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菲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法规控制程序(依照GB/T29490-2013编写)受控□非受控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文件编号:IP-04版本:1.002018年1月15日发布2018年1月15日生效法律法规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及时识别、获取、传递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促进公司员工认识和了解其所应履行的法律法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明确获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识别、获取、更新。3.职责3.1最高管理者:批准建立、实施本程序。3.2行政部:制定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更新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培训、邮件等方式宣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员工,并要求员工遵守执行。4.定义无5.工作程序5.1获取范围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或国际的法律法规要求;省(市)、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适用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非法规性指南、业务规范等其他要求;行业协会要求;5.2获取渠道5.2.1行政部应经常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及时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通过政府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互联网或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及时跟踪;5.2.2其他部门获取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等相关信息后,及时报行政部阅知。5.3识别确认及时更新5.3.1行政部对于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确认,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件传递至各部门,供各部门下载学习。5.3.2行政部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动态,每年应例行更新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若有新颁布修订实施的法律,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将最新的法律文本传递至各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施5.3.3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必要时,行政部对相应部门、岗位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5.3.4行政部定期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公司的活动及表现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适应。6.相关文件无7.相关表单7.1《法律法规清单》8.文件修改记录版本号生效日期变更内容变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