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作业队施工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加强成本控制,积极引入内部竞争机制,模拟市场化运作,彻底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提高职工收入,增强职工责任感和积极性,挖潜增效、开源节流、提高作业队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和经济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包范围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第二条:承包方式2.1实行费用成本综合单价承包(含拌合站全部人员的工资、奖金、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金”、施工津贴、加班费、工龄工资、差旅费、施工期间的机械设备折旧及大(小)维修和油料等),按月计价。2.2承包内容:2.3综合单价:按照公司配备给乙方的机械设备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测算该项目综合承包单价为。2.4乙方应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按自负盈亏,节约留用,超支不补、以丰补欠的原则实施,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的任何费用。应给单位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甲方代扣代缴并列入乙方成本。乙方计价收入与成本的差额,经项目审批后作为工资和效益工资发放。2.5甲方提供油料供乙方有偿使用,单价按市场价转收,在施工中出现浪费及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第四条:施工工期4.1施工工期: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2本工程必须确保工期,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的月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如果在规定的工期内未能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将按综合单价的1%进行罚款。第五条:安全防护5.1乙方在施工前除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外,还要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和《铁路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5.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甲方的安排,同时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5.3甲方设立工程安全奖,甲方每季度进行评比排名,对于前几名,甲方将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第六条:工程质量6.1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铁道部现行规范及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6.2乙方要确保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全线创优规划。6.3乙方在施工中应配有专职的质检人员,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责,随时接受甲方技术部门、监理、咨询和业主人员的检查,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种质量控制措施。6.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待甲方技术、安质部门会同监理进行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6.5甲方设立质量奖,本项工程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考评,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第七条:工程价款计量与支付7.1工程计价:计价款=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综合单价。合格工程量是指设计范围内有效数量。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所做的工作量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综合单价含有5%的安全保障浮动价和5%的工程优质浮动价,如果乙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或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则扣除其结算价款的浮动价部分。7.1.1本合同采取“月份计价,工程竣工末次计价”的计量支付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末次验工计价。7.1.2每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应提出计价申请,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验收后,确定计价的合格工程数量,并办理计价结算手续。未经甲方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审签的工程数量,视为无效工程量,不作为计量数据;未经过甲方项目经理签批的临时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不能计量。7.1.3《验工计价单》由项目计划统计部编制,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签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部、安质部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甲方项目经理审签批准后有效。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审签批准的视为无效计价,不作为财务拨付款依据。7.2拨款支付:根据批准的验工计价单(应扣除乙方当月各种应向公司缴纳的费用和各种实发成本费用)后,第一个月付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负责实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和施工技术指导、检查、监督。8.1.2负责办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8.1.3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质量检查签证,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8.1.4审批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8.1.5向乙方提供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质量控制措施。8.1.6按要求下达月、季、年度施工计划。8.1.7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8.1.8按期办理验工计价,及时拨付和结算工程款。8.1.9对乙方已完工程组织验收。8.1.10提供电力主线路、用水主管道、场地平整。8.2乙方责任8.2.1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进场。8.2.2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负全责。8.2.3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施工,甲方一经发现,将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8.2.4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调离任何设备,否则将视为违约。8.2.5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8.2.6乙方必须及时兑现雇佣民工的工资,每次计量完成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一份列有乙方雇佣人员身份证号码及应发工资数额的工资表,由甲方财务人员直接发放工资给雇佣人员,余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8.2.7乙方的现场布置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参加施工人员的服装按统一标准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8.2.8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组织和实施,完工后的场地平整。8.2.9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组织施工。8.2.10按期向甲方报送月度、季度、年度施工建议计划及施工统计报表及工程形象进度及其它有关情况。8.2.11严格按技术交底资料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方代表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铁道部有关施工规范、安全质量措施和验收标准。随时接受检查,处理好现场监理、设计人员以及当地居民的关系。8.2.12按甲方试验部门的要求配合试验工作,按甲方质检人员的要求进行各种工程检查。8.2.13从开工之日起,负责承建工程及已完工程的保护,直到验收移交为止;由于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8.2.14施工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搞好与当地民众的关系,尊重民风民俗,如发生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房屋、道路、水渠、农田、林木及农作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8.2.15严格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各种材料堆码整齐,各种标牌标识清楚;设备放置有序,施工场地整洁,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中加强机具设备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有积极配合甲方作好迎接上级、业主、监理、中外联合体和地方政府检查的义务。8.2.1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并通知甲方,由甲方相关部门处理。如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可适当顺延工期。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有下列原因之一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订或补签合同。9.1.1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因乙方不能及时排水,造成的洪水损失除外)。9.1.2遇有重大事件致使本工程停建或缓建时。9.1.3遇有一类变更设计发生时。9.2遇有下列情况时,双方视不同情况解除合同。9.2.1如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达不到甲方要求,在甲方督促协调无效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在清退乙方时,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数量的80%办理价款清算,其余20%作为违约处罚款扣留,并解除合同。9.2.2乙方未按以上条款履行合同或乙方自行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第十条:工程数量变更10.1按甲方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并签订补充合同。10.2各类变更设计由甲方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10.3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不予验工计价。第十一条:补充条款11.1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文明施工条件要求,临时住房由乙方自理。第十二条:其他事宜12.1甲方指定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一名,负责乙方每个作业班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履行中发生经济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2.4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失效。12.5本合同附件:12.5.1劳务承包项目及费用清单表;12.5.2甲供材料价格目录表;12.5.3各类机械台班租用单价表;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时间: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