的一位银行工作的朋友打听此事的处理办法,朋友告诉他:“你就认倒霉吧,根据银行储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储蓄业务时,如出现差错,以复核为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人临柜、复核为准’。虽然记帐员甲已初点并记帐、盖章,但未经复核员加盖名章和公章,此项业务并没有完成,你有什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31案例么理由告银行?”余某听了朋友的话,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请您帮助余某想想办法,是告还是不告?如果要告,应该如何状告该银行?法律依据是什么?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32案例银行与余某的合同没有成立。余某与银行的缔约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双方已产生了特殊信赖的关系,余某已将存款置于银行工作人员的控制之下,双方之间已产生了“先契约义务”,银行未尽履行该义务,已构成了缔约上的过失责任。“两人临柜、复核为准”属于格式条款。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务3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没有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一定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并没有生效,无法追究当事人的合同责任,通常只能运用侵权行为责任理论来寻求救济,然而由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十分严格,有时难以达到目的,如果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8/20合同法律制度及相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