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法规培训系列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软膏剂•栓剂•滴剂•喷雾剂•洗剂•贴剂2、药品剂型药品基本知识•片剂•丸剂•胶囊剂•注射剂•颗粒剂•口服液•检验专业性•审批科学性•生产规范性•效益无价性3、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种类复杂性•医用专属性•质量严格性•使用两重性•使用时效性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⑴、种类复杂性:•药品种类有十多种,具体品种,全世界大约有20000余种,我们目前中药制剂约5000多种,西药制剂约4000多种,由此可见,药品的种类复杂、品种繁多。•⑵、医用专属性:•药品是专用于治病救人的,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不像一般商品那样彼此之间可以互相替代。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⑶、质量严格性:•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们和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因此,其质量不得有半点马虎。我们必须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稳定、均一。•①安全性:指按规定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后,人体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大多数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因此,只有在衡量有效性大于毒副反应,或可解除、缓解毒副作用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某种药品。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⑶、质量严格性:•②有效性:指在规定的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条件下能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要求。疗效确切,适应症肯定,是药品质量根本的要求。•③稳定性:指药品质量的稳定程度,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力。稳定性是药品的重要质量特性。稳定性好,有效期就长,服用也方便。我们的使命: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稳定、均一。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⑶、质量严格性:•④均一性:指药品质量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物理分布方面的特性,是体现药品质量标准的质量特性。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⑷使用两重性:•药品用之得当,可以治病;使用不当,失之管理则可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毒品。•⑸使用限时性:•人只有患病时才需要用药,但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基本知识•⑹检验专业性•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药品的真伪必须由专业人员依照法定的药品标准和测试方法进行鉴别。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销售。•⑺审批科学性•专门的机构按照相关的法规审批,只有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及均一性等均确认合格的药品才能批准为可生产药品。二、药品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1年2月28日药品管理法基本知识1、章节概要:共计十章,106条第一章:总则(6条)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7条)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7条)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7条)第五章:药品管理(23条)第六章:药品包装管理(3条)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9条)第八章:药品监督(9条)第九章:法律责任(29条)第十章:附则(5条)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药品管理法•第二十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甲类乙类红底版白色字绿色底版白色字药品管理法基本知识LOREMIPSUM药品的几种标志药品管理法基本知识谢谢大家THANKYOUFORYO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