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二00八年年报目录一、乐山市商业银行概况…………………………………………2二、组织机构………………………………………………………3三、二00八年经营综述…………………………………………4四、主要财务数据…………………………………………………4五、有关风险管理信息情况………………………………………6六、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9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11八、重大事项………………………………………………………15九、乐山市商业银行网点分布……………………………………16十、联系方式………………………………………………………17重要提示:本行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陈述,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乐山市商业银行概况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乐山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复[1996]300号)和《关于乐山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7]49号),本行于1996年10月开始组建,1997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100,000,981元,原名乐山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山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5月28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经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批准更名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山市商业银行。经过2008年增资扩股后,本行现总股本32,516万元,其中:国家股3,600万元,占11.07%;法人股26,855万元,占82.59%;个人股2,061万元,占6.34%。在第二届董事会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本行逐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晰了三会一层的职责,完善了董事会的组织架构,按公司治理要求和监管要求设置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程,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通过推荐选举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强化了监督机制。本行一直秉承“立足乐山、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乐山市城区以及乐山行政区划所辖五通、沙湾、峨眉山、犍为、夹江等区(市)县有29个网点。开办有:公司类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综合授信业务、票据贴现业务、保函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零售类贷款业务(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贷款、个人循环贷款、个人联保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等);中间业务(包括银行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柜面通业务等);各项存款业务;自助银行业务;委托存贷款等业务。新的一年中乐山市商业银行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定位,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并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信誉,一流的科技,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效率,不断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为地方经济建设,为各行业和广大市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二、本行组织机构三、二00八年经营综述2008年,由次贷风波引发的全球金融经济危机进一步加剧,并逐步向实体经济和发展中国家蔓延,国内经济下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经营班子带领全行员工,在董事会和行党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08年经营发展计划》的要求,围绕“背靠城市,面向农村,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以“更新理念、创新模式、跨越发展、效益最大”为中心,以支持乐山“产业提升年”为发展契机,以“深化大合作业务,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打造特色型旅游银行,新增机构网点和争取跨区域经营”为工作重点,积极推动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转型,加快向“好银行”迈进的步伐,有力地推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2008年底全行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如下:(一)规模指标。各项存款余额555803万元,比年初增加137854万元,增幅32.98%;日均存款452537万元;储蓄存款余额250354万元,较年初增加66951万元,增幅36.5%,储蓄市场份额7.38%。对公存款余额305449万元,较年初增加70903万元,增幅30.23%。各项贷款余额353287万元,较年初增加78364万元,增幅28.50%。票据贴现总额38.11亿元,余额8.7亿元。(二)质量及监管指标。收回不良贷款本金2316万元,不良贷款率1.95%,比年初下降2.06个百分点;不良资产处置(帐面价值)1669万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25.28%,比年初上升91.42个百分点,贷款顺势准备充足率108.07%;资本充足率10.72%,核心资本充足率9.63%;流动性比率59.2%,比年初上升22.4个百分点。(三)效益指标。贷款利息收入实现23067万元;贴现利息净收入5340万元;中间业务收入实现669万元。实现经营性利润12867万元。完成剥离资产回购5557万元。四、主要财务数据(一)2008年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年度利润指标。项目金额(万元)经营性利润总额12,867净利润3,339主营业务利润5,555其他业务利润116营业利润5,671(二)近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成本收益率等财务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08年2007年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358342362813349总资产630942507714388058存款余额555803417949342468贷款余额353287274923225649股东权益386353229622592每股收益0.100.0010.09(三)资本的构成(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及变化情况。单位:%资本项目2007年末2008年末增减额资本充足率8.8310.721.89核心资本充足率8.039.631.6(四)营业外收支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资产收益率。