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十)1.总则(l)为了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适应建筑市场的新形势,根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计划经济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走向市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下大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在工程质量、施工速度、施工管理和服务质员各方面都要有一个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必须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充实投标力址,强化公共关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积极参与建筑市场竞争。(3)招投标工作应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多业并举和主业的关系;二是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的关系;三是立足本地和外埠的关系;四是投标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关系;五是投标技巧和成本的关系。各级都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不断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千方百计承揽施工业务。(4)投标范围。积极参加房建、市政、地铁等工程的投标;搞好外省市大型房建、公路、市政工程以及国外上程的投标。(5)要提高全体职工对招投标承揽工程任务重要性的认识,每个职工都应积极投人到招投标〔作中来,搜集、提供工程任务信息,为企业投标承揽任务做出贡献。(6)建立一支素质高,法律观念强,有一定公关能力,有开拓精神的招投标骨干队伍。为保持公关工作的连续性,投标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不断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业务水平。(7)各公司在公共关系方面,应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在参加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要互相帮助,有礼互让。同各企业竞争中,应当讲究竞争公德,讲究竞争策略。(8)工程投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体优势,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不承担义务或不履行职责。2.组织机构(l)为了参加建筑市场的竟争,承揽工程任务,各级都要加强投标力量,要有招投构、常设机构和专门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土建公司一般设3一5人,专业公司可根据需要酌定。机构可单设或合设。总公司设经营部,负责房建、公路、市政等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海外工程部负责国外工程投标工作。(2)总公司及有投标业务的各公司,除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投标工作外,还要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投标决策,审定重大项目投标文件。招投标领导小组由经理或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综合计划部(科)、经营部(科)、技术发展部(科)、设备工业部(科)、物质经营部(科)、质量部(科)、安全部(科)等有关领导组成。大型工程要进行投标预演。(3)总公司经营部和各公司经营部招投标机构人员,应直属主管经理领导,尽量减少决策环节和层次,以便得到信息后,决策及时,防止延误参加建筑市场竞争的机遇。3.职责范围(1)总公司招投标工作职责l)依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法规,对集团系统的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起草和制订集团系统工程招投标管理规章和其他文件;3)搜集、整理、发布工程信息,组织信息反馈,总结交流投标经验;4)掌握中标工程跟踪情况,建立投标资料档案,按时向市招投标办公室报送招投标各种统计报表;5)协调和帮助下属各单位,做好内外公共关系疏通工作;6)负责组织以总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投标工作;7)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含开发、合建、自建、承发包)的招投标管理工作。(2)各公司投标工作职责l)根据上级招投标管理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投标管理办法;2)搜集信息,筛选信息,落实信息,及时向领导通报信息,确定投标项目,疏通好上下级、建设单位的关系;3)负责投标工程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书函等手续;4)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投标工程环境,编制递送标书,参加发标、答疑、开标会,办理决标后事务;5)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按时完成上级各种投标的统计报表工作;6)掌握中标工程项目的进展、存在问题和履行合同、结算等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中标工程跟踪工作。(3)需要以总公司名义或需要总公司组织投标的国家、市重点工程,两个以上紧密层企业(二级公司)参加施工的大型工程项目,房建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投标。(4)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各有关部门,需要密切协作。其分工原则如下:l)经营部门负责本市和外省市招投标的全面管理工作;2)经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宣传广告和介绍企业情况的录像带及设备;3)综合计划部门负责提供各单位需要工程任务数量及完成任务月、季、年资料报表和办理招投标工程开工的各种手续;4)技术发展部门负责招投标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5)基建部门负责提供本企业所属(不含土建施工企业)单位的每年基建计划项目;6)财务部门、设备工业部门、研究发展部门、物资经营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投标需要资料。(5)各单位提供有关招投标工程用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给经营部门,由经营部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再报送招标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4.投标一般工作程序(l)工程投标一般工作程序大致分为:报送投标申请书,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发标答疑会,编制、报送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待决标,办理决标后有关事宜,经洽商最后签订合同。(2)投标申请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l)营业执照和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投标许可证(复印件);2)企业简历(组建时间和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3)自有资金情况;4)企业全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平均技术等级,自有主要施工机械状况;5)近两年来承建工程质量情况说明;6)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施及拟开工项目,目前剩余能力等)。(3)投标工程项目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要在投标书中明确分包项目范围,说明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及总、分包单位各自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4)参加工程投标,必须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招标单位资格审查,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5)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要交付押金,决标后,退还甲方图纸资料,取回押金。(6)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要求字迹清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证件。(7)建设单位开标会。