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1页共134页建设工程施工责任承包协议工程名称:星誉花园(二期)建筑施工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星西路133号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发包方:广州番禺桥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郭松成身份证号码:512924196009089419谭淑琼身份证号码:512924196305069420曾镇林身份证号码:431121198512248419签订日期:2013年12月02日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2页共134页发包方(简称甲方):广州番禺桥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简称乙方):郭松成身份证号码:512924196009089419谭淑琼身份证号码:512924196305069420曾镇林身份证号码:4311211985122484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星誉花园第(二期)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星誉花园(二期)建筑施工工程。1.2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星西路133号。1.3工程内容:A-1、A-2两幢(地上部分分别为17层及21层,地下2层)及C栋(地上部分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3.48万平方米。1.4承包范围:按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规定内容及附件相关做法(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除外,详见附件三):1.4.1±0.00以下、±0.00以上全部土建工程(含外墙砖铺贴、首层住户入口台阶、承台开挖、残疾人坡道结构、铝合金门窗、百叶、栏杆及室内飘窗护栏部分等)。不包含桩基础、地下室基坑支护、地下室土石方大开挖和大开挖土石方外运工程、外购土石方费用、石材铺贴、C栋玻璃装饰屋顶、及甲方指定的分包项目等;1.4.2甲方指令委托标段红线范围内的其它工程(包括室外环境的部分结构工程及其它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之附属工程);1.4.3甲方有权决定标段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距离50米范围之内增加零星工程是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3页共134页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计算;1.4.4本协议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承包,除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外,工程量或项目少计、漏计均不予以调整;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乙方应仔细研究图纸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以便准确、完整地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1.5土建工程与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划分:1.5.1穿楼板、墙体的孔洞由乙方预留,套管由专业分包单位施工,套管与管道之间及套管与结构板、墙体之间孔洞的封堵、防水、恢复均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1.5.2所有预埋管、预埋线槽、预埋接线底盒、预埋件由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负责;1.5.3所有预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由乙方与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协调处理;1.6分包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作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行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经甲方同意的分包工程,乙方须对分包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责任。1.7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阶段完工和包竣工期限、包验收、不包税等承包方式承包施工。1.8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项目,乙方有提供相关协调配合的责任,详见本协议第七条的条款,协调配合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六规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取协调配合费后不得再向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施工水电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六规定收取)。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4页共134页第二条:工期2.1双方约定本工程的总工期为600个日历天,工期自甲方届时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本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监理、设计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止。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经乙方签收后,如乙方在24小时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认同。2.2阶段性施工进度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施工进度计划详见附件五),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1)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影响因素等等;(2)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工期控制时间表如下:编号施工内容完成日期累计工期备注1工程开工2013年12月1日02基础完成至±0.002014年3月30日120天含春节放假3交付园林工程施工场地2014年4月31日151天不占主工期4样板房、销售中心砌体批荡施工场地2014年5月15日160天不占主工期5十五层主体框架结构2014年7月21日233天6主体框架结构封顶2014年9月1日275天7砌体工程2014年10月1日305天8外墙批荡2015年1月19日425天9外墙砖铺贴2015年3月30日495天含春节放假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5页共134页10外墙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拆除2015年5月01日525天11交付园林市政施工场地2015年5月10日535天12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2015年8月8日595天13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015年8月13日600天2.3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乙方可办理延期签证:2.3.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设计而引起工程量增减且影响到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工序的;2.3.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3.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2.3.4因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和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2.3.5三天内自早上7:00点至下午18:00点期间因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则工期相应顺延;2.3.6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如有发生,乙方可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及时提出申请,办理工期延期签证,经甲方现场代表、主管领导及部门经理签认后,工期可作调整,并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施工方未在事件发生七天内及时办理工期延期签证,甲方将不予补办。但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三条:工程质量、隐蔽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保修期3.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及甲方现场工程师的监督。工程质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6页共134页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合格;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需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做法要求,详见附件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指引》。3.2隐蔽、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3.2.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须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隐蔽记录须甲方负责的多人同时签名),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隐蔽验收资料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3.2.2甲方若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监理等单位到场检查,单方完成工程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相关单位造成的返工、误工等损失;3.2.3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必要时甲方和监理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乙方应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若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3.2.4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初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7页共134页3.2.5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等等。3.2.6竣工验收:3.2.6.1竣工验收以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等为依据;3.2.6.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需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监理、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监理、甲方收到申请后审查乙方所提交的相关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三天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乙方协助甲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3.2.6.3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外窗喷淋试验、上水管试压、屋面卫生间闭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电路耦合、房屋沉降、开间尺寸及层高等;3.2.6.4竣工验收后二天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3.2.6.5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5天内向甲方移交合格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五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水电安装资料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整理装订后移交给乙方,要求必须有每户水电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一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管理处存档。乙方负责对专业分包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并按竣工资料的要求整理后方可移交甲方)。合同编号:JSJ(Ⅱ)2013(007)-1第8页共134页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支付违约金每天1万元;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需甲方或甲方指定分包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时,乙方需及时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及甲方指定分包单位。若乙方已及时提前书面通知,但甲方及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仍不按乙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则由此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需按每延迟一天赔偿乙方每天1万元;3.2.6.6乙方需在竣工验收通过后积极配合甲方取得建设部门为本工程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工程资料需补充完善,则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将属乙方责任范围内的资料予以补充完善,否则需承担由此导致损失的赔偿责任;3.2.6.7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核实签字后,方可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则乙方需按竣工日期拖延规定支付违约金;3.2.6.8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需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甲乙双方应办理移交手续。对工程移交前或移交后发现的问题,若属乙方责任,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积极配合整改,若造成工期延误,需按每延迟一天赔偿甲方每天1万元,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3.3为了做好住户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乙方须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甲方,直到入住结束或甲方认定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3.4工程保修: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