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3个千亿落地产业基金传奇——天津海河产业基金自2017年4月8日成立至今,天津海河产业基金成立已经有一周年。作为政府引导基金项目,目前已核准母基金16支,规模1315亿;项目引入16个,规模1132亿;储备项目70余个,规模超千亿。在区域招商竞争空前激烈、同类引导基金竞争日益加剧的当下,一年时间里,海河产业基金为什么会取得如此令人惊讶的成绩,下面我们将以此为案例进行剖析。一、基金成立基本情况介绍天津海河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简单来说可以用几句话来描述一下,它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导的;海河产业基金成立一年来,共核准母基金16支,规模1315亿元;重点项目16个,规模1132亿元;储备项目70余个,规模超千亿元;它是通过专业化的团队管理,通过市场化的运作,设立的这样一个基金;设立海河产业基金的目的,在于充分运用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基金的规模和架构在基金规模和架构方面,天津海河产业基金分别为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基金和母基金均采用有限合伙制。其中,引导基金200亿元由市财政出资,由专业化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受托管理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将按照混合所有制模式,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PE、VC、上市公司、市内企业等入股组建;母基金是由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的——通过20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多只产业投资母基金群,规模1000亿元左右;母基金再通过发起设立若干个子基金,进一步放大基金功能,力争撬动社会投资5000亿元。子基金将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股权投资、管理和退出。下面将根据《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介绍该支基金的母、子基金情况:(一)引导基金1.形式有限合伙制。2.出资要求根据母基金设立进度及投资项目需求分期到位。3.管理机构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4.投资原则(1)不允许直投:引导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产业项目。(2)不得保底保息:引导基金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3)出资比例限制:引导基金出资母基金占比根据基金定位、管理机构业绩、募资难度等因素差异化安排,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母基金总规模的30%。5.存续期限引导基金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满,如需延长存续期应当由基金管委会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6.允许参股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含其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含其持股平台)可依法依规参股母基金管理机构。(二)母基金1.形式母基金可以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或契约制。2.投资原则(1)投资限制:母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2)投资方式:母基金可通过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投资具体项目,也可直接投资具体项目。(3)资金募集要求:母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须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分若干期募集。(4)损益原则:母基金各出资人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分配或亏损负担方式。(5)资金撬动:母基金撬动的各类社会资本在天津的投资总额,应累计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规模的5倍。3.存续期限母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引导基金存续期(引导基金一般是10年)。4.名称及注册地母基金名称原则上应包含“海河”字样。母基金应注册设立在天津。母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三)子基金1.形式子基金可以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或契约制。2.投资原则子基金不得投资其他投资基金。3.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引导基金存续期(引导基金一般是10年)。4.名称及注册地子基金名称原则上应包含“海河”字样。子基金应注册设立在天津。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四)业务限制引导基金、母基金和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1.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2.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3.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级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金融衍生品,其中以并购重组、招商引资为目的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投资除外;4.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5.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6.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7.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准入标准的项目;9.投资于没有产业导入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投资于没有产业导入的土地一级开发和住宅、商业地产、工业园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11.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三、基金的投资方向和产业布局海河产业基金要遵循基金投资产业导向和投资天津区域导向。主要有两条投资原则1.做优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节能环保、新能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健康、互联网等产业。2.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海洋工程装备、特高压输变电、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集成电路、高性能服务器、国产数据库等产业。目前,基金主要结合天津行业基础和未来发展趋势,围绕行业概况、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布、市场需求分析、行业竞争格局和项目机会分析等方面,基本确定了9个方向、33个产业下的270个核心重点企业和1000余个细分投向,以此为基础进行产业链梳理、企业库筛选、投资期布局,重点投资发展潜力大、比较优势强、弯道超车机会大、产业带动效果好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5G网络、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通用航空八大主题的相关产业。据介绍,目前海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与超过200家优质企业建立了联系,已达成明确合作意向和合作方案的有中电科、航天科工、三峡、紫光、海尔、中芯国际、TCL、大族激光等传统行业龙头企业,京东、阿里、小米、AMD、易车、商汤科技等新兴行业独角兽企业和领军企业,IDG、高瓴、弘毅、深创投、宽带资本等顶级投资机构,中金资本、国开金融、国投创新、国新控股、国调基金等央企投资平台,以及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等券商机构等。图:海河产业基金投资方向资料来源:网络公开资料四、基金收益分配引导基金的分配以母基金为单位分别核算;母基金分配可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进行。引导基金让利原则1.政府出资让利,应以政府出资所产生的收益为限,不得动用政府出资本金让利;2.政府出资只对社会出资人让利,不对其他财政性出资让利;3.政府出资让利仅限于引导基金在母基金中出资收益的让利,对子基金中社会出资人的让利,由母基金管理机构与母、子基金出资人协商确定;4.政府出资对社会出资人让利,应根据出资承担风险的大小确定让利顺序和比例,具体分配办法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与有关出资人协商提出,报基金管委会审定,并以协议方式明确。五、风险控制(一)基本原则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募集管理、投资人适当性、信息披露等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二)银行托管要求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应由具备资质的银行托管,托管银行对基金账户进行动态监管,确保资金按照约定方向支出。托管银行应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银监会令第92号)规定的条件。【版权说明】文章来源:元立方金服作者:查瑞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