开标会要按建设单位要求时间、人员准时到会,一般性工程法人代表可委托主管招投标工作的副经理参加;重点工程、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标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参加,并亲自唱标和演讲施工方案。或者选派有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声音洪亮、精明强干的同志唱标。各单位要选派1一2名兼职唱标员。(8)开标的一般程序l)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介绍各方到会人员,宣布会议主持人及招标单位法人代表证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2)会议主持人检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件;3)主持人重申招标文件要点,宣布评标办法和评标小组成员名单;4)主持人当众检验投标书,剔除废标;5)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申明对招标文件的确认;6)按标书送达时间先后或以抽签方式排列投标企业唱标顺序;7)各投标企业代表按顺序唱标;8)当众启封公布标底。(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无效:l)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缺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3)投标书逾期送达;4)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会议,或者参加了会议但无证件者;5)唱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书的内容;6)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迟到巧min以上到会者;7)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者;8)投标书报价超过标底价5%上限的,应视为无效报价,对超过标底下限的(民用工程5%,工业交通项目7%),一般亦应按无效报价处理。但对其中确有先进技术措施或降低造价措施,经评标小组讨论同意报市或区、县招标办认可后,可作为有效报价。(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工程在巧日内,大型工程在30日内与招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和标书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11)收到未中标的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招标单位退回招标文件,取回押金和编制标书的补偿金。(12)中标企业要以中标价格的4%。,向市招标办交纳投标管理费。5.投标书的编制及注意事项(1)投标书应以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答疑函规定的内容编制,对招标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正式函件向招标单位询问,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2)投标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包括招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企业所有制类别、等级、法人代表姓名、填报日期;2)标书。包括:a.综合说明。主要有建筑面积,总工期,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报价总金额b.钢材、水泥、木材用量。其中实行议价承包的,应当写明单位价差及价差总额;C.对招标文件是否确认和具体意见;d.报价总金额中未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招标单位配合的条件。对报价未包含的内容应写明项目、数量、金额和理由。要求招标单位给予配合的条件应具体明确,并说明如不予配合,在造价、工期方面须如何解决的意见;e.对报价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应着重说明降低造价的具体措施。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包括:a.总平面图,主要施工方法,机械选用,施工进度安排,投入本工程的人力、物力安排;b.保证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c.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工作简历等。4)单项(位)工程投标书:包括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檐高、层数、质量标准,单位工程总价及总价构成,分包的项目内容和拟用的分包单位或用什么方式选用分包单位。(3)投标书编制完后,应将正本和副本(二份)装人投标书袋内,在投标书袋上口加贴密封条(由市招投标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4)投标书要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5)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如发现疑点问题,务必在开标前询问或通知招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变动和修改。要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打印成册,不能马虎从事。(6)投标价要严格保密,在开标前各单位不得互相串通,哄抬或压低报价。7)标价计算执行xx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工期定额等,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报价进行合理浮动。6.企业内部自建工程的招标(l)自建工程施工招标。无建筑安装施工营业执照单位的自建工程,必须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在企业内部实行招标或议标。到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招标单位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无能力编制的单位,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2)招标文件须经市、区、县招投标办核准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得发送投标企业,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也不受理标底文件的审查确认。市或区、县招标办应在收到招标文件10日内批复。逾期不批,视为同意。(3)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l)招标工程综合说明a.工程名称、性质、地址、建设单位名称、电话、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姓名、监理机构名称(如有)、资金来源及批准投资单位、文号、建设工程许可证号、开户银行账号等。b.施工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环境、交通条件、拆迁及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用地范围、面积、可提供临时用地情况。c.工程概况(包括招标工程范围及其中的单项、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长度、结构类型、层数、檐高和附属管线工程、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的说明),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的说明,对工程质量、装修标准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要求。d.总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2)招标方式及对分包单位的要求;3)钢材、水泥、木材等主要材料(包括特殊材料)与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价差处理力、法。其中由招标单位供应现货的,应写明品种、规格和供货时间等;4)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5)投标须知。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企业编制、密封、投送标书应注意的问题;b.无效投标书(即废标)的有关规定;c.有关竣工结算调价系数的时限规定;d.评标办法及中标优先条件;e.对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要求及名额限制;f.场地勘察、答疑,投标书送达和开、决标时间、地点的安排;g.对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及未中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的要求;h.投标企业询问有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i.其他应注意的问题。6)招标单位认为必须向投标单位明确的问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