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郑老师和她的朋友在某街道被抢劫,歹徒将她打晕,导致她昏迷不醒。幸好她朋友没事,赶紧把她送往医院,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郑老师已经完全康复。问题一:郑老师应该用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维护权益最有力的武器。(P108)问题二:郑老师还可以向哪些法律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服务所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如解释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是法律工作者,但未必具有律师资格,他们不从事刑事案件辩护。1、法律服务所(P108)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2、律师事务所(P109)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县以上的层区执业机构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有1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资产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专业律师3、公证处(P109)公证员能够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明合同、遗嘱、亲属关系、身份、学历、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的真实性、有效性。4、法律援助中心(P109)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问题三:如果郑老师只是受了轻伤,并且她无意中知道了歹徒是谁,但不想用法律手段,她还可以求助哪些组织机构?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非诉讼手段诉讼手段非诉讼手段使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P110,作用)①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如消费者协会、居委会……)②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问题四:如果郑老师发现歹徒经过教育后并不悔改,她应该用什么方法去惩罚歹徒?诉讼,即“打官司”,是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含义)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P111,作用)诉讼的类型:②民事诉讼(P111):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①刑事诉讼(P111):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③行政诉讼(P111):“民告官”,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案例一:被告人单某,自1993年6月起至1994年9月,连续盗用了20多个企业、事业单位停放在路旁的大小卡车28辆作为犯罪工具,到14个菜场和食品厂等单位盗窃20余次,共窃得猪肉、海鲜、蔬菜等副食品及食油、工业用铜、自行车等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案例二:某校一名高中生,骑自行车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门口,他把自行车锁好放在电影院门前的存车处,并向看车的阿姨交了两角钱的存车费,看完电影去取车,发现车没有了。他问看车的阿姨,阿姨说不知道。当即要求赔车,可是看车的阿姨却说,她不承担赔车的责任。于是他将看车人告上法庭。案例三:陆先生在为自己创办的公司取名时,以“资本家”三字为公司冠名,他的申请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青少年如何与违法犯罪做斗争?1、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善于同侵权行为做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2、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3、在面对歹徒时,有效的方法应该是: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P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