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丹江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湖北广源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钻孔灌注桩桩施工合同正文1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丹江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湖北广源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丹江市文体商建广场二、工程地点:丹江市均州一路三、工程内容:旋挖灌注桩工程,旋挖灌注桩约282根,桩长约13m,未列事项以桩基图纸内容为准。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的综合包干形式。五、工作内容:灌注桩钻机成孔、吊放钢筋笼、安装导管、浇灌混凝土。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一、工程造价: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1、钻孔灌注桩,Φ800mm,综合单价1150.00元/m3。2、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①实孔部分,钻孔灌注桩工程量按实际桩长(以实际的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1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②空孔部分(从桩顶标高至自然地面),每立方米按400元计算。以上桩型的工程量据实结算。钻孔灌注桩桩施工合同正文2注:此工程不涉及设备出场费,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二、付款方式:1、桩机进场3日内甲方支付20万元给乙方作为工程备用金。2、工程桩施工至总工程量的80%时,甲方将总工程款的50%支付给乙方。3、检测合格之日起30日付清剩余工程款。备注:乙方在施工期间所用的钢材、商砼由甲方提供,其费用按约定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三条工程工期一、工程桩开工日定于2010年月日,工程桩工期约为45天。二、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监理、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因变更设计造成工程量增加;2、因甲方“三通一平”条件不具备引起停工;3、施工中遇到地下管网、文物造成的停工;4、不可抗力;5、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工期;6、因甲方未及时中转及外运泥浆和残渣对施工产生影响。7、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钢材或商砼。三、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或结束后一日内,就延误的原因、时间向监理、甲方代表提出工期签证,经监理、甲方代表审核,工期顺延。第四条图纸资料及设计变更一、甲方在开工3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地质报告、工程总平面图各一份、桩位设计图四份。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提供可施工的正式施工图,确保不因图纸问题影响乙方施工。二、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纸、各种技术资料作为施工有效文件。如因地质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要求设计部门作出变更。钻孔灌注桩桩施工合同正文3三、在图纸会审后,甲方由于实际需要必须变更设计的(重大设计变更需要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应在乙方进入该项施工前将变更通知单传达乙方。四、设计变更应办理洽商确认手续,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据实调整。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一、水、电、管线、道路等按乙方指定要求接通到施工现场的地点。二、在开工前,办理好各项必办手续,乙方的有关手续,由乙方办理。三、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标高等,现场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由乙方放线,甲方、监理复验后会签。四、组织设计、勘察、监理等部门和乙方共同进行图纸会审。五、对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等逐一向乙方现场交底,如需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应承担其费用。六、对所提供资料和真实准确性负责。协调与现场周围单位及居民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七、负责清理场内的障碍物、平整、碾实并铺设砖渣,同时准备部分砖渣备用,负责施工中的残渣和泥浆的中转及外运工作。八、向施工现场派驻负责人一名,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项;九、有权制止乙方及其施工人员违反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的行为。十、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给乙方每天2000元的台班费,工期顺延。十一、甲方负责该工程的所有检测(动测、静载、试桩静载)费用,也可交由乙方处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十二、桩基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三个月内未钻孔灌注桩桩施工合同正文4组织验收视为桩基工程质量合格。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一、开工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并报监理、甲方审批,并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执行。二、据实支付水电费用,结算时从总工程款中扣付。三、按监理、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材料用量计划表和其它报表。四、乙方所购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复检,无合格证或虽有合格证明,但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进场的原材料的质量负责,甲方及监理方有权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五、乙方应接受各主管部门的管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当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音及劳动用工、建筑管理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承担一切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六、乙方应认真审核领会图纸,严格按现行规范、标准、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桩基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七、乙方对施工质量及安全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现场管理一、双方委派的现场施工代表在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二、双方委派的现场代表的姓名及授权如下:甲方:现场总负责:吕连科15271440042乙方:现场总负责:徐立家三、甲方委托丹江市求实监理公司,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权限进行工程管理,乙方无条件接受监理方在其权限范围内的正常监理,对于监理方的管理要求有异议的及时与甲方沟通,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现地质勘察报告及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施工图与说明不符,有义务书面及时通知监理、甲方,监理、甲方应及钻孔灌注桩桩施工合同正文5时书面提出处理意见。五、施工中若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双方应办理工程洽商。工程洽商需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签字后生效。六、乙方应会同监理部门对当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会签。七、乙方应接受监理公司、甲方对质量、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并提供方便。第八条工程验收一、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5日内与乙方办理工程量决算。二、乙方应及时整理竣工资料,并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资料)和竣工图,一式4份,交甲方3份。具体作法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三、工程验收按现行各建设管理法规进行。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完善工程资料,报甲方认可。四、桩位验收,如因桩位偏移超过验收规范要求,或者出现其它桩基质量问题,需对基础及上部结构进行调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二、甲方未能做到三通一平导致工期延误,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2000元/天。三、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按2000元/日计算。四、工期: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违约金按2000元/日计算,从工程款中扣除。五、质量:乙方保证桩基检测合格。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桩基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第十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钻孔灌注桩桩施工合同正文6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湖北广源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帐号:建行江南支行42001646042053000797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或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