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MeichengTechnologyInformationCo.,Ltd.总机:021-51697771传真:021-58356483合同编号:服务器租用合同甲方:法人代表: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件:网址:网站用途:备案号:美橙互联会员ID:乙方: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001室邮政编码:200120电话:021-51697771传真:021-58356483网址:公司帐号付款方式帐号:096783-213082014410001开户行:招行上海分行东方支行户名: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条合同项目与定义1-1服务器租用是指甲方租用属于乙方所有的服务器,该服务器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该服务器的硬件基本配置和软件安装和服务器硬件故障的排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器租用以下统称“服务器”。1-2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由双方签署相关协议。甲方的服务器如影响乙方机架上其它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超过乙方规定的流量,乙方有权限制甲方服务器带宽流量或者终止合同。甲方服务器是否影响到乙方机架上其它服务器的正常运行,解释权在乙方。2-1-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应协议,甲方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Proxy)。不得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2-1-3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由双方签署相关协议.2-1-4甲方承诺不进行: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活动,包括但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MeichengTechnologyInformationCo.,Ltd.总机:021-51697771传真:021-58356483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检测手段并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2-1-5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特别是甲方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甲方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甲方如开办聊天室、BBS、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甲方服务器上网站以及域名未备案而造成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断网,查封等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理解乙方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通知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交付款项。2-1-6服务器的系统以及其他所有软件的版权/许可/使用权均由甲方负责。2-1-7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2-1-8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2-1-9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1-10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1-1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2-1-13甲方须为服务器租用合同中的直接用户,不得将服务器转租给其他任何第三方。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器并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的相关调测。2-2-2网络不低于99.9%的网络联通率。2-2-3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但以当月的月费为中断赔偿的最高限。2-2-4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2-2-5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中相关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2-2-6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MeichengTechnologyInformationCo.,Ltd.总机:021-51697771传真:021-58356483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2-2-8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2-9乙方因网络调整(如机房整治,调换机架等)原因,有权变更甲方服务器的网络设置(如ip,交换机接口等),但须提前通知甲方。2-2-10数据的安全性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硬件设备故障造成甲方数据丢失,乙方仅负责修复硬件设备,并不承担数据丢失责任。第三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3-1本合同的详细服务内容由附件描述。3-2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为一次性年费。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3-3本合同涉及的年费共计元(大写人民币)。3-4甲方采取的方式付款。3-5支付方法,甲方用以下付费方式:3-5-1月付:在本合同签定的同时,甲方将租用服务器一个月租金元(大写人民币)支付乙方,使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次付款日期为到期前三日即年月日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5-2季付:在本合同签定的同时,甲方将租用服务器三个月租金元(大写人民币)支付乙方,使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次付款日期为到期前三日即年月日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5-3年付:在本合同签定的同时,甲方将租用服务器一年租金元(大写人民币)支付乙方,使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3-6乙方将于收到首付款后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服务器。3-7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应付金额的0.3%另付滞纳金。3-8服务器租用满个月,即送甲方服务器产权。第四条合同期限4-1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起始日从服务器开通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4-2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4-3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4-4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MeichengTechnologyInformationCo.,Ltd.总机:021-51697771传真:021-58356483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期限;4-4-2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乙方提前终止合同;4-4-3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第五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5-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5-1-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5-1-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5-1-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5-1-4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5-2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赔付对方相当于一个月月费的赔偿金。5-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服务器。5-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3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关闭服务器,并不再保留数据。5-5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第六条责任限制6-1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6-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6-3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6-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6-5甲方授权乙方协助维护,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环境丢失,系统崩溃,硬件故障等),均由甲方承担。第七条争议解决7-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7-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不可抗力8-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MeichengTechnologyInformationCo.,Ltd.总机:021-51697771传真:021-5835648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8-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第九条保密9-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条权利保留10-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第十一条通知11-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11-2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1-3一方变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