营业外收支净额:4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451万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1.19元;每股净收益:0.10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83元;净资产收益率:8.64%。(五)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的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8年度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据川中安会02N[2009]-13号审计报告。五、有关风险管理信息情况(一)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例、拆借资金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的合规性情况。项目比例(%)监管指标合规性情况资本充足率10.728%以上达标拔备覆盖率125.28%100%达标流动性比例59.225%以上达标拆借资金比例04%以下达标存贷比例63.99%75%以内达标(二)贷款的主要行业分布(贷款投放前5位的行业及相应比例)。单位:万元序号贷款行业贷款余额占比1制造业69996.4719.81%2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36604.4010.36%3房地产业27133.357.68%4农、林、牧、渔业15670.004.44%5建筑业11875.003.36%(三)最大10户贷款客户情况(客户名称、贷款余额及占贷款总额的比重)2008年最大十家客户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占比贷款余额行业1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1.13%4,000.00制造业2峨眉山市自来水厂1.13%4,00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四川省东能电力有限公司1.05%3,70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4犍为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0.85%3,000.00其他房地产业5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0.85%3,000.00制造业6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85%3,000.00制造业7马边烟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0.85%3,00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8乐山乐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85%3,000.00房地产业9峨眉山市汇能工业燃气有限公司0.85%3,00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10乐山市兴业投资公司0.85%3,000.00其他金融业(四)五级分类法下不良贷款的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数及比例。单位:万元2008年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数不良贷款比例五级分类法下不良贷款110114245836868881.95%(五)各类贷款损失准备的期初数、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本期核销数及期末数。单位:万元2008年期初数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本期核销数期末数各类贷款损失准备37287148022478629(六)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2008年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1.在组织结构方面,加强对集团客户的全面风险管理,从集团客户的整体高度,全面掌握集团客户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资金调控等情况,对集团内部的关系交易及时掌握。2.在资本构成方面,要求支行必须随时掌握集团内部的股权关系、股权分布、资本变动等情况。3.加强财务指标分析。以集团为整体,全面核定集团和各成员单位的资产、负债、担保、财务状况,及时严格按照核心成员和主要资产确定承贷主体和集团授信额度。4.控制授信总量,抓好结构分布。一是根据集团及各成员财务、经营情况严格控制集团整体授信总量;二是根据风险分散的原则,以核心企业为基础,做好授信业务的承贷人结构安排。5.提升管理层次,加强贷后管理。一是对集团客户确定主贷行,明确贷后管理关系;二是重大的关联交易应事先征得债权银行的同意,严格监控关联交易中有关资产(资金)的无偿或低价转移行为。6.严格控制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七)投资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他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2008年度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核销抵债损失2万元。(八)抵债资产的余额、种类和比例单位:万元项目余额种类占总资产的比例抵债资产的余额852房产0.14%(九)截至年末对外投资和自办实体情况。1.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投资10万元。2.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监部门核准同意,在仁寿县发起成立“民富村镇银行”,投资金额2550万元,占“民富村镇银行”总股本的51%。3.本行无自办实体。(十).不良资产管理的主要政策、措施及其效果。1.2005年底,乐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乐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的乐山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对本行5亿元不良资产实施综合处置、剥离的工作方案。在市委、市政府帮助下,在乐山银监分局的关心下,通过整体资产置换方式,处置不良资产5亿元。2.为加强风险控制、规范管理,2005年后我行在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CPDF)的指导下,并结合本行的实际,引进了先进风险管理技术,通过吸收国际先进的银行管理理念,推广应用以“4M”客户评级技术为核心的风险评级系统,逐步健全了配套制度,出台了《乐山市商业银行信贷手册》、《乐山市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试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全新的授信审批流程,有效地防范不良贷款的发生。2008年实现了不良贷款的“双降”。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和风险处置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2008]161号)文精神,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提高乐山市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根据乐山市政府《关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置换方案的批复》(乐府函[2008]192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8年底,在市政府主导下,本行股东大会2008年底审议通过:“拟用市国资公司所持有的民族证券4566.42万股(占民族证券总股本3.28%),置换本行3.18亿元人民币不良资产”的决定。目前该方案已上报银监会,待银监会核准后实施。若本方案获得银监部门批准实施后,我行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