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1-2绪论及合同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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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主讲人:高珊E-mail:gaoshan_2000@126.com上课时间与地点1-17周,周一,5-6节,丹青楼511(双周)周五,1-2节,丹青楼404(每周)选用教材主讲教材《合同管理》,雷俊卿,人民交通出版社参考教程《项目采购管理》;《工程合同管理》;FIDIC条款等。课程学习目的及基本要求通过对《合同管理》的学习,掌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合同管理的全部内容;进而了解合同审查、监督、控制等合同管理的手段,认识到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考核方式平时成绩10%平时出席10%(点名5次,每次1分)作业质量10%阶段成绩成绩40%期末成绩40%课程结构绪论1合同法律知识2公路工程招标投标3国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4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5FIDIC合同条件概论6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内容7课程结构工程转让与分包8工程风险与保险9工程变更10工程延期11工程费用索赔12违约与争端的解决131.绪论合同与法律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交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特殊行为规范,在社会化大生产中,法律依据其自身的地位.可以起到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企业之间要维持正常的经济交往.就得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生产各方全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手段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订立合同是法律行为吗?违反法律的合同有效吗?合同与法律具有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法律关系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有三个: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当事人.它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客体又叫标的,它是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内容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法律关系又是一种对等关系。?合同管理概述合同管理:是指依据合同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合同管理可分为:宏观合同管理和微观合同管理。宏观合同管理是指国家和政府机关为建立和健全合同制度所开展的管理工作。包括立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行政监督工作等等。微观的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工作。本课讲的合同管理是哪种合同?微观合同管理微观的合同管理又可分为广义的合同管理和侠义的合同管理。广义的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为依据所开展的所有合同管理工作,甚至包括招投标工作。侠义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合同在变更过程汇总所开展的有关管理工作,包括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工程分包等事宜。施工监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参加监理投标,中标后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并依据合同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事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既能处理日常的合同事务,对承包合同双方又能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第二章合同法律知识概述1合同的订立2合同的履行3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及终止4合同的签证、公证和管理5合同纠纷的处理6合同的概念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人的概念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是自然人吗?合同主体呢?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和进行诉讼活动。法人代表法人的权利能力是由法人的职能范围或服务经营范围来决定的,而法人的职权是通过法人代表的行为来实现的。法人代表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股份制公司的法人是董事长还是经理,或者总工程师?代理这种一方(代理人)以他方(被代理人,也叫本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他方的行为叫做代理。代理具备四个特征:(1)代理活动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负责。合同代理的基本形式代理所具备的条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即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委托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有效期限、营业执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委托日期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单位盖章。代理人必须在接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委托单位对其代理人所签的合同,只对授权范围内部分负责;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事后又末被法人代表追认的,超越部分对法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应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代理人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代理人加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则此合同只对代理人本人发生效力,而对委托单位无法律约束力。合同代理的表现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款,特别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效成立的条件,也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和处理合同争议或纠纷的依据。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法》策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户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标的只能是实物吗?3.数量所谓数量是对标的的计量。4.质量•标的质量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明确规定标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一般以什么作为凭证?合同的主要条款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报酬统称为“价金”。所谓价款或报酬,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向交付标的物的另一方支付的以货币为表现形式的代价。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履行经济合同标的和价金的时间界限。合同有效期是指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终结的时间。两者有何区别?合同的主要条款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责任方必须承担的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形式与分类《合同法》规定,合同在类型上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而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范畴。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分类(1)根据履行期限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长期合同是指合同期在一年以上的合同;短期合同是指合同期不超过一年的合同。通货膨胀高位运行时宜采用哪种合同?(2)按合同内容的包含关系可分为总合同与分合同。分合同的内容属于总合同的组成部分,分包商只和总包商发生合同关系。总包商应就分包商的权利和义务向业主负责、当分包而违约时,业主只追究总包商的违约责任。分包商对业主负有合同责任吗?合同的分类(3)合同的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4)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成立和独立发生效力的合同;而从合同是指依据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哪个是主合同,哪个是从合同?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1)主体资格合法。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且应满足合同条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2)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即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交易的标的,合同的条款应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完备,内容表述应真实。(3)代理合法。即合同的代理应符合我国的合同代理制度,代订合同前,应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4)程序和形式合法。即合同的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应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合法原则2.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即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邂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满足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意志平等的要求。二、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要求: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的约束。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要约的,记载要约的文件交给受要约人时即为到达;采用普通邮寄送达方式要约的,以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文件或者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在要约中提出了生效时间的,则以要约中提出的生效时间为准。要约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在下列情形下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接受提议——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有效成立的条件:(1)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承诺须由受要约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表示。(3)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未明确承诺期限时的处理方法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同期限要根据要约发出的客观情况和交易习惯确定,即要保证受要约人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使要约人的信赖利益不受损害。要约与承诺的表现形式以竞争形式订立合同——招标与拍卖;招标拍卖:由出卖标的物的人提出出卖该物的要求和条件,再由各应买方提出自己的条件,相互报价,进行竞争,最后由出卖人拍定成交的行为。编制合同的法律要求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可操作性;国家性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格式条款(重复使用预先拟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订立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地点三、合同的生效四、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确认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无效合同的确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的财产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对当事人一方显失公平或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时,可以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无效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条款。请讨论网购过程中设立的特殊条款是有效的免责条款吗?部分无效合同合同内容是可分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案例